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郑苹如:湮没在历史中的美丽灵魂

作者:于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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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回后并不动刑,审问数次,最后由丁默村亲自审问。据说丁逆与郑女士尚有师生之谊,此次郑女士指挥地下工作同志数人,行刺丁逆未成被捕。在沪西忆定盘路37号软禁一月左右,林之江色性天成,意思侮辱郑女士,未成。因郑不肯妥协,丁命令林之江执行郑女士死刑,刑场在徐家汇过火车站荒野地方。死时,林之江卫士不忍下手,命中要害后,由林亲自射击三发,一中胸部,二中头部,方始毙命。死时穿着金红色之羊毛内衣,外披马皮大衣,胸前挂有金链及一鸡心金质之照片。大衣及金链等物归林之江取去,提三百元作为公积金(分给行刑者)。此一代可敬可佩之郑女士,被丁默村一纸命令而致香殒玉消。今审奸工作尚未完成,特提出一点数据……聊代郑女士一伸奇冤,并加丁默村之罪也。
  另有一材料证实,郑苹如临刑前曾对荷枪特工说了一句话:“帮帮忙,打得准一些,别把我弄得一塌糊涂。”
  这可能是郑苹如生前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她倒下时年仅23岁。
  
  汉奸丁默村的最后下场
  
  1944年11月汪精卫病死后,丁默村即任伪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后调伪浙江省省长、省党部主任、省保安司令等职。时值日寇侵华崩溃前夕,丁默村一面与日本特务中岛信一策划突击队,一面与戴笠、顾祝同靠拢,通过他们向蒋介石表示“决心以原样的浙江归还中央,决不让共产党抢去”。重庆政府为防止中共接收和新军阀崛起,遂任命丁为“浙江省军委委员”。尽管如此,丁默村等人的媚日联日行为激起了国人公愤,包括国民党的主流人士。
  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开始惩治汉奸。1945年9月30日,蒋介石下令将丁默村和另一大汉奸周佛海等逮捕,一并解到重庆白公馆监狱,后又押往南京老虎桥监狱。丁默村被捕后,他的老婆赵慧敏曾携带黄金到郑家求情,被严词拒绝。不久,国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开始着手对丁默村一案进行审理。本案主犯及相关证人全部到庭。1946年11月16日,郑苹如之母郑华君向高等法院递交了申诉书,指控丁默村杀害女儿郑苹如,申诉理由为:
  为凭借敌势残害忠良,诉请严予处刑以彰国法事。女曰苹如,由上海法政学院毕业,爱国之志胜于须眉。二十六年承嵇希宗介绍,加入中央调查统计局工作,以获取敌伪情报及破坏工作为天职。丁逆默村、李逆士群均在沪西极司菲尔路七十六号组织伪特工总部,丁逆担任主任伪职,专以捕戮我方爱国同志、献媚日敌为事。……苹如于二十八年奉中统局密令,饬将丁逆置诸重典,遂与嵇希宗及郑彬等暗中会商,决意由苹如以购办大衣为由,诱令丁逆同往静安寺路戈登路口西伯利亚皮货店,并于附近伏戎以待。苹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时许,将丁逆诱到该处,某同志即开枪向之射击,惜乎手术欠精,未能命中,当被遁逸。丁逆由是痛恨苹如,欲得而甘心焉。卒于是月二十六日将苹如捕去,更有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两巨奸之妻亦参与逆谋,极力主张应致苹如死命,苹如遂及于难……
  丁默村对杀害郑苹如的指控百般抵赖,连基本事实都拒不承认。同年11月19日上午的庭审笔录中有这样一段话:
  (审判员)问:是你陪她到静安寺路买大衣去的吧?
  (丁默村)答:不是。是看梅思平。
  问:郑小姐是中央地下特工人员,你为何害她?
  答:我没害她。
  问:不是吧,你是因为同她一道,她来害你,没有害到,你以后才又害她。
  答:假使去了,被告还有今天吗?
  丁默村在1947年2月3日的补充答辩书中作如下申述:
  关于郑苹如女士被害一节,以被告所知乃敌寇所为。缘郑母系日人,郑在日生长,日语极佳,日友极多,日籍密友亦不少。郑于民国二十四五年即为敌寇做情报工作,常奔走于上海虹口日人区域,敌方亦视郑女士为半个日本人。二十八年冬,其日友有数人以共产党嫌疑被敌寇逮捕,涉及郑女士,旋又发觉郑女士有暗通中央之嫌。敌寇以郑女士为日方情报员,竟与我中央及共产党同时有关,痛恨异常,故压迫郑母将郑女交出,架在虹口禁闭。郑之密友,日人花水等均被敌寇方面拘押严办。以上情形,被告于事后由敌寇方面陆续闻知,且当时敌寇气焰高涨,郑母既为日人,郑本人又与敌方关系密切,被告有何力量敢捋虎须?倘非敌寇下手,郑女士何致被捕?倘系被告所害,郑母当时必对敌寇控诉,安能迟至今日?况被告当时方被李士群劫持,何能加害他人?故郑女士之被害显系敌寇下其毒手,与被告绝对无关。
  这是丁默村面对谋害爱国志士的严重指控时,为自己开脱之词。辩护律师为其进行了开罪辩护。
  陈立夫在其回忆录中曾经说了一个小插曲:“丁默村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在狱得出看医生,恰巧碰到《中央日报》的记者,写了‘丁默村逍遥玄武湖’。蒋委员长看到以后,很生气地说:‘生病怎能还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因为蒋委员长对他印象一向很坏,我向蒋委员长求情,但蒋没有答应。我只好派员告诉丁说,我没有办法救你了……”
  特种刑事庭判决如下:……丁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酢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全部没收。丁默村不服提出上诉。1947年5月1日,首都高等法院驳回了丁默村的上诉,维持原判,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丁犯死刑。判决书中详列丁之罪状,包括“主使戕害军统地下工作人员,及前江苏高二法院厅长郁华与参加中统局工作之郑苹如”。
  
  首都监狱刑场死刑笔录显示:1947年7月5日下午2时,检察官命拉丁至刑场。检察官谕知,本案判你死刑,业经判决确定,经奉高等法院检查署转奉司法行政部令,准执行死刑到处。今天将你亲提到案,执行死刑。
  问:你今天有何遗言给你家属及朋友?
  答:没有遗言。
  问:你最后对家属有无遗言?
  答:没有。
  检察官命警执行枪决。子弹由脑后进,由仰面左眉边穿出,当即毙命。
  ——这个双手沾满无数爱国志士鲜血的刽子手,终于走完他45岁的罪恶人生。
  另一个刽子手李士群1943年9月在苏州被日本宪兵科长冈村用毒酒毒死。有“沪西魔王”之称的76号警卫总长吴世宝也被日本人毒死。杀害郑苹如的直接凶手林之江案发后逃往香港,后患精神分裂症,1950年吐血而死。
  
  比死在沙场还要壮烈
  
  与郑伯英素识的著名作家郑振铎,在郑苹如遇害后曾专门到登过她照片的《良友》画报社,讲述案件真相。并在1945年10月6日的《周报》上发表了《一个女间谍》的追悼文章,指出:“为了祖国,她不止几次出生入死,为了祖国,她壮烈的死去!比死在沙场上还要壮烈!”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中统局在重庆举行本系统“抗战殉难烈士纪念大会”,郑苹如名列其中。嗣后,郑苹如被国民政府定为“国民革命烈士”,牌位供于国家忠烈祠,后移至南京、台北。一直支持中国人民抗战的郑母郑华君女士,后来去了台湾,由其担任于右任秘书的小女郑静芝奉养,1966年以八十高龄在台北去世。蒋介石曾颁“教忠有方”挽匾。郑苹如的弟弟郑南阳后来学医,在万宜坊88号居所开了个诊所,是位蛮不错的小儿科大夫。建国后曾在上海华山医院工作。
  然而,由于当年郑案发生时人们不明就里,加之舆论捕风捉影的宣传,极大地掩盖了郑苹如抗日反奸的行为实质,而“风流女子”、“中统特务”等污水泼在她的头上。即使建国后,由于“阶级斗争”的影响,郑苹如的名字也很少正面出现在史志中。这位为国捐躯的英烈长期湮没在历史的阴影里。
  在上海滩蹿红的女作家张爱玲当时读过有关郑苹如的“桃色新闻”,又从前夫胡兰成(汪伪政府宣传部次长兼《中华日报》总主笔)口中听到郑苹如施“美人计”的故事,便于1950年在香港写了小说《色·戒》初稿,1978年在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发表。这篇小说以郑苹如为生活原型,将其描写成对汉奸“动了真情”的轻佻女子。近年这部小说又被搬上银幕,夸大其色情成分,“床上戏”下足了功夫。完全游离了严肃的政治背景。
  对此,现定居美国洛杉矶的年届八十的郑苹如之胞妹郑静芝表示了强烈愤慨,她召开记者会称:“《色·戒》对姐姐的描写有些跟事实完全不符,让家人蒙羞。这样篡改无疑会扭曲大家对我姐姐的认知。”郑静芝说,“当时她做的主要工作就是把对中国叛变、对自己国家不利的汉奸的情报,通过发报机送到重庆去。”她强调,郑苹如就义时非常英勇,“姐姐谋刺失败后,汪精卫政府的特务机关威胁要杀害我全家,姐姐自行投案,没有连累家人……我们一家可以说都是忠烈!”
  台湾调查局四处近期也借机公布了存放在台北“清溪山庄”的汪精卫电文档案和中统“卧底日志”,他们的说法是:“郑苹如在1939年因执行刺杀任务失败而牺牲。郑苹如两次刺杀丁默村失败,身份因此被揭穿,为了不连累家人,原来被安排逃亡的郑苹如决定自动投案,只身赴死!由始至终,郑没有对丁默村动真情。”
  当历史的尘埃被岁月的风雨涤荡殆尽的时候,蒙尘的珍珠终将重现光芒。
  郑苹如作为一个中日混血儿,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为了自己苦难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在放弃了如锦的前程之后又抛却了如花的生命。她独特而杰出的奉献在中国抗战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笔。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为落实政策,重新调查了郑苹如的革命经历,正式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将她的照片等遗物移送到上海龙华革命公墓,与蔡和森、恽代英、柔石等烈士一起,供人们祭奠和瞻仰。郑苹如美丽而坚强的灵魂,盘桓在她曾经抛洒过青春和热血的山河。
  责任编辑 齐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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