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6期
胡雪岩现象与中国三代商人
作者: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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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种大社会环境,只能塑造出胡雪岩这类善于走官商结合、一家两制(家中一人为官,其他人经商)道路的商人。从企业经营者本人来说,要想在这个社会中获得成功,主要不是依靠本人的经商才能,而是依靠通过权力获得资源的能力。
不可否认,二十世纪的商人—企业家毕竟与他们的上一代人有了不同。这一点体现在世纪之末的一场“义利之辩”上。这场“义利之辩”就是始自1997年的关于私企修宪的问题。颇有代表性的是经济学家晓亮、王珏、李定,政治学家刘军宁等人。正是这些理论界人士与一些来自地方的干部对私营经济畅所欲言地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构成了1997-1998年经济理论界的一道富有特色的风景线,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中国历史上下几千年,从来就没有人敢为私营经济如此鼓与呼。儒家崇尚“重义轻利”,一般只讲国家财富的积累,而对民间财富的积累从来就怀着一种深深的恐惧。管子、商鞅、韩非等对后世有很大影响的思想家,都在追求财富的终点提出了富国不求足民的观点,认为老百姓富足不但不足以言治,反而对国家有害。封建王朝也大都只以“维持黎民不饥不寒”为治世目标,一些极端的君主如朱元璋,认为富人都是导致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从来就未想到过如何引导富人将私人财富积极地用于创造社会财富,不是采取迁徙方式让他们离开本土,消耗其实力,就是采取杀戳这类极端的方式。明初江南“富可敌国”的沈万三,尽管用财力帮助朱元璋修筑南京城,最后仍然难逃一死。自古以来,中国在“国家财富”这一观念中,从来就没有包含私人财富在内。深受传统文化濡染的伟人毛泽东,到了“文革”中还提出“越穷越革命”与“穷则革命富则修”的极端思想。历史从来就难以割断,今天可以找到昨天的影子,在这种财富原罪思想的观念影响下,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义利之辩的争论,重农抑商政策不断重新出台。这就是自郑观应提出“商战”一说之后,中国的私营企业为什么还艰难竭蹶地走了整整一个世纪。理解了这一点,也就会理解1998年修宪话题在中国的划时代意义——因为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观念的思想理论基础是将私人财富纳入了社会总财富的范畴。总之,这场讨论厘清了许多问题,使政府决策层与社会各界对私有经济的认识向前迈了很大一步,为1999年修宪做了充分的理论准备。但是作为经济发展主体之一的私营企业,仅有宪法的条文还远远不够,还得建立正常的利益诉求管道,表达本阶层的利益诉求。否则目前这种依靠与官员个人建立千丝万缕利益关系以维护利益的情况还会延续下去。
现实是历史的一种延续,没有任何民族可以割断自己与历史的紧密联系,即使是毁灭性的暴力革命也无法将沉淀在民族灵魂中的文化因子剥离开去。纵观中国近现代三代商人的成长环境,会发现其中一些同质的东西。而且历史文化还远未结束,在这块土地上,“胡雪岩现象”作为一种文化,它的血脉还会继续延伸到未来。
何清涟,学者,现居深圳。主要著作有《现代化的陷阱》、《经济学与人文关怀》等。
参证文本:
关于《现代化的陷阱》的争论
何清涟的《现代化的陷阱》一书反响很大,但在最近的《经济学消息报》上,学者张曙光对这本书作了激烈的批评。张文认为何书只是一本大众读物,而不是学术著作,因为作为学术著作,它严格说来不够格。
张文认为这本书列举一大堆资料和案例,然后下一个简单的概括性断语,再加以情绪化的渲染,仅此而已。如果作为记者,何女士对中国经济运行实际缺乏起码的感觉和认识还情有可原,那么作为学者,对于文献的随意曲解和运用就是不能容忍的了。如她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公平与效率,在经济学、哲学等一切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都是一个带有终极意义的基本命题。……我们从本世纪不少杰出学者的著作,如哈耶克《通向奴役的道路》、冈纳·缪尔达尔的《世界贫困的挑战》、《亚洲的戏剧》等,都能清晰地看到他们对‘社会公正’这一人类理想的张扬和追求”(第 358 页)。
张曙光指出:“大家知道,哈耶克和缪尔达尔同是1974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但两人的观点却完全不同。在哈耶克的著作中,‘社会公正’是有明确定义的,而且哈氏对此持坚决的批判立场。”“在哈耶克看来,所谓‘社会公正’就是‘公正的分配’,它是福利国家‘追求传统社会主义目标的新方法’,是对自由的严重威胁,是通向奴役的道路。然而,在何女士的笔下,哈耶克竟竟了‘社会公正’的代言人和卫道士。”“笔者实在纳闷,何女士是否真的读过她提到的这些著作,并读懂了这些著作?”
针对张曙光的抨击,学者王小东在网上进行了评论,王小东认为:
《现代化的陷阱》一书中,西方学院派经济学的东西确实不多,形式上也不像学院派经济学著作。姑且不论是不是非要把书写成那个样子才有价值,首先,中国有一些非常著名的经济学家如厉以宁、萧灼基、樊纲、刘伟、魏杰等,从他们的著作中也看不出他们懂得多少西方学院派经济学的知识。张曙光先生的西方学院派经济学的功底自然是深的,能看出何清涟女士的书在这方面的“不足”,自然也应当能够看出上述比何清涟女士更著名得多的经济学家的书的毛病,但从未见张曙光先生写文章找过这些人的毛病。可见,所谓“学术标准”只是用来打观点不同者的一根棍子,或者更糟,是用来堵新进之路的,生怕新进抢了自己的饭碗。
王小东还认为:就我对哈耶克的了解而言(他的著作太多,我当然没有全部看过),张曙光先生在这个方面对于何清涟女士的批评大致是对的,虽然话说得过头了一点。哈耶克有许多伟大的思想,但他对于“社会公正”(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国家与奉行国家社会主义的纳粹德国那种‘社会公正’”)确实是非常反对的(但说“死敌”是过分了些)。我认为他的这种反对在很多时候不能自圆其说。因此,何清涟女士在一本有关社会公正的书中确实没有必要引用哈耶克。哈耶克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上帝,他的上帝的这种位置恰恰是那个圈子(拥护哈耶克的)抬出来的,我的感觉(仅仅是主观感觉)是,何清涟女士在这里又在往那个圈子里挤。你要往那个圈子挤,那个圈子的人就有权力拒绝你。如果你在思想深处,在言语行动上能有“你们见鬼去吧”这种真正的超越性气概,这种勇气和智慧,那个圈子拿你也就没有了办法。
王小东最后说:张曙光先生说哈耶克是“社会公正”的死敌,实际上也是相当明确地宣称他的那个“学界”是社会公正的死敌。长期以来,那个“学界”确实一直是社会公正的死敌,是腐败的辩护士。但这话如果别人来说,旁人会不大相信,这次由张曙光先生自己做这么一个宣言(即拥护哈耶克),把话讲透,实在是直截了当,痛快之至。在观点的鲜明、干脆,逻辑的一致性方面,张曙光先生确实比何清涟女士强。
何清涟也对张曙光的文章作了回应,除以手中有“磁带”来证明她并没有在有关场合大言不惭唯我独尊之外,还指出经济学界对“社会公正”并没有整齐划一的理解,在她看来,哈耶克反对“社会公正”是有特定所指的,这并不能证明哈耶克在所有的意义上都拒绝社会公正。何清涟还对《读书》杂志未能发表张曙光的全文表示遗憾,因为编辑删去的那些攻击性言论,更能让读者看清这场争论后面的微妙心态。
(易铭 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