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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7年第4期

从杨丽娟事件谈媒体的中国问题

作者:长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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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粉丝追星,我一向怀着悲切的同情心,因为我常常通过他们看到人性深处的灰暗。在一篇文章中,我这样写道:群蛾为什么要追逐火光?是因为没有光亮它们就会迷失方向。公众为什么要追逐明星,是因为个体的生命太孤单,了解他人才能寻找生活的依存,向群而居才能逃离寂寞的深渊。据说飞蛾从来都不想扑火而终,人们也往往有违初衷地,在追逐他人中丧失自我。
  而我现在要以一个传媒人的立场,来谈谈刚刚(或许是暂时)平静下来的杨丽娟事件。这是一起离奇的追星悲剧,主动或被动参与其中的各方几乎都同时丧失了自我。
  在长达十三年的追星历程中,追星者本人丧失了青春,她的父母则丧失了责任能力,导致全家人都因此而丧失了真实的生活。最后,作为家中顶梁柱的父亲身心坍塌,丧失了生命。被追逐者,香港明星刘德华,并没有因为这一疯狂的事件变得更加星光熠熠,反而陷入某种尴尬,不得不谨小慎微,减少了公开露面的机会。而跟踪报道这一事件的媒体,则遭到普遍的批评,被认为丧失了应有的立场。
  网络上充斥着对杨丽娟一家及参与报道的媒体的激烈批评与谩骂。跟此前大多数喧嚣的网络舆论潮中,专家学者总是刻意保持距离甚至站到对立面不同,这一次,二者的身影几乎完全重合,后者同样毫不客气地批评说,媒体由于过度商业化而丧失了社会责任感。一位青少年问题研究专家的言论具有代表性:
  
  媒体的疯狂炒作,令人感到可怕。在宣传报道中,传媒原本应该是清醒剂,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对追星现象应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但事实上,部分传媒在商业目的的引诱下,表现出鼓励和怂恿的姿态,一边推行造星运动,一边又炒作粉丝现象,双管齐下,把追星行为引入了一个病态阶段。(《南都周刊》,2006年5月19日)
  
  《人民日报》也对此事件发表了评论文章。文章作者认为,是过度娱乐化泯灭了媒体的良知:
  
  想到泱泱大国而今堪称奇观的追星狂潮,推其波助其澜的,不是媒体又是何人?小煤矿闷死了几个工人、某项科技重大发明,可能只是报上一条不起眼的小消息,但是某明星离了婚甚至只是拍了一下桌子,都可以写上洋洋数千言。与其相对应的,却鲜见一针见血、高屋建瓴的影评、剧评、乐评。
  ……倘若媒体一味追踪“喜闻乐见”,却忽视了社会责任,恐怕非但未能承担社会监督的责任,反而可能成为低级趣味的帮凶。
  ……如果不分彼此,都在虚幻而轻飘的娱乐快感中沉沦,连学者都可以娱乐化,连死亡都可以拿来“喜闻乐见”,那么还怎样唤起社会的良心呢?(李泓冰《谁害死了追星女之父》,《人民日报》2007年3月30日)
  
  这些批评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这些年来媒体在社会新闻、娱乐新闻报道中经常遭遇的声音,成了媒体必须面对的问题。此前的典型案例,社会新闻方面有马加爵事件中专家学者对媒体道德的质疑,娱乐新闻方面则以王菲生子事件中记者的表现最遭人诟病。
  这些批评分为两类,一类以中国传统的“文以载道”理论为前提,认为“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因此写作者最重要的是符合大“道”大“德”的社会责任感。拿这个标准去看,很多新闻报道显得鸡零狗碎,有辱斯文。一类以西方后现代消费主义理论为基础,认为媒体在商业利益的诱惑下,严肃正经的东西都被娱乐潮流挟裹和解构了,社会将在人类浅薄的笑声中走向死亡。
  上面引述的两段意见,就是这两种批评在杨丽娟事件中的反映。
  在我看来,这两种批评都各据其理,但是也都很懒惰,一个泥古,一个崇洋,都没有体察中国媒体的现实处境,深入思考其中真正的问题。
  
  什么是媒体的社会责任?
  
  批评媒体过度商业化、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文章不计其数,却很少有人清晰地回答过:什么是媒体的社会责任?何为媒体的过度商业化?
  先说第一个问题。
  新闻教育中正统的媒体社会责任观,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比较标准的表述如下:
  
  结合新时期党的新闻工作实践,当前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应该着重把握以下几条:一要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原则。必须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坚持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自觉宣传党的主张,积极推动党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二要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这是新闻宣传最重要的责任。应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三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四要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五要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
  
  在更多的场合,人们不这样表述,但是或多或少地接受了它的核心思想,比如“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社会效益为主”,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新闻观和传统的“文以载道”思想互为表里,彼此印证。
  这个“道”通常并不是现代社会专业分工之后的职业精神,而是指普天之下人所共持的“大道”。它体现在传媒行业,即是人们所说的文人传统。
  报业的文人传统根深蒂固。英国早期报纸,如十八世纪阿狄生和斯梯尔所办的两份报纸《旁观者报》和《闲话报》,内容基本上都是文人的杂文和随笔。中国报业的文人传统则一直延续至今。
  有学者就同为二十世纪初中美报业巨擘的梁启超和李普曼作过比较研究,认为一个是热情的殉道者,一个是冷静的旁观者:
  
  李普曼认为,报界应当引起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像一束探照灯的光柱不停地移动,从黑暗中把事件逐个暴露出来”,为人们作出判断提供可靠的材料。
  在梁启超看来,报刊应该主要传播各种思想和政治主张而不是事实。在《新民丛报》的章程中,他对办报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说明,“本报以教育为主脑,以政论为附从。但今日世界所趋重在国家主义之教育,故于政治亦不得不详。唯所论务在养吾人国家思想,故于目前政府一二事之得失,不暇沾沾词费也……”
  梁启超与其说是一个报人,不如说是一个政治鼓动家、宣传家。他宣传他的党,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相对而言,李普曼虽为政论家,却是一个较为纯粹的报人。还在他从业于新闻之初,就欣赏“谨慎求实”,认为做宣传工作“必须风雅得体”,反感于“用过激的言语以及典型煽动家讲话的痼癖和习惯”。他既为政治而写作,同时他又是一个在“沉默的深渊”中“冥思苦想”的“道德论者和一个公共哲学家”。
  
  梁启超是一个学而优则仕的中国传统文人,以道德文章经世济用。而李普曼的形象,过去在很多国人的心目中和梁启超并没有什么区别。通过这样的比较,人们反倒觉得有些陌生。因为,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近现代历史,中国都没有诞生李普曼所代表的思想——新闻专业主义。
  新闻专业主义思想滥觞于十九世纪中后期的美国。随着美国民主政治构架的成熟,政党报纸宣告破产,一批以为市民阶层提供新闻信息为主要目标的便士报问世。这些报纸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黄色新闻”冲击波之后,很快走上了专业主义的道路。从《纽约先驱报》提出“提供一幅世界正确的图画”、《纽约时报》提出“刊登一切适宜刊登的新闻”开始,经过半个世纪的探索,到1947年以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为首的出版自由委员会发表报告《一个自由和负责的报业》,正式确立了媒体专业化:“我们建议将自己的职能视为从事专业化水平的公共服务。”
  新闻专业主义是指新闻媒体超越党派而独立存在,在报道上客观中立,在评论上理性持平,在经营上以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新闻专业主义以“公共服务”为信念,目标是服务于全体人民,相信可以从非党派、非团体的立场客观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其最高理想是传播真实、真相或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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