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正信希有 **********
[原文]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译文]
须菩提恭敬地向佛祖请教:
稀有的世尊,您已经教授了开发般若智慧的理论和方法,并归纳总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现诸相非相。即现如来。”像这样的理论和方法广为流传以后,现在和未来会有那么多的众生听到和学习到您所讲的内容及所示之如理,他们能够真正理解并全然挚信和践行吗?
佛祖世尊告诉须菩提:你可不能有这样的想法。
如来我涅槃以后,再过五百年,有通过布施、持戒、修德(功德和福德)而具有了慧根这样的人,对如来我教授的理论和方法,产生挚信和决心,谦卑而诚信,并认为这是可以实践、实现的真理。
你应该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仅仅只是几辈子跟随大智慧、大觉悟者布施持戒修行,而获得这样的善根和智慧。其实这样的人,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世,跟随过无量无数的大智慧、大觉悟者行于布施持戒,才可能获得这样的无上善根和智慧。
像这样的人,当听到和学习到我所教授的内容,不管是其中的某个章节,还是某一句话,甚至某一个字,以至于当下净信①。①
即开悟。须菩提,如来对于这一切都是知道的,也曾亲见并能预见,像这样的一类人皆能够获得无量的福德,成就无上的智慧,达到圆满觉悟的境界。
这样说是什么缘故?
像这样的一类人,再也不会执著于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不执著于法相的“有”,也不执著于法相的“无”。无法相,无非法相:即没有什么理论和方法,可以成为固定的如来觉悟之法;也没有什么理论和方法,不可以成为如来觉悟之法即任何理论及方法,都可以成为如来觉悟之法。
这样说又是什么缘故呢?
因为像这样的一类人,如果以己心之概念、观念、观点和念头去衡量事理,即著我的存在、人的存在、众生的存在、寿者的存在。
若取法相——如果以固有的观念、观点和念头(“法”),做为参照事理(所呈现的是“相”)的标准。即著我人众生寿者的存在。
那么还须要注意和明确什么问题呢?
若取非法相——如果执著于不用任何观念、观点和念头做参照事理的标准。也是著我人众生寿者的存在。
因此,不可以执著于固有的观念——肯定一切,也不可以否定一切固有的观念。
以上所讲的,都是如来平常所教授的内容和道理,也是一直倡导、一贯教导的内容和道理。因此你们这些诚心修行的人,应该知道,如来所教授的使人明了自性、走向觉悟的方法,就像过河的船一样,河已渡过,人已上岸,就不再需要船了,不能负船而行。一切使人明了自性、走向觉悟的法,在“了悟”之后,都应该像对待渡过了河的船一样,当下放下。对待觉悟之法尚且如此,何况一切未得践证觉悟的法,更是应该当下放下的。
按:《金刚经》第六品 正信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