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大小舞台

作者:刘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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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诗人蒋士铨《京师乐府词·戏旦》描述了官吏狎像姑的状态,并对其痛加讥讽和抨击:“朝为俳优暮狎客,行酒灯筵逞颜色。士夫嗜好诚未知,风气妖邪此为极。古之嬖幸今主宾,风流相尚如情亲。人前狎昵千万状,一客自持众客嗔。酒闲客散壶签促,笑伴官人花底宿。谁家称贷买珠衫,几处迷留僦金屋。蜞蜣转丸含异香,燕莺蜂蝶争轻狂。金夫作俑愧形秽,儒雅效尤惭色庄。腼然相对生欢喜,江河日下将奚止?不道衣冠乐贵游,官妓居然是男子。”晚清陈森写的小说《品花宝鉴》中就有许多官场狎像姑的描写。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写到清代官吏可以狎像姑而不可狎妓的情况:“这京城里面,逛相公是冠冕堂皇的,什么王公、贝子、贝勒,都是明目张胆的,不算犯法,唯有妓禁极严,也极易闹事,都老爷查的也最紧。逛窑姐儿的人,倘给都老爷查着了,他不问三七二十一,当街就打;若是个官,就可以免打,但是犯了这件事,做官的照例革职。”曾朴《孽海花》也写道,京师士大夫“懔于狎妓饮酒的官箴,帽影鞭丝,常出没于韩家潭畔”。李宝嘉《官场现形记》里写了个“一天到晚长在相公堂子里”的老斗,名卢朝宾,官任给事中。他所狎的像姑叫奎官,始而狎,继而替奎官赎身,娶媳妇,买房子。这么多的记载说明,在当时,狎男妓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像姑的产生,为女权主义的理论提供了鲜活的例证,其实是一种阶层权力的压迫下,男人变成“女人”的过程,并非全然是性倒错的生理原因。埃瑞克·周(Eric Chou)的《龙凤》一书中,有两节专门讲清朝同性恋的盛行,一节题为“满族人嗜好同性恋”,写到咸丰皇帝、同治皇帝以及一些达官显贵的同性恋;另一节题为“兔子”做了宰相,描写乾隆皇帝所宠爱的同性恋对象和珅(1750—1799年)做宰相的经过,“兔子”是对男性同性恋对象的俗称之一。在像姑与嫖客之间的关系中,更多的涉及体制与权力,基于个体性取向的差异如果有,那也是由于前者造成的。埃瑞克·周的著作具有明显的东方主义色彩,将一个异域的他者作为一个想象的充满异域风情的所在,正是萨义德(Edward W.Said)所竭力批评的殖民思维。
  像姑与优伶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堂子里的像姑与科班中的戏子本是两途,但像姑为了多挣钱、挣大钱,没有不习戏登台入梨园行的,遂带得梨园行风气大变,如今也就格外看重色艺双全了。因此,像姑多是优伶兼营,故狎像姑有时又称狎优、挟优。像姑多为年少者,出色者多在二十岁以下,称为娈童、优童、歌童等。像姑的卖淫处所称为像姑堂子,其待客内容有侑酒、唱曲、谈诗论画、卖身等。狎像姑的官吏与像姑的关系不同于古时的君王宠幸嬖臣,而是商业性的主客关系。因此,某一客独占了(“自持”)某像姑,就会受到众客的嗔怪。凡与某一像姑要好,且被其依为靠山的人,俗称“老斗”。
  根据一般的历史与民俗材料可知,戏班伶人在北京外城的住处,大多集中在西柳树街以北,北城与中城相交的地方,主要的胡同有:樱桃斜街、胭脂胡同、玉皇庙、韩家潭、石头胡同、猪毛胡同、李铁拐胡同、李纱帽胡同、贩子庙、陕西巷、北顺胡同、广福斜街。至晚清,这一带“娼寮丛处”,俗称“八大埠”或“八大胡同”。京师著名的像姑堂子在八大胡同的韩家潭、樱桃斜街、陕西巷等处,这些地方都是京官士大夫经常出没的地方。清末名妓赛金花的自述也可以佐证:“我们在京就住在李铁拐斜街的鸿升店内——这时如韩家潭、陕西巷、猪毛胡同、百顺胡同、石头胡同等地,住的差不多全是妓女、像姑,这一带非常繁华。”梅兰芳的家就在李铁拐胡同。
  小说《梅兰芳》从其祖父曾是“同光十三绝”的梅巧玲死后家事萧条开始写起,及至慢慢受马六爷等人吹捧成名,《顺天时报》开菊榜当选为大王,赴沪唱戏,至应邀至日本结束。基本线索正史里也有迹可寻,而掺杂于其中的小说作者个人的见证实录、风俗白描,则带有充分的民俗史料价值。清末京戏在北京的地位此时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谭艺林《钧天俪响》(1901年)序中记述当时谭鑫培等伶人“皆食五品禄,供奉内廷,颇蒙眷睐”,而“外省督抚两司入觐,其同乡及所部公宴于会馆必演戏,一日夜之费几至千金两,而内廷所费则十倍之……”戊戌政变后,“国家多故,内宴渐稀”,到了闹义和团的时候,“正阳门外千余家一炬皆成焦土,所谓四喜、三庆、玉成、福寿、宝胜诸部一散如烟,光沈响绝”,正是“乐尽悲来,宫院乌啼,秋槐自落,山河尚在,弦管无声”。民国时代京戏却出现了一段时间畸形的繁荣,繁荣的背后则是京戏伶人同像姑之间微妙的关系。
  如前所述,咸丰以后,随着清朝国势衰败,禁令渐弛,官员狎妓之事逐渐多起来,始而不敢公开,后来则堂而皇之,并形成风气,有些地方的官场甚至酒席间无妓不饮,无妓不欢。光绪中叶以后,禁令更加松弛,这使得官员狎妓之风空前鼎盛起来。此时的妓馆高张艳帜,车马盈门,南娼北妓纷纷角逐于官场,一些官吏还公然纳妓做妾。与此同时,狎像姑之风则渐趋衰颓。民国时期,沿流播之余绪,此风又高炽。只是这些史实往往在戏剧史的书写中心照不宣地给抹杀了。关于当时梨园真相,实有赖穆儒丐此类小说得以保存。前述《北京》中就记载了名伶白牡丹的成长经历。书中记载梨园师徒的实情是:
  
  因为梨园行,俗谓之无义行。别的行当多少都有点师生义气,唯独梨园行,师生之间大半都是仇人。譬如一个伶人,收了一个徒弟,合同上写的年限很多,不用说了,甚至还有打死无论的话。年限之内,无论徒弟挣多少钱,徒弟家属没有分润的权利。徒弟出师时,年限内师傅代置之物,概行扣留还不算,便是旁人所赠之物,也不能携去一件。徒弟若是嗓音不倒,有人帮忙,还能自树,不然出师之后,依然不能生活,所以徒弟对于师傅的恶感非常深厚。出师便算断绝关系,没有一个彼此相顾的,所以管他们叫无义行。难道他们跟常人不一样吗?就皆因他们内容习惯不好,把人都教得一点义气没有了,完全唯利是图。这也是社会上一个问题,应当研究的。
  
  其时,不光私人收徒如此,正规科班订立的契约也近似,入科学生家长与戏社之间需要订立契约。如1904年叶春善成立的喜(富)连成科班的入班契约:
  
  契约系用红纸摺,外面书写“关书大发”四字,折内文曰:“立关书人×××,今将×××,年××岁,志愿投入×××名下为徒,习学梨园生计,言明七年为满,凡于限期内所得银钱,俱归社中收入。在科期间,一切食宿衣履均由科班负担,无故禁止回家,亦不准中途退学,否则由中保人承管。倘有天灾疾病,各由天命。如遇私逃等情,须两家寻找。年满谢师,但凭天良。空口无凭,立字为证。立关书人×××画押。中保人×××画押。年月日吉立。
  
  此种契约现在看来其实是颇为残酷的,背后产生的恩怨情仇、纷争纠葛已经渐渐湮没不闻。《北京》中白牡丹从师傅老庞那里赎身就是经历了许多曲折,由记者和热心的戏迷帮忙才得以成功。这种遭际在平常伶人那里又岂是个别现象?
  
  (三)
  
  民国初年的北京,社会风气之败坏尤其在玩弄伶人上可谓穷形尽相,这在《北京》中有详细的描绘:
  
  北京近来出了两种人,专门把持戏子的。第一种是文士派,第二种是纨绔派。文士派当初都是逛惯了像姑的下处的,如今虽然没了这行营业,他们风流的习惯依旧改不了,所以他们对于唱小旦的后起角色,但分有点资质,他们便据为己有。但是他们哪里有工夫去物色人,他们也不懂戏。小孩没有成名以先,他们绝对没有赏鉴的能力,不知道谁能成名。可是他们有个老法子,每天看报,他们见那个孩子捧的人多,他们便按图索骥,到园子里一看,果然不错。他们便请人去说,愿录为弟子,或是认为干儿。他们都是老名下,又有钱,谁不喜欢拜他作老师呢。戏子一到他们家去,别人打算再瞻颜色,那就很难了。戏子从此也就知道有他们,再也不想想替他冒汗做文章的人是由一个小泥孩子的时候捧到这步田地的……第二种纨绔派的人……他们的指南针,也是报纸上捧角的文字。他们纯粹是耳食。听见人说好,他们以为必是好的,便千方百计地想法子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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