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关于虚构
作者:李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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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边的声音小心翼翼,我还听出些谨慎的意味。确定了是“我”本人后,他说他叫马源,并马上解释说他的源是源泉的源,不是原来的原。
马源在电话里提出要跟我见一面,听得出来,他挺迫切,他自己一定是意识到这个要求有点儿唐突,他于是提到了于漫洋,我们三个一起喝过茶。有了于漫洋,我就不愿再费神去想我们究竟什么时候或在什么地方一起喝过茶,我所以答应与这个马源见面是他最后说的一句话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和神秘感:“李月峰,你记不记得你讲过霍桑的一个故事,我见你的目的是想给你也讲个故事,它可能是你所讲述那个故事无数解释中的一个。我相信,我也保证,你会感兴趣的。”
对于纳撒尼尔·霍桑,我喜欢他的一些短篇小说更甚于他的那部著名的《红字》,我不喜欢文学作品中过多的关于道德方面的说教,而霍桑恰恰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干的。然后,我看了许多由他人写的霍桑个人生活传记的书籍,于是我知道这个霍桑是一个喜欢蛰居的人,写过无数个鬼怪和神秘的故事。他在三十八岁时结婚,之前,一直过着清教徒式的生活。他死于安逸的睡眠中,死后,留下的十几本厚厚的笔记成为人们研究他的生活和作品的依据。
距与马源约会的时间有一个多小时,我开始梳妆打扮,我在这段时间里,想了想于漫洋。说起来我们也有两三年没见了。四年前的一阵子,我和于漫洋雄心勃勃要合作写出一部可以创票房收入最高纪录的电影剧本,我们自负而又充满了热情。大半年下来,除了我能记得在避风塘里嘈嘈切切一些关于影片的细节、悬念、票房、演员等种种话题,再有的就是避风塘里花十八块钱可以喝一天茶水和不那么令人舒服的卡座。一壶茶水能让我们喝到自来水的成色,卡座下无法伸展腿脚,像未成年人的座位。
认识于漫洋也在那年,由这座城市文艺家协会举办的一次青年人才去的进修班上。这个班上二十几个男男女女来自不同的艺术门类,美术,戏剧,音乐舞蹈,曲艺,个个都显得自命不凡的样子。于漫洋一方面表现出犬儒主义的傲然——走开,别挡住我的阳光;尤甚的特点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流气相。他个子高,戴一副树脂无边儿近视镜,宽额头,头发剃光后长出了短短的发茬,走路摇晃身体,自创或与他人琢磨出的荤段子让人喷饭。
进修班结束后,我看了一出于漫洋创作的现代京剧,这部戏后来获得了戏剧大奖。这时候的于漫洋倒变得谦逊起来,说自己不务正业,东一爪西一耙子。他写过小说,然后是剧本,又搞戏剧,还鼓捣过小品。于漫洋承认,他对小说创作还是情有独钟,但不太敢写了,写惯了剧本,脑子里都是方块场景和人物对白。
从这时候起,我对于漫洋颇为刮目相看。有一天,我对于漫洋说我有一个很好看的故事,我们何不合作写一部电影剧本。
我是自由人,于漫洋在文化局的职位也是应景差事,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泡在避风塘里喝茶和高谈阔论。有时,他也带上几个朋友,吵吵嚷嚷热闹得像一个沙龙。那回,跟他一同来的是个瘦高个儿,眼神忧郁,不太爱讲话,于漫洋叫他大元,又说大元目前处于郁闷期。这是我们进修班里的一句调侃,男人到了郁闷期,就涉及到婚姻中的离与不离的问题上了。我开玩笑说,当机立断,离了吧。
叫大元的忧郁男人看了我一眼——这一眼一狠狠的。我知趣儿地不再提这茬了。
我和于漫洋合作的剧本故事情节不复杂,我写过类似的一个中篇。一个年轻妻子谋害亲夫的故事。年轻的妻子是丈夫的第二任妻子。丈夫富有,风流成性,妻子逐渐由对丈夫的爱生恨以至于仇恨。她不想重蹈丈夫前妻旧辙,为所谓的尊严而分手,这样做的结果就只能落得个两手空空。她曾寄希望于丈夫意外而亡,诸如飞机失事,火车出轨或爆炸一类的事故,但这种事情在生活中的概率实在太小。她也想过趁丈夫熟睡之机杀了他,不过,她明白个人的力量无法与法律这部庞大的机器抗衡。有一天,她看了一部希区柯克的悬念电影,受到了启发,她利用丈夫中枢免疫神经系统中的弱点,不露痕迹地置丈夫于死地。这剧本是从警方着手调查女人丈夫真正的死因开始的。
于漫洋说这个故事好,说他会尽快拿出第一稿的脚本,然后再商量修改细节。那天,我挺兴奋,我已经忘了叫大元的男人狠瞅我一眼的不快,我给他们两个讲了一个霍桑写的短篇。我没有看到这部叫《韦克菲尔德》的原译,是从博尔赫斯为高校讲演的记录稿中“听”到的这个故事。
一个叫韦克菲尔德的多少有些自负和自私的男人,在一个傍晚告别妻子,他对妻子说要出门了乙天,他原本打算在外面呆一个星期,他想知道这一个星期里,对独自生活的妻子有什么样的影响。可是,当他离开自己家租下一个房子住下来后,他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且,这一改变,使得他二十年没回家。
最初我看到这故事的时候,内心不知为什么感到了某种异样,这异样又在于漫洋和叫大元的男人听完这个故事后瞬间的表情中浮现,像一个不祥的谜。但很快,气氛就被打破了,我和于漫洋都觉得这故事对于我们创作一部热热闹闹的喜剧或贺岁片类的电影有帮助。
我马上构思出剧本梗概:一对夫妻经过多年的婚姻,不再相互关心,没有了亲昵的举动,婚姻已经流于一种习惯,乏味,冷淡,麻木。然后,丈夫回忆起两个人爱情之初的激情,发誓要拯救他的婚姻,重新唤起情人间的那种温馨,于是他做了一系列可笑而又愚笨的行为,比如离开家,扮作陌生人追求妻子,最终的结果当然是重获爱情。
于漫洋一拍大腿:“写,写完了给冯小刚。”
一直默默不语的叫大元的男人忽然清了清嗓子,这表明他想要说点什么,我和于漫洋同时去看他,这时候,我发现这个男人有一双很深的眼睛,像两眼深井那么深的眼神。
于漫洋说:“大元,给我们这个本子提点看法。”
大元看了我一眼,语调低沉问我:“那个故事结尾是什么,我说的是霍桑的那个。”
我说没有结尾。
“怎么会没有结果,他回家后总有个说法吧。”他有些不相信地问。
我说:“我不知道,博尔赫斯没提,我看的不是原译。”
“那你没有看出事实上的结尾吗?”大元的样子给人一种建筑般的沉稳。
“那你说是什么?”我反问他。
“死亡。”
他说完这两个字就去洗手间,喝了那么多茶水,当然总会去方便一下。我和于漫洋对视了一眼,然后,各自低下头喝自己杯子里的茶水。
约会我的是四年前的那个叫大元的男人吧。我能想起的就是他有一双极深的眼睛。
地点在特莱蔓酒吧,路程刚好在出租车不跳字的公里数内。我与人约会从不迟到,提前五分钟。酒吧在晚上七点这个时候几乎没人,要到九点以后才会喧哗起来。我知道这个酒吧里有一支挺不错的香港乐队,乐队,里的主唱和吉他手酷得要命,头发五颜六色,墨镜大得遮住半张面孔,衣服和裤子又瘦又小绷在青春期的身体上。当然,歌儿唱得也挺棒的。
从七点到几点,我想,马源的故事大概是可以讲完的。我不知道他要给我讲个什么故事,他为什么要讲给我听。隔了这几年,他又是怎么找到我的,他与于漫洋是哥们儿。完全可以把他认为应该讲给人听的故事讲给他听。在马源打给我的那几分钟的电话里,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不是要唤起我的回忆或怕我拒绝,他不想提于漫洋,这也就是我在电话之后,没有找于漫洋求证的理由,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能找到于漫洋。
四年前的那阵子热情过后,我和刁:漫洋并没有真正地完成过一次合作。我听说他去了北京,然后,又回来了。有一回,我在本市一家晚报上看到一则影视消息,说的是本地电视台热播的一部长达三十二集的都市言情电视连续剧是我市青年剧作家于漫洋创作的,他本人还参与了制片。我平日极少看电视,更别说看电视连续剧了,所以,于漫洋的这部剧究竟在里面言了些什么情,我不得而知。另一回,电视新闻台播放市文化单位表彰大会现场的片断,我在人头攒动的镜头上看到了于漫洋那张变得相当深沉的面孔。
特莱蔓酒吧的座位极舒服,我坐在一进汀显眼的位置上,刚坐下来,我身后便有一些动静,事实上我进门时看到了那个人,穿着深色的衣服,戴茶色眼镜,身材健壮,满脸胡须,一瞥之下,我知道他不是我要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