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周恩来总理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

作者:孙俊华

字体: 【


  
  周恩来决定先解决与中国已建立外交关系的印尼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1953年,他在考虑印尼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时就表示,不反对(或赞成)华侨取得所在国国籍。
  1954年9月23日,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华侨的国籍问题是中国过去反动政府始终不加解决的问题,这就使华侨处于困难的境地,并且常常引起中国同有关国家之间的不和,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我们准备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准备首先同已建立外交关系的东南亚国家解决这个问题。”周恩来不仅强调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还指示解决华侨国籍问题,一定要从华侨长远切身利益和华侨居住国家的民族独立出发,主张“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重点应鼓励华侨自愿选择所在国国籍。”他指出,“凡已经或自愿取得当地国籍的华侨,就当然丧失中国国籍,他们和中国的关系是亲戚关系。华人成为所在国公民以后,应当效忠入籍的国家,应当同当地人民一道为所在国政治、经济独立和文化繁荣作出贡献。同时也希望海外华人为促进所在国人民同中国人民的友谊,为两国之间经济文化交流起积极作用,以利于促进我国同华人众多的国家的友好关系。”
  在周恩来的亲自组织领导和不懈努力下,1955年亚非会议期间,周总理以外长身份与印尼外长在万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根据这一条约,中国政府放弃以血统确定国籍的原则,海外华侨可以放弃中国国籍,加人所在国国籍。周恩来还表示:“如果他们愿意回到祖国,他们将受到欢迎。如果他们加入所在国的国籍,就应该得到公正的待遇,但将不再是中国公民。如果他们仍想保留中国国籍并继续呆在国外,他们不得参加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条约确定了双重国籍者自愿选籍和一人一国籍的原则,推动解决了印尼华人的双重国籍问题。这不仅解决了两国之间一个久悬未决的问题,而且表明了中国的诚意,消除了东南亚国家在华侨问题上的担心,为中国同东南亚其他国家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范例。
  周恩来出国前于3月12日刚刚做完阑尾炎手术,尚未完全康复。从17日抵达万隆到24日会议闭幕的8天中,一次又一次的会议和事务工作,已经耗去了周恩来相当多的时间,再加上频频的会外接触、交往,使他每天只有两三个小时的睡眠。随行的陈毅风趣地对周恩来说:“总理呀,我对你非常佩服,我不但工作不如你,我熬夜也不如你!”会议结束后,周恩来千叮万嘱身边的工作人员,回国后千万不要把这一情况告诉久病中的邓颖超,说所欠的觉回去后他将补上,可是直到总理逝世也没有兑现。
  尽管代表团在万隆期间的日程安排得十分紧张,周总理还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专门来到广肇会馆,出席万隆8万华侨为祖国亲人举行的招待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周总理一个多钟头的讲话,不时被一阵又一阵的掌声打断。
  亚非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每天都要收到各色各样美丽的热带鲜花和刚从菜圃里摘下来的新鲜蔬菜,那都是华侨送来的。在万隆的记者都知道,有一辆红色敞篷汽车是中国摄影记者的专用汽车。这辆汽车是华侨的,而司机就是车子的主人,不论白天黑夜,他都亲自给祖国来的亲人开车。为了迎接中国代表团的到来,许多华侨主动让出了自己的房屋和汽车。
  对于其他东南亚国家的华侨问题,周恩来同样在各种场合阐述了中国政府一贯的原则立场和主张,做了大量工作。在这一政策指导下,70年代我国先后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谈判建交时,均商定以建交公报形式,确定解决这些国家中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
  周恩来每次出访东南亚各国,都亲自在各种场合阐明我国的政策及解决华侨双重国籍的重要性,大力宣传我国的侨务政策。在与印尼政府签署的双重国籍条约公布后,他“在万隆与雅加达公开召集华侨各界领导人传达并解释这一条约的意义,每次开会都请印尼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参加”。他向印尼华侨领袖坦诚地说明了华侨在选择印尼籍后的地位,忠告他们对居住国要有责任感。他在中国大使馆会见印度尼西亚各地华侨推选的600多名华侨代表,就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语重心长地谆谆教诲海外侨胞:“这是一个涉及国家同国家之间关系的问题,不论从我们国家的对外政策上,还是从消除误会、解除怀疑、改善我们两国的关系上,都应该解决这个问题。”他希望侨胞们“在海外要注意团结。不仅要团结侨胞,还要跟所在国家的人民团结在一起,跟他们友好相处。要尊重他们。要得到人家尊重,首先要尊重人家。我们丝毫不骄傲,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我们要善于学习。要提倡互相学习,互相尊重”。
  
  泰王国总理克立·巴莫是周恩来生前接见的最后一位东南亚国家领导人,1975年6月30日,他们在医院会见时谈话的中心话题还是华侨双重国籍问题。周恩来一再重申“新中国一成立,我们就不主张双重国籍,这样可以搞好我们和其他国家的关系,特别是亚洲的一些国家,它们是我们的近邻”,明确表示,如果“泰国的30多万华侨都能加入泰国国籍,我们将很高兴”。他还请克立·巴莫有机会的话转告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中国政府充分尊重新加坡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存在,并希望新加坡的华侨都加入新加坡国籍。”
  
  重视维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益
  
  周恩来在妥善解决华侨双重国籍的过程中,十分重视护侨工作,维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周恩来经常教导我国驻外人员: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加以保护,给予协助,必要时进行外交交涉。1954年2月,他在接见印尼大使莫诺努图时,在表示中国政府愿意解决印尼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的同时,从维护国家尊严、爱护侨胞出发,强调了解决问题的态度应是“要在友好的基础上求得公正解决的”。同年在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公报中,也提到了两国政府愿意保护对方侨民的正当权益。
  万隆会议期间,周恩来在对华侨代表的演讲中庄严宣告:“今天的中国不是旧中国而是新中国。在推翻了殖民的和封建的统治以后,中国人已经在世界上站起来了。”“新中国奉行的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而旧中国奉行的是怕强欺弱的外交政策。现在,如果有人欺侮我们,我们一定要抵抗,而对于那些平等待我的国家,我们就伸出手来,同它们友好合作。”表明了中国政府严正的立场。当某些国家的某种势力掀起反华和排华浪潮时,周总理总是一方面严厉揭露帝国主义及其反动分子煽动的反华阴谋,一方面争取同有关国家政府举行谈判,进行有理有节的斗争,取得护侨斗争的胜利。
  1959年秋,印尼政府颁布命令,禁止印尼华人从事某些小本经营的商业和零售生意,接着发生了严重的反华暴乱,造成数千人死亡,大量财物遭到毁坏。针对印尼许多地方发生的排华运动,10月,周恩来接见印尼外长苏班德里约,谈到华侨问题时周恩来严肃地说:“华侨经济是印尼整个国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希望印尼政府把华侨纳入印尼经济发展之中。华侨正当的经济生活如果受到损害,也会损害到印尼经济的独立发展。印尼政府如果愿意,可和我驻印尼大使馆磋商这一问题,因为中印两国有条约关系。如不进行磋商,恐怕将来会发生大家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
  周总理时刻惦记着海外侨胞的安危,决定把无法生活的华侨接回国。在他指示下,派船去印尼接回了20万以上的印尼华侨回国安置,为他们建筑住房,准备了特殊食品的供应,温暖了海外华侨的心。
  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圆满解决了与东南亚国家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方面使那些有关中国政府利用华侨双重国籍对其他国家进行颠覆的谣言不攻自破,消除这些国家的疑虑,加强了东南亚国家对中国的信任;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关心海外华侨切身利益,尊重他们愿望的原则立场。海外侨胞感到“长期遗留的历史问题终于获得解决”,证明了祖国的政府是“关怀和爱护华侨的”。数千万华侨解除了各种思想顾虑和阻力,愉快地加入了所在国国籍,取得了公民权。这有利于改善取得所在国国籍的华人的处境,有利于他们谋生就业,争取自身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那些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明确国籍界限,遵守所在国法律。
  与此同时,华侨放弃“双重国籍”并没有使中国失去“华侨华人”这一资源。毕竟“血浓于水”,周恩来十分理解海外华侨深深眷恋和热爱自己祖国的深情。他曾动情地说:“他们(指华侨)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即使他们在国外生活了一辈子,他们仍然希望叶落归根,死后埋葬在祖国的土地上。”实际上,华侨华人的确成为中国开展外交活动中的积极因素,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华侨为新中国对外交流与合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周恩来的“亲戚说”是最好的表达,即华侨加入外籍,“是给他们(所在国)添丁,对中国来说是增加一门亲戚。”
  周恩来为圆满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作出了不朽的贡献,影响深远,并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示出其深远的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 杨小波
  

[1]

部编版语文 免费提供大量在线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