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时间:时光的间隔
作者:刘诚龙
字体: 【大 中 小】
时间?为什么把“时”与“间”组合在一起?现在我可能明白了,所谓时间,就是时光的间隔与离间,把人和人离间开来,把人和物离间开来,把自己与自己离间开来。你那么亲你的爷爷,也许什么都离间不了你们的亲近,但时间能;你前不久还是童年,一忽儿人到中年了,是谁把你与你间隔开来?你的美貌你的美人你的美物到头来都不见了,是谁最终把你们离间了?
时间的本身是:它不间隔它,时间的本质是:它间隔你。
——题记
糖包手巾与布包日记
我娘带我去吃喜酒,表姐嫁了。表姐嫁得不远,就是从村东头嫁到村西头。我们从舅舅家吃完喜酒后顺便去看表姐家。因为我以前没去过表姐家(当然,表姐也应该是昨天才进这个家),按照习俗,表姐要打发我。表姐打发了一个糖包手巾,我娘有点怪责,表弟是那么亲的人,应该打发一匹布吧。但表姐只打发我一个糖包手巾,就是一张报纸包着七八叠铜钱圆孔的饼干,上面罩着一块折叠成四方的洗脸巾。我娘有点嫌轻,我却很兴奋,没有比吃更让我兴奋的了。这是打发我的,应该归我吃,但我娘一到家里,就把糖包手巾收了。我到柜里翻,不见;我到坛子里翻,不见;我到床底翻,不见;我到谷箩里翻,以前,我娘最喜欢把东西往谷箩里藏,既防潮霉,又难寻到。这次却不见,我把手插进谷里尺把两尺深,还是不见;最后我终于寻到了,我娘把它放在我爹的千年寿材里面。我娘的想象力有了超常水平的发挥,但却比我差一筹,所有的空间我都找遍,我把目光投向那黑黝黝有点阴森森的东西,一掀开,找着了。每天,待我娘去队里出工,我偷偷爬上楼,每次吃一二片,吃了十来天。十多天后,我姨的女婿——我表姐夫来我家,他也是第一次来我家,也要打发。我娘计算着把那糖包手巾转手,爬到楼上去,糖包手巾不见了。我娘把我们六七个兄弟姐妹,还有我父亲一并喊了来,我娘厉声问,“谁来过这里?”我姐说没来过,我妹说没来过,我弟说没来过,我当然也说没来过,我爹很不好意思,也说没来过,我娘骂骂咧咧,“那是鬼来过!”骂完了也就算了却一桩事,没再追究,没搞刑讯逼供。
我知道有些东西是可以收藏的,重要而珍贵的东西应该收藏,从我娘的口气中,我还知道,只要没谁来过,那东西将永远在。十八岁以前,我觉得没什么东西值得珍贵,没什么好收藏的,十八岁那年,我开始有东西了,那是我的一本日记。到了师范读书,我断断续续写日记,开始没什么,只是今天晴今天阴今天多云转雨,还有些“啊,啊啊”之类的自以为强烈却实际空洞的诗。但后来不同了,后来我暗恋一位女同学,日记里全是她的衣香鬓影,我是很喜欢她的,她喜不喜欢我,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当然,她肯定也不知道我喜欢她。我不敢把她放在纸条子里,甚至不敢把她放在眼里,只敢把她放在梦里,更勇敢的举动是,把她放在了日记里,放在梦里是不会有危险的,我没有说梦话的毛病。放在日记里却有可能暴露,心事暴露出来,那可是青春的一个事故。但年轻啊,年轻的心里也想出一出一两回事故。后来心思又变了,不敢出青春事故了。我想这样的日记只有让它消失最保险,但我又想,这样的日记永远保存最有意义,我想那唯一的方法是,像我娘保管糖包手巾一样,我因此将其用布包着,因为我偷糖包手巾偷出了经验,我有反侦察反偷盗的智慧,我爬到我家老屋的楼顶,我将它放在一块土砖下,这当然千牢万稳。放在那里之后,我到城里去了,城里的生活丰富多彩,养眼的女孩子很多,闹心的事工作上的麻烦也多,我的精力都用于对付麻烦的女孩与麻烦的工作了,我忘记了那日记了。二十年后我们搞了一次班庆,我又见着了那个初恋的女同学,她腰粗得像只水桶了,怎么也看不到青春的影子,忽然之间我想起了那本日记,她的青春只能到我的日记里去寻找了。我专程回了一趟老家,爬到楼上,什么也没有,楼依然在,土砖还在,日记不在。我问我娘,谁来这里了,我娘说没来过,我问我爹,我爹也说没来过,我姐我妹我哥我弟都不太偷东西吃,又都在外成了家,他们不会来,是不是鬼来过?站在老屋的楼顶上,我跟妻子说起日记,妻子说:不要问人,谁也不会动你的日记,动你日记的,是二十年的时间。
我想起来了,鬼没有来过,是时间来过。
相片、书本以及日记
我忘了说了,我给我表姐送嫁的时候,我还照过一张相片,我的肚子挺得老高,胯跨得老宽,脸有点灰蒙蒙,但眼睛很亮。我不会照相,我不会摆姿势,模样不好看,人很腼腆不会笑,即使现在照相,人家喊“一二三,茄子!”我也老笑不出来。我那张相片,颌下有一条条黑痕,自然不是胡须,额上有一条条灰线,自然也不是皱纹。我本来是和表哥表弟们一起抢鞭炮,就是捡那些点燃之后没有起爆的,我们捡了,兜在裤兜里,吧根烟,时不时放声响,表姐出嫁起轿,放了很多炮,我一路抢,我娘把我从伢子堆里拖出来去照相,给我洗了一把脸,没洗干净,照出了这模样。
这是我生命的第一次定格,一个成长的瞬间,多年以后,我看到关于时间的哲学句子: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你脚踏进这河,水已流去,时间已过,这河已成彼河。现在我来看我这张相片,我不知道这是我什么时候的“在状态”,我知道我一直在时间之场,但我一直处于时间的“不在状态”,我下笔的这个当口,哪怕我刚落笔还只划一撇,因为时间,我不再是我,可是,我的相片存在。二三十年前,我是我,二三十年后,我还是我。我每次上班,哪怕放了五一、十一长假,人家见我还是喊我,二十年班庆,那女同学一见我就高兴地喊我,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可是为什么人却无数次认得同一个我?我猜想,时间不曾停过,但也许在师傅按动快门的微毫瞬间,时间顿了一下,怔忡了一下,使我能在短短的一瞬里定型显影。
我这张照片夹在一本书里,这本书的封面已掉了。这书可能是我舅舅的吧,我爹我娘没读过书,我数了数当年,我的亲戚里唯有舅舅读过书。书比较厚,发黄,我的相片洗出来后,我把它夹在书页里,那页是181页,那一页上有孔夫子的一声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不懂意思,但我觉得这话有意思,字我已认得一些,这几个字是常用字,所以这句子我当时就记得了。若干年后,我整理书籍,发现这本书里有我的这张相片,我感到意思从这里生出枝叶来了。当年已不在,孔夫子的那句话还在,还在那181页,为什么不流动到281页或381页去?我都从襁褓漂流到了少年流浪到了青年又波推浪送到了中年,没有事物不在时间的运输带上,是不是书本是个例外?
有时候,我坐在窗前发呆,我想弄一样东西把时间固定胶死,或者发明一种绳索,把时间绑在一个木桩铁柱上,像牵扯一头牛,尽管牛蹄子乱动,但只能在桩前柱后动,时间被我们这么牵扯着,一天停停歇歇弄成一个月,青春驻万年,但牛绳牵扯不住时间,钢绳也不能够,用纳米材料可否制造出这样一根绳子?恐怕也不能够,在太阳照着的地球上怕是想不出拦住时间留住时间的法子来了吧?其实,法子是有的,比如照相,比如书本,我的童年一瞬不是还在那本没皮的书里么,在181页。除了相片,除了书本,让时光胶着的,还有回忆。这张相片让我看到我的童年,这本书让我知道在时光深处更深处有个孔夫子,这都是静止不动的。照片就是给时间打了一个桩,而回忆更神奇,它是一种通神的巫术,它能逆时光而动。我脑海里时常浮现过去的人与事、景与影,它们可以是一个画面,是一个片断,也可以是一个流动很长的情节。而通过书本通过照片回忆,不但十年百年,即或千年万年过去,那情景依然可以复原。我看到很多美丽的女子特别爱照相,我看到许多男的女的喜欢翻书或者写书,我看到许多的老爷爷老太太坐在挂着红辣椒或者画着龙雕着马的秋天的屋檐下勾头回想,我知道,这是他们在时间里面抽刀断水捕风捉影打捞岁月蹉跎的时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