/*120*270,创建于2011-3-26*/ var cpro_id = 'u424256';

首页 -> 2007年第3期

乡村灰化的路径与社会基础

作者:谭同学

字体: 【


  或显或隐:灰化的表象
  
  顾名思义,灰即间于黑白之间的一种颜色,在这里我们也不妨用它来指称一种介于正常社会与黑社会之间的社会力量性质。之所以称之为“灰社会”是因为其常破坏社会秩序,欺压百姓,牟取非正当之利益,而它的组织化程度却不高,至少不甚严密,也没有黑社会的“专业”分工。顺此理,“乡村灰化”也就是指乡村社会受灰社会力量的影响不断增强,以至于影响到了一般农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秩序的社会过程。
  乡村灰化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呢?毋庸置疑,其路径多种多样。以下笔者试图以湘南某县的金、银两镇为例,从社会基础的角度对此问题略作分析,以期对乡村灰化的路径与社会基础关系的理解,及对遏制乡村灰化,建设和谐的农村社会的思考有所裨益。
  金镇位于横穿该县的107国道边,境内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较丰富。银镇位于该县的山区,交通不便,境内也少有金镇般的矿产资源。不过,从村庄社会层面来看,金、银两镇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由于金镇长期形成的刘李二姓聚族而居,宗族间常有竞争性的互动,村民的宗族认同较强,再加上同一自然村多为同姓村民,故而村民的村庄认同也较强(当然,可能尚有更为复杂的原因,在此不作深究),村民常艳羡大姓大湾(自然村)的“势力”大。而银镇村民的宗族认同较弱,如今,村民即使在操办红白喜事时都已不太看重“家门”(同姓),至于村庄认同则更弱,以村庄为单位发生群体性纠纷在村民看来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在金镇却并不鲜见。
  若以“外”人的眼光来看,金镇是一个社会秩序十分混乱的地方。在这里,常有些“混混”在国道上制造事端,然后“扯皮拉筋”,索要“赔偿”。在金镇集市的街上,也常有这样的人活动,他们白天找钱,晚上聚赌。至于围绕大小煤窑、金属厂矿而活动的“混混”则更多,不过平常他们并没什么举动,但在其“关照”的矿老板有麻烦时,他们则是“摆平”纠纷的“主力军”,当然,由此而引发更大纠纷的情况也很常见。是故,在金镇常会听村民说起在路上、街上或矿上发生打架斗殴的事情,这甚至成了村民饭桌上谈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以村民“自己人”的眼光来看,生活在金镇却并非不安全,很少会有“混混”在村里展现其“本领”。道理很简单,“混混”们不必在村里干坏事,也不敢在村里犯众怒。一方面,在国道、镇集市街上,尤其是在煤窑及金属矿场上,“油水”是很丰厚的,相比之下,在村里逞能可获“利润”自然太薄,而为稍有“能力”与“志气”的“混混”们所不屑。另一方面,村民的宗族与村庄认同比较强,“混混”在自己村庄兴风作浪,很容易遭到村民的集体惩罚,故而不敢在村中作恶。同理,其它村的“混混”要进入村庄也需冒比较大的风险。故而“混混”在村中一般不敢欺人太甚,甚至同村“混混”之间的矛盾,也常会选择到村庄以外的场合去“解决”。
  与金镇几乎相反,若以“外人”的眼光来看,银镇的社会秩序是十分不错的。在这里,很少有金镇那样的“混混”在马路上惹是生非。在银镇集市街上,虽也常有人聚赌,但靠在街上“敲竿”(或称“敲竹竿”,意为借故敲诈)所得做赌资而成为赌博场上的“玩家”的情况则少有听闻。或者说,即使有“玩家”也在银镇集市街上“敲竹竿”,但因数量太少或行为不太“出格”,以至于人们难以察觉银镇的“乱”。可是,若以村民“自己人”的眼光来看,银镇的社会秩序却要糟糕得多。在银镇所辖的村庄里,都有一些被村民称之为“恶人”或“烂桶子”的人。例如,他们常会为一些小事大打出手,且不把别人“打服”决不“收兵”,如果他们自己或其亲朋好友从事某项经营活动,则一定会或软或硬地“告诉”别人不能从事此项活动,否则对方定然是“讨打”(欠揍)。甚至于,他们会明目张胆地去骚扰或欺负村里的寡妇或丈夫长期在外打工而独守家舍的妇女。总之,他们的特点有二,一是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二是做事“不讲道理”,更不用说“讲良心”。
  他们之所以敢这样,当然是各有各的“底气”。但从总体上来说,其“底气”多半来自其拳头“硬”、心肠“狠”。因为“硬”和“狠”,在农村税费改革前,他们往往即使有钱也不会交税费。不过,这却决不表示他们是保证农民可免于官员乱收费,及其它非正当侵犯可资利用之力量。相反,他们通常会通过赌博“输”钱、请客送礼等方式与政府官员建立起“良好”的关系,甚至由此而摇身变成了村组干部。“理”所当然,这种“强强”联合的“矛头”所指,不外乎是集体资源或原本属于弱势村民的其它利益。当然,“好人”终归是多数,“恶人”与“栏桶子”毕竟是少数,只要“好人”够团结,“恶人”恐怕会少有机会给“好人”施以“颜色”看。可惜的是,多数村民乐于自保,往往是视恶而不见的沉默的“大多数”。是故,在银镇这样的农村地区,虽然表面看来少有扰乱社会治安的恶性案件,但就生活于此的一般村民而言,却是充满了“铁血”与不安的地方,并且,他们得时旷日久地忍耐着这种“宁静”背后弥散着的紧张。
  
  或合或分:灰化的基础
  
  何故金、银两镇乡村灰化的情况相差如此之远?在同一个县内,若假定各乡镇官员的道德与行政素质大体上处于均衡分布状态的话,那么,很显然,村庄社会基础对两种不同的乡村“灰化”现象的形成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在金镇,由于村民的宗族和村庄认同较强,村民的社会关联也就较强。当一户村民有事时,其他村民(即使不是其亲兄弟)不会是不闻不问的“明哲”。这样的村民集体行动能力较强,村民在与他人的纠纷中,并不是孤立无援地单“兵”作“战”。即使在农民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农民虽然处于弱势地位,但并非无力“还手”,甚至于还可能越过“界线”而“扬眉吐气”。例如,2001年夏,因被封了小煤窑和鞭炮厂而“无米下锅”的金镇政府,曾下决心将以往未放在眼里的历年农业税尾欠收缴起来,结果在清收的第一站——该镇的板村,三十多个镇干部被村民用石块砸得落荒而逃。在这样的村庄,政府力量的遭遇尚且如此,对于“混混”而言则更是不会没有威慑力。
  不过,这并不表示这样的村庄社会就不会成为乡村灰化的“土壤”,而仅能表明,单个“混混”在村庄内部根基难以稳固。当我们把眼界投向金镇的集市街道、煤矿及金属厂矿时会发现,这样的村庄基础又是个体性“混混”凝结为群体性“混混”的纽带,他们常因同村或同姓而“合作”。因其具有“团结”的基础,聚集在一块强占集体或农民的利益也就具有优势,甚至在与其他灰色群体竞争时,也是“自家人”和“本村人”更可靠。也正因此,这种灰色力量黑化的可能性很大,金镇这样的农村地区也便成了邻近城市黑社会的“人才”基地,以至于有农民友善而无奈地提醒笔者,若是在市里遭到抢劫团伙的“招呼”,可尝试用金镇方言跟“老大”们求情,兴有十之一二的希望碰上对方是“老乡”,这样,给两包烟钱可能会免遭洗劫。当然,此话亦恐有夸张之嫌,但毕竟不失为普通农人对此问题严峻性的一种感受。而且,在笔者长期调研的柏村,确有不少兄弟或堂兄弟在外因团伙犯罪而获狱的,仅2005年即发生两起此类案件。简而言之,善“合”成了显性乡村灰化的社会基础。
  在银镇,由于村民的宗族和村庄认同都较弱,村庄社会关联也便较弱。当村民“有事”时,至多只有亲兄弟会出面“帮忙”。村民在自己遇事时常哀叹“人心不齐”,但当其他村民有事亟需帮手时,自己却也往往“高高挂起”。这样,在村民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村民往往只能单家独户地去面对。虽然有少数村民“敢说敢做”,但大部分村民面对“烂桶子”的欺压时只能是敢怒不敢言,因为自己不仅力量弱,而且不会有“帮手”。于是,“烂桶子”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得心应手,甚至于村干部也非这种人莫属,否则即使当上了也无法当得安稳——如果不是做一个什么事情都不管的“和事佬”的话。村民在这样的村庄基础上长期连续互动,结果自然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于是,善“分”成了隐性乡村灰化的社会基础。
  

[2]

http://www.520yuwen.com 提供 免费书籍报纸阅读。
var _bdhmProtocol = (("https:" == document.location.protocol) ? " https://" : " http://"); document.write(unescape("%3Cscript src='" + _bdhmProtocol + "hm.baidu.com/h.js%3Fa510abf00d75925ab4d2c11e0e8d89a4' type='text/javascript'%3E%3C/script%3E")); (adsbygoogle = window.adsbygoogle || []).p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