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重新感受幸福
作者:许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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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幸福?
你幸福吗?
如果有人这样问你,你的心中能够唤起一种美好的感觉吗?
我曾经问过一些人,他们觉得那是一种十分空洞或者使人感到肉麻的感觉。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也有这样的感觉。
这的确有些奇怪:为什么“幸福”这个美好的词语竟然已快带有贬义了?也许是由于它曾经被使用得太多太滥,或者是由于它被赋予了过高的希望和过多的幻想吧。用得太多太滥,不免让人觉得廉价;承受了太好的含义,则让人感到虚假。
但是,在读《马斯洛日记》时,有一段话却让人感到耳目一新。
有一天,马斯洛的夫人贝莎向马斯洛抱怨养育儿女的种种“苦恼”,马斯洛在当天的日记中记下了他的感想:
贝莎眼噙泪水向我诉说她那所谓的“问题”。其实,那根本不是问题,而是一种“特权”。想一想,自己有可爱的女儿,为她们担忧,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我也感觉,如果有所谓的问题,那只是表面的,在内心深处,她是幸福的。其实我也一样,是自相矛盾的。……我突然明白了:这意味着对快乐与幸福生活的重新定义,我所有的关于我的事业和生活的忧虑和伤感,都不是幸福以外的东西——它们本身就是幸福。因此,对于幸福,有必要重新定义:幸福,就是有良好理由的痛苦;幸福生活,就是有真正值得体验的烦恼与忧虑的生活。
其实,马斯洛关于幸福的这般感慨,来源于他的需要层次论思想。人的一生,是一个连续不断的需要满足的过程。一种原来主宰我们的需要有了相当的满足之后,这种需要的支配力就开始下降,另一种更加高级的需要的支配力逐渐上升,最后主宰我们的行为。的确,人永远不可能满足所有的需要,永远会有牢骚。正如牢骚永远不可能消除一样,痛苦也永远不可能消除。但是,牢骚和痛苦都有不同的层次之分:有低级的牢骚和痛苦,也有高级的牢骚和痛苦。从低级的牢骚与痛苦过渡到高级的牢骚与痛苦,是人生的一种进步。
那些悲观的人生哲学,例如叔本华的欲望理论,其要害就是没有区分需要满足与痛苦的层次。叔本华认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幸福。人要么感到无聊,要么感到痛苦,人生只是像钟摆一样在无聊与痛苦的两极之间摇摆。但是,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人生则可以像波浪一样起伏着向前推进,像螺旋一样环绕着上升。当然,常常也有退潮或者下降的时候。
天真的儿童很少有成年人那些悲观主义的毛病,但是,我们从幼小的时候起就开始不切实际地幻想未来:某一天,幸福会突然降临在我们头上,从此之后,再也没有痛苦与烦恼。这种天真的幻想,违背了一个朴素的真理:“没有苦就没有甜。”其实,当我们感觉不到痛苦与烦恼之时,不就是相当于死亡了吗?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早已经说过:“不应该追求一切种类的快乐,应该只追求高尚的快乐。”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享乐主义只不过是沉湎于低级需要满足,甚至排斥高级需要满足的一种价值倾向。
马斯洛的说法,与另一位人本心理学大师罗杰斯在《充分发挥作用的人》中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幸福的、满意的、愉快的等一类形容词,对于我称之为美好生活的这种过程似乎并不是什么恰当的概括性描述,尽管处在这种过程中的人在相应的时刻还会体会到这些情感。似乎更普遍适合的是这样一些形容词,例如丰富的、兴奋的、挑战性的和富有意义的等。我确信,这种美好的过程不是怯弱者所能领略的生活。它意味着全身心地投入生活的洪流。可是,人世间极其令人兴奋的事情是,当个人取得内在的自由时,他就会选择这一形成过程作为美好的生产。
罗杰斯强调健康是一种过程而不是状态。他所说的“幸福的、满意的、愉快的等一类形容词”,之所以不如“丰富的、兴奋的、挑战性的和富有意义的”等更加适合,是因为前者不如后者稳定和长久。如果强调前者,容易对健康乃至人生的期望值太高,这种过分的期望会破坏人生。
在这里,我还可以对马斯洛的幸福观作进一步补充,那就是从心理活动的全过程来看待幸福。当我们谈论幸福的时候,是在对自己的生活或者说生命的历程做出评价。所以,当我们说到幸福的时候,应该问,我们是从怎样的心理过程的角度来看幸福问题的?
心理活动可以分为“知、情、意”三种。人们一般只是从情感活动的角度来理解,认为所谓幸福,就是一种舒畅的感觉,一种愉悦的情感体验。其实,在这种体验中,我们的人格力量只得到了部分的发挥。幸福问题应该从全部的心理活动来理解:它不仅是一种情感活动,也是认知活动与意志活动。
只从情感角度来理解幸福,把幸福仅仅看作一种被动的体验,这是享乐主义存在的根源。这意味着还没有完全摆脱人的本能状态;还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人格力量,特别是意志力量与道德力量;还没有整合不同的人格力量,在不同的人格力量之间找到联系。如果全面地从三种心理过程来理解,我们就会把幸福视为潜能的充分发挥。在这种过程中,我们需要也愿意承受紧张和焦虑。而这意味着对人生体认的深刻化,达到这种体认本身就是人格力量全面发挥的结果。
享乐主义的幸福观之所以容易被人们接受,是因为它不需要学习,与人们的本能状态接近。它满足了人好逸恶劳的一面。
整体论的幸福观之所以有前途,是因为它能够使人们得到最大的满足。但是,要产生整体论的幸福感觉,依靠本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一定的学习,或者必须要有相当的阅历。为什么痛苦常常值得我们长久地回味?因为在痛苦里,凝聚了我们全部的人格力量。我们在经历痛苦时,如果不愿意被痛苦所压倒,就会调动自身的潜能,发挥自己的人格力量,去超越这种痛苦。越是投入的事情,我们越是记忆深刻。
如果幸福是通过痛苦换来的,那么这种痛苦实际上也应该理解为幸福的一部分。马斯洛已经意识到传统的幸福观的误区之所在,他在自己生前没发表的《幸福心理学》这篇文章中写道:
我认为,从享乐主义来定义“幸福”是错误的,因为真正的幸福一定包含着困难和挫折。例如,在创造过程中,尽管失眠、压力、紧张等随之而来,人们还是愿意经历这种过程中痛苦的煎熬。人们宁可为了孩子的调皮生气,也不愿膝下无子。人们心甘情愿主动去爱护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尽管这意味着分担别人的烦恼。因为,这远远比孤身一人的寂寞好得多。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定义“美好生活”与“幸福”,使它们包括这些痛苦的特权。
马斯洛的解决方案是引导人们追求“高层次的生活和创造性的生活”。其实,这种生活也就是更全面地发挥人格力量的生活。
从整体论来看,任何状态都不能够长久地保持,最佳状态也不能够一劳永逸。时间长了以后,最佳状态必然退化为一般的状态,甚至低迷的状态。生气勃勃的情况持续一段时间以后,必然会逐渐感到疲劳,只有适当地休息以后,才能够重新恢复精力充沛的状态。但是,如果休息过度,也不见得就能够重新感到精力充沛。如果一个人的精力还没有消耗到足够的程度,他也很难进入充分的休息状态。因此,最佳状态是以其它状态为代价换来的。对于最佳状态的追求,不应该排斥这些状态。所以,我们应该以整体论的态度来对待人生。
在《洞察未来》一书中,马斯洛说道:
我们必须放弃一个古老的错误观念,所谓极乐世界就是一种幸福的休闲状态。有大量的临床证据表明,如果你喜欢钓鱼或者听贝多芬的音乐,于是决定隐退,整日沉浸在娱乐中,那么你最终还是会感到痛苦。当然,你在做这些事时也能够体验到真实的幸福,但是你不可避免地会感到厌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经历了狂喜与幸福之后,我们必须准备好接受无法逃遁的失望。我们应该理解,永无休止地寻求越来越大的快乐是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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