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1期
环球笔记(八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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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代为何全球性左倾?
英国史学家霍布斯鲍姆的著作《极端的年代》由郑明萱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这本书回顾与分析本世纪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相互消长的百年历史,颇受知识界注意。该书指出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全球资本主义金融危机,市场无法自动调节和自我修复,唯苏联以计划经济在大萧条中幸免于难,国力大增,使自由知识分子都对社会 主义大感兴趣。“计划”成了欧美时髦词语,各国都拒绝哈耶克的“自由化”理论而信奉凯恩斯的经济规划与政府干预理论,加强关税等各种保护和控制措施,如美国罗斯福“新政”的扩大内需和公共投资政策便是典型一例。在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危机带来社会矛盾激化(欧美失业率达20%至40%),法西斯思潮席卷欧洲,除英国及北美几个小国,欧洲大陆民主宪政政府从三十五个很快减少大半。选举被纷纷取消,极右派军人、官僚、贵族如佛朗哥、墨索里尼等上台掌权。希特勒靠镇压社会民主党夺权,并迅速与日本签订“反共产主义”联盟条约。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全球性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知识分子联合,共同反对法西斯。不仅是苏联充当了反法西斯战争的主力,而且欧洲各国共产党也成了地下抵抗运动的主力,使共产党威望大增,在很多国家都成为第一大党,颇受知识分子欢迎。
作者在该书中也对斯大林主义式的社会主义实践提出了严厉批评,包括指出在三十年代全球性左倾的时候,苏联也出现了“大肃反”等人权不良纪录。但作者同时指出所谓“市场自由”在遏制资本垄断及过分投机方面软弱无力,是导致三十年代法西斯主义以及全球知识分子思潮向左转的直接原因。
(陈敏)
金融危机是文化危机的反映
汪丁丁在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1998年4月号发表题为《金融危机,道德自律与转型期文化传统》的文章,对亚洲金融危机进行了反思。
文章称布劳代尔(Fernand Braudel)将金融活动归结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最高形态(具有超越分工的倾向),列宁则将之归结为资本主义最后阶段(金融寡头垄断)的核心部分。在深受马克思制度分析影响的制度经济学家眼里,金融是信用关系从“前资本主义”简单生产拓展到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总之,金融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密切关联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危机总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挑战。
汪丁丁认为:金融固然归根结底是一种信用关系,但是“金融”这种信用关系所要求于一个社会的道德基础的条件却比一般信用关系强得多。在传统社会里相当常见的借据,只要求借贷方对据方的信任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而且经常仅仅依托于私人联系(血缘、地缘、业缘);在大众参与金融过程中,出具这张借据的个人的信誉,对多次转让以后的债权人而言几乎没有什么意义。没谁会因为不认识一家企业的老板而拒绝购买普遍被看好的该企业的股票(尽管许多人会因为认识那企业的老板而购买该企业的股票)。金融过程所依赖的,不再是几乎每一个能够生存来的社会的道德传统中都具备的人与人之间的“私人信任关系”,而是必须依赖于“非个人”(super-individual)的、“超越私人联系”的,被哈耶克称作“抽象规则”(abstract rules)的那种制。这种制度在韦伯那里被称作资本主义的“支撑体系”(suppportive system),包括独立的审计和计系统、独立的司法与法庭抗辩系统,以及使“自由契约制度”(free contracting)得以有效的其他种种制度。
汪丁丁更进一步断言:目前发生在亚洲许多地区的“金融危机”(货币动荡只是这一危机的表现之一),其性质是信誉危机。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里,所谓“坏帐”固然难以避免,但是出现与韩国政府贷款的坏帐比例(根据一份材料的估计,接近40%)类似的坏帐却是少见的。八十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经济开始从古典发展阶段进入规模经济发展阶段,从而需要建立大规模集资的机制。政府干预下的集资固然可大规模进行,但其社会弊端往往抵销了经济效果(例如由此而来的政治腐败和新的老的“财阀族”),经济上的效果也未必有预期那么好。但是,如果放弃政府干预这个手段,在互不相识的广大人群之间如何实行大规模集资呢?“金融”作为一种特殊的信用关系,一种“大众参与”的信用关系,便在亚洲诸“非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这一特定阶段里凸显出来。这一“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过程与本土文化尤其是本土知识(local knowledge)的冲突性也便凸显出来了。
从亚洲各国在“经济起飞”阶段所发生的社会变化来看,在传统道德意识不断弱化的同时,新的、与西方“资本主义”相适应的道德共识却难于在短期内形成。于是,这许许多多刚从“家”的牢笼里走出来进入“市场”的陌生“个人”,开始体验到普遍的信誉危机。这在中国大陆尤其突出;那里正在流行的一个说法叫作“杀熟”,就是指亲友之间为利益金钱而展开厮杀,道德基础在传统与现代两方面的缺失这种“两处茫茫皆不见”的道德无政府状态。当“金融”过程继续不下去时,在这些社会里,其实只有两个解决危机的办法:(1)政府出面干预,并且面临着经济集中化的危险;(2)回到非金融化的市场经济里去,放弃规模经济的好处。除非,社会有能力重构自己的道德基础,否则不会有什么长期意义上的“信用关系”,也没有资格说“金融”。
(吴必)
伯林谈多元与自由的差别
英国思想大师以撒·伯林一直自称为一位多元主义者。台湾正中书局的《以撒·伯林对话录》一书中,伯林比较详细地阐述了他的观点。
伯林认为:多元论与自由主义并不相同,甚至不是重叠的观念。有些自由主义的概念并不是多元的,多元论者认为,既然道德与政治问题,或任何有关价值观的问题,都不可能只有一个最终答案,更何况人们所给的答案——人人都有权给答案,又大相径庭——那么生活中就必须为那些可能出现的不同的标准留有余地。倘若人们想避免毁灭性的冲突,各方就必须相互妥协。无论多么不情愿,最低限度的容忍是必不可少的。
伯林还指出:某些道德的、社会的以及政治的价值观是相互冲突的,狼和羊不可能享有同样的、完全的自由;正义和怜悯、认识和幸福也都会冲突。那种认为人类的所有问题,例如如何生活的问题,都有一个完美的答案的观点在逻辑上就站不住脚。某些人类的价值观是无法撮合与调和的,因此必须有选择的余地。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一种制度来保证人们在最大程度上可以追求几种不同的价值观,同时也保证没有人会强迫人们做与他们道德准则相悖的事情。在多元化的自由社会中,人们不回避妥协;如果妥协达不成,可以用交换的方式来代替,这些东西给多少?那些东西给多少?多少平等?多少自由?多少正义?多少怜悯?多少仁慈?多少真理?认识与幸福常常是不可结合的。一个人发现自己得了癌症,不会因为了解自己的病情而感到高兴。被蒙在鼓里可能减少了他的自由,但无疑会使他高兴一些。这就意味着认为存在着最终解决所有问题的答案的观点缺乏一致性。那些相信完美世界可能存在的人们,势必认为付出任何代价也不算昂贵。他们相信,如果必须流血才能创造这种理想的社会,就应该流血,无论谁流血,流多少血。你必须打碎鸡蛋才能做成这样一盘无与伦比的炒蛋。但一旦人们形成了打碎鸡蛋的习惯,他们就无法停止了。结果是鸡蛋都打碎了,鸡蛋也没有炒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