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智取生辰纲与强盗逻辑

作者:左子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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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不过是借他一闹,大家没脸。若告大了,我这里自然能平息。
  
  琏二奶奶说这些话,不是藐视国家官吏,更不是目无王法,恰恰相反,是她目有王法的表现,因为王法是保护她的。虽然她自己说时无心,其实讽刺了她所依赖的官僚机构,形象地反映了封建官吏的性质及其社会职能。至于封建王朝也会惩处几个贪官污吏,如果不是权力斗争的结果,就是你的火玩大了,损害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影响到政权安危。
  既然法律和执行法律的官吏是如此不可靠,既然法律是针对一般普通民众而不是针对权势者的,民众对是非对错,包括罪与非罪的判断,便取决于道德判断而非政治判断。一旦在道德上作出合理解释(这主要因为统治者不道德,制度和规定的不道德),民众违法(违法不等于犯罪)的事就会大量发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逾越法律的界限要比逾越道德的界限容易得多。尽管前者是刚性的、强制性的;后者是软性的、自觉性的。因此,当阮小五听岔了,误解成抢在晁盖前面把他待取的一套富贵半路里拦劫了,便断然拒绝:
  
  这个却使不得。他既是仗义疏财的好男子,我们却去坏他的道路(买卖、生意),须吃江湖上好汉们知时笑话。
  
  再看下面这段对话:
  
  吴用又说道:“你们三个敢上梁山泊捉这伙贼么﹖”
  阮小七道:“便捉的他们,那里去请赏,也吃江湖好汉们笑话。”
  
  去劫生辰纲,这杀头掉脑袋的犯罪,小七跳起来说“正是搔着了我痒处”欣然入伙。而同样劫财,因“吃江湖上好汉们笑话”却成了他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可见道德的力量有多大——虽然只是江湖的“职业道德”。
  晁盖们反复强调劫取的是“不义之财”,同后来上梁山树起“替天行道”的杏黄旗如出一辙:因为政府角色的缺位,因为公刑不能主持正义,只能由他们来担当审判者和执行者。以“天”的名义就像政治家常常以“人民”的名义,用私刑剥夺其财产,剥夺其自由,乃至剥夺其生命。
  
  “非同小可的勾当”
  
  在商量劫取生辰纲时,吴用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对象说话是有区别的。
  对晁盖和刘唐,他表现出的是一种“羽扇纶巾、谈笑间”胸有成竹的儒雅风度,就像在说一桩寻常事。对三阮,他却语气凝重,一如常人,又如老大哥,明白指出:
  
  这件事,非同小可的勾当。
  
  晁盖何许人也﹖人称晁天王。如果不是曾头市中箭身亡,当是梁山的天然领袖,第一把交椅非他莫属。对于他,难道还要婆婆妈妈地提醒什么“这可是一桩弄不好要杀头的事呀,一定要慎重考虑”云云?真要这样说,倒显出吴用冬烘先生的小家子气,不是做大事的人物。
  而三阮则不同。他们“不通文墨”,没有脑袋,全凭意气用事。但他们又是“真有义气”的“好男子”,更何况对学究先生是那样地敬仰和信赖。用小五的话说,就是“那王伦若得似教授这般情分时,我们也去了多时,不到今日。我弟兄三个,便替他死也甘心!”吴用怎么可以藏私、不把事情的性质和利害关系说清楚呢﹖也因此,他还说了这么一句话:
  
  你们三位弟兄在这里,不是我坏心术来诱你们。
  
  这是真正的肺腑之言。唆使这三个愣头青干这样一件杀头的事,吴用的良心一定受到煎熬。设想如果眼前有一条光明大道可走,他一定会谆谆教导他们走正路。但令人灰心的是合法的途径都被堵死……当然,如果做得机密,计划周到,不出事情,岂不是“一世快活”的目的就达到了,“一世的指望”也就“还了愿心”了﹖
  吴用确实处于极端的矛盾之中。
  最最重要的是,学究先生虽是“诸葛、陈平”一流人物,但英雄也有常人的一面,也食人间烟火。上述对三阮说的话,又何尝不是对自己说的呢﹖正因为处在不是同一个对话层面上,吴用才无所顾忌地流露了内心真正的隐忧:此一去,恐怕就此走上了不归路。
  作为一个文化人,吴用原本应该有很多路可走。可以走科举的路,博取功名;可以到衙门里做个书吏,帮办公文;如果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也可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其实这些都是想当然。如果处在吴用的位置上,也许你不会说这样的话。
  关于吴用是否参加过科举,书中没有提到,但科举作为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建功立业的正途,吴用不会置身于外。这从他上了梁山以后不反对朝廷招安这一态度也可以说明。他一定在这方面严重受挫。君是昏君,臣是奸臣,最受信用的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以及宦官李彦被时人称为“六贼”。他们相互勾结,排斥异己,广树党羽,贿赂公行,直至公开标价卖官。故民谣“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广为传播。在这样的政治气候下,黄钟毁弃,瓦釜雷鸣,正直之士受到排挤,人才被埋没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那么做个帮办小吏吧。恐怕吴用心有不甘,同时也受不了那个鸟气。明朝王道生在《施耐庵墓志》说这位至顺辛未进士“曾官钱塘二载,以不合当道权贵,弃官归里,闭门著述,追溯旧闻,郁郁不得志,赍恨以终”。施耐庵先生的心和吴学究先生的心是相通的,他弃官不做,他笔下的吴用难道会谋个每天见了上司点头哈腰满脸赔笑说些违心话的小吏干干?
  至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固然是一种洒脱,但前提必须先要有饭吃。作为一名乡村的民办教师,吴用的日子过得比贫苦农民好不到哪里去。且看第十五回:
  
  至二更时分,吴用起来洗漱罢,吃了些早饭,向晁盖讨了些银两,藏在身边,穿上草鞋……连夜投石碣村来。
  
  “银两”是用来请阮氏兄弟喝酒的酒钱。依吴用的性格人品,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不会伸手向晁盖讨。他日子过得很拮据。“穿上草鞋”,不管怎么说还是个教书先生,而且又是出客访友,连最起码的体面也无法维持。如果是一介腐儒倒也认命了,谁叫他是一个腹藏韬略、胸有甲兵、决不是终老“三家村”的人物呢!
  经济得不到保障,事业得不到成功,空辜负了他满腹的经纶,一身的本领。怀才不遇是知识分子心中永远的痛。这几乎成为一种宿命。参与抢劫,而且又是主犯,吴用先生不得已采取下下策了。他是把皇帝看透了,把朝廷看透了,兴许,他把所谓的名节也看透了。
  文人从贼历来为士大夫阶层所不齿,吴用将从此被钉在了“贼”的耻辱柱上。但对“成则为王”的贼又当别论,正史从来奉行的是两套标准。
  纵观吴用先生一生,他的人格人品是没有问题的,能力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政治不是那么黑暗,朝廷不是那么腐败,他是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一点贡献的。耿介可能是一个原因,但耿介不是一种错,错不在他。落草为寇,是吴用个人的损失,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损失。
  
  “担着血海也似干系”
  
  写到这里,智取生辰纲已接近尾声了。“黄泥岗事发”,逼得晁盖们一不做二不休,“一发”上梁山“入了伙”,索性把事情搞大了。
  大家都知道了,通风报信的是宁愿充军流配也不肯上山为贼、及至后来被逼上梁山还念念不忘招安、报效朝廷的郓城县押司,人称孝义黑三郎的宋江。
  押司,宋时地方官属吏,办理案牍、官司等事务,所以何涛才会把捕盗公文给他看。
  正是他,“担着血海也似干系”泄露案情,致使案犯全部逃脱。这个中原因岂是一句“江湖义气”和“兄弟交情”可解释。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最不可信的就是“义气”和“交情”。一部江湖志,真正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没见几个,出卖朋友和朝朋友身上捅刀子的倒不少。施耐庵这么写,他是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因为在官场上,更无“交情”和“义气”而言。
  宋江在郓城县衙供职。
  县衙县政府是封建王朝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中央政府通过它来体现政府意志、管理百姓、完成各项任务,它集行政、司法、教育、民政救济、征收赋税、派发徭役等各种权力于一身。它就是缩小了的中央政府,一个封建王朝的缩影。要研究制度腐败,县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一个极好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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