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天上一定有一百只风筝吧?”爸爸说,“对吗,阿米尔?”
“我想应该有的。”我喃喃说。
“一百只风筝,亲爱的霍玛勇,不是吹牛。那天最后一只还在天上飞的风筝,是阿米尔放的。他还得到最后那只风筝,把它带回家,一只漂亮的蓝风筝。哈桑和阿米尔一起追回来的。”
“恭喜恭喜。”霍玛勇叔叔说。他的第一个老婆,手上生瘤那个,拍起掌来:“哇,哇,亲爱的阿米尔,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年轻的老婆也加入了,然后他们全都鼓掌,欢喜赞叹,告诉我他们有多么以我为荣。只有拉辛汗,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紧邻着爸爸,一言不发。他的眼神奇怪地看着我。
“请停一停,爸爸。”我说。
“干吗?”
“我晕车。”我喃喃说,倒在座位上,靠着霍玛勇叔叔的女儿。
法茜拉或卡丽玛脸色一变。“快停,叔叔!他脸色都黄了!我可不希望他弄脏我的新衣服!”她尖叫道。
爸爸开始刹车,但我没能撑住。隔了几分钟,我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他们让风吹散车里的气味。爸爸吸着烟,跟霍玛勇叔叔在一起,他正在安慰法茜拉或者卡丽玛,要她别哭泣,说到了贾拉拉巴德再给她另买一套新衣服。我合上双眼,把脸对着太阳。眼睑后面出现一小片阴影,好像用手在墙上玩影子那样,它们扭曲着,混合着,变成一副画面: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子,扔在那条小巷的一堆旧砖头上面。
霍玛勇叔叔在贾拉拉巴德的白色房子楼高两层,带有阳台,从上面可以看到一个大花园,有围墙环绕,种着苹果树和柿子树。那儿还植有树篱,到了夏天,园丁会将其剪成动物形状。此外还有个铺着翡翠绿瓷砖的游泳池。游泳池没有水,底部积着一层半融的雪,我坐在池边,双脚在池里晃荡。霍玛勇叔叔的孩子在院子的另外一端玩捉迷藏。妇女在厨房做饭,我闻到炒洋葱的味道,听到高压锅扑哧扑哧的声音,还有音乐声和笑声。爸爸、拉辛汗、霍玛勇叔叔、纳德叔叔坐在阳台上抽烟。霍玛勇叔叔说他带了投影机,可以放他在法国的幻灯片给大家看。他从巴黎回来已经十年了,还在炫耀那些愚蠢的幻灯片。
事情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爸爸和我终于变成朋友了,几天前我们去了动物园,看那头叫“玛扬”的狮子,我趁没人注意,还朝熊扔了一块石头。之后,我们去电影院公园对面那家“达克达”烤肉店吃饭,点了烤羊肉和从那个印度烤炉取下来的馕饼。爸爸跟我说他去印度和俄罗斯的故事,给我讲他碰到的人,比如说他在孟买[1]Bombay,印度城市。[1]看到一对夫妇,没手没脚,结婚已经四十七年,还养了十一个孩子。跟爸爸这样过上一天,听他讲故事,太有趣了。我终于得到了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是现在我得到了,却觉得十分空虚,跟这个我在里面摇晃双腿的游泳池一样。
黄昏的时候,诸位太太和女儿张罗着晚餐——米饭、馕饼肉丸,还有咖喱鸡肉。我们按照传统的方式用膳,在地面铺上桌布,坐在遍布房间的坐垫上,每四人或者五人共用一个大浅盘,用手抓着东西吃。我不饿,不过还是坐下了,跟爸爸、法拉克,还有霍玛勇叔叔的两个儿子一起。爸爸在晚饭前喝了一点烈酒,还在跟他们吹嘘风筝比赛,活灵活现地描述我如何将其他人统统打败,如何带着最后那只风筝回家。人们从大浅盘抬起头来,纷纷向我道贺,法拉克叔叔用他那只干净的手拍拍我的后背。我感觉好像有把刀子刺进眼睛。
后来,午夜过后,爸爸和他的亲戚玩了几个小时的扑克,终于在我们吃饭那间房子倒下,躺在平行摆放的地毯上呼呼入睡。妇女则到楼上去。过了一个钟头,我仍睡不着。各位亲戚在睡梦中或咕哝,或叹气,或打鼾,我翻来覆去。我坐起身,一缕月光穿过窗户,弥漫进来。
“我看着哈桑被人强暴。”我自说自话。爸爸在梦里翻身,霍玛勇叔叔在说呓语。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来听我诉说,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负着这个谎言度日。但没有人醒来,在随后而来的寂静中,我明白这是个下在我身上的咒语,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
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自从那夜起,我得了失眠症。
又隔了半个星期,我才开口跟哈桑说话。当时我的午餐吃到一半,哈桑在收拾碟子。我走上楼梯,回房间去,哈桑问我想不想去爬山。我说我累了。哈桑看起来也很累——他消瘦了,双眼泡肿,下面还有灰白的眼圈。但他又问了一次,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我们爬上那座山,靴子踩在泥泞的雪花上吱嘎吱嘎响。没有人开口说话。我们坐在我们的石榴树下,我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我不应到山上来。我用阿里的菜刀在树干上刻下的字迹犹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现在我无法忍受看到这些字。
他求我念《沙纳玛》给他听,我说我改变主意了。告诉他我只想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他望着远方,耸耸肩。我们沿着那条来路走下,没有人说话。我生命中第一次渴望春天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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