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1期
阿克顿:一个史家的信仰与智慧
作者:冯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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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中国,拜官员腐败与政府反腐败之赐,没听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句话的人,也许已经不多;知道此言是出自阿克顿(1834--1902)之口的,大概也不乏其人。但是了解阿克顿其人其事的,却依然极不多见。1887年,他在给《英国历史评论》主编克莱顿的一封信中,写下这句令人过目不忘的至理名言,然而它仿佛是流传于街头巷尾的谚语,人们并不十分关心它的来源,这似乎是因为它的来源并不十分重要。
从某个角度看,确实如此。阿克顿晚年自称一生碌碌无为,他除了做过《剑桥近现代史》首任主编,为世人留下半部体例独特的史学著作外,未曾写下过什么黄钟大吕之作,因此我们今天看到他唯一的那本文集《自由与权力》(LordActon。Essays 0n Freedom and Power.The WorldPublishing co,New York,1955),也不过是几篇演说、文稿和若干宗教文章杂凑而成的一册。
然而,如果一句话能像民间谚言那样世代流传,那也一定是因为它包含着某种智慧。阿克顿并非碰巧说出一句至理名言,他没有用系统的著述来陈述自己的思想,并不意味着他没有自己系统的见解。汤因比曾言,阿克顿是时代精神的一个奇特牺牲品,工业社会不断逼使人们发掘史料,迷信劳动分工,使这位自由史的研究者手足无措,结果是“近代西方史学家中最伟大的头脑之一”,变成了一名才华虚掷的编辑。汤因比这些话自有他的道理,如果他拿自己的鸿篇巨制《历史研究》与阿克顿相比,有如此惋惜之言当属难免。然而他称这个头脑全为劳动分工所害,却不太令人信服。阿克顿在史学上无所成就,以今天许多人的眼光看,其主因并非分工使他无所适从,而是他的“史以载道”,即西人所谓“read the faith into history(援经人史)”的倾向实在过于严重,这使他无法做到就史言史。
按给文集作序的希梅尔法伯的说法,阿克顿最伟大之处,在于“他给政治带来了先知的道德热忱,给宗教带来了自由主义政治家的人道关怀;他给这两者同时带来一个真理:权力,不管它是宗教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这段文字,不但极恰当地指出了阿克顿留给我们的思想遗产的性质,也标明了它的两个重要来源:阿克顿坚定不移的天主教信仰,和他对人类自由的深切关怀。撇开他在这两者之间建立起紧密关系这不易理解的一点不谈,现代史学为避免曲笔,辄以不做“道德法官”为治史者必须恪守的诫律。以此观之,阿克顿显然是犯了大忌。他虽曾师从德国史学巨擘兰克(Leopold von Ranke),却一反其师教诲,把历史视为“宗教的真实证言”,始终坚持以道德评史为史家无可推卸的职责。在宗教势力已破相百出的世纪,他却依然笃信超然于人类之上的基督并未失败,因为在他看来,神的统治智慧并不体现于世界的完美,而体现于世界的改善;在这种改善中,自由则是人类所获得的一个最重要的“道德成果”。他那些文约义广的史论文章,执意要在史实中寻找信仰和自由价值的佐证,表现出一派正宗“春秋笔法”的气象,使我们今天读来,也不时有钱钟书先生所谓“如获故物、如遇故人”之感。美国史家亨利·李(Henryc.Lea)指称阿克顿爵士力主以道德评史为大谬,其著述甚至被人讥为“阿克顿通谕”(借用了“教皇通谕”的说法),当然都不足为怪。
但是平心而论,阿克顿并非不知史实距道德说教相去甚远。他虽认为“满怀理想之士前仆后继,提醒人们小心僭主和暴君,不断宣扬神法高悬于邪恶的统治者之上”,多半会让我们想起儒家尤其是盂学;他虽称自由的启示包含在神的教诲之中,但是与科塞所说那些神游于形而上世界的“理念人”(the men 0f ideas)相反,他并不认为它的实现完全是来自先验的力量,而取决于“进步文明的各种条件的汇合和共同作用”。他十分清楚,“金钱、土地或人数取得优势,从而破坏权力平衡的做法,充斥于全部历史之中。”他不时表现出对历史经验的明识,常使我们不能像有人所言,称他“在细节上全错了,其信仰却是正确的”。因此垢病其文为史以载道的做法,也多少失去了凭据。
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阿克顿在史学中传达信仰的做法?也许说他不过像个普通基督徒一样,“永远怀着感激生活”,把我们在生活中已得到或可能得到的,而不是根本无法实现的幸福,都归于上帝的恩赐,才是更为恰当的评语。他在谈述英国宪政发展时~段布道式的话语,或可视为这一点的佐证:“(英国人民)令人自豪的特质令人瞩目,离不开我们的历史的背景。……无论外国神学家的教权精神,还是法国神学家特有的君主制偏好,都未在英国神学院的作者身上留下痕迹。源自那个衰落帝国的罗马法,变成了专制权力共同的支柱,却被排除在英国之外。教会法受到限制,而且这个国家从不接受宗教法庭,也没有完全接受酷刑,而欧陆王权却借此制造了许多恐怖。后来,我们的绅士阶层保持了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地方自治的办法。教派的分立导致宗教宽容。混乱的普通法教导人们,他们最好的卫士就是法官的独立与一致。”正是英国历史中这些已然的事实,才使他能够“一直用双眼紧盯着上帝之光照亮的空间”,坚信“引领我们的上帝之光仍未熄灭,使我们遥遥领先于其他自由国家的因缘仍未穷尽”。
因此,阿克顿的信仰,实是一种不脱离经验与制度嬗变的信仰,既如“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类言论,我们与其把它完全当作一种出自形而上人性论的断语,倒不如说是一种来自经验的概然性知识,而且这完全谈不上是创见,只能算是他对西方古老的政治思想传统的一个回应。它不但是基督教原罪说在政治学中的逻辑延伸,甚至前基督教世界的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也早就说过:“把权威赋予人等于引狼入室,因为欲望具有兽性,纵然最优秀者,一旦大权在握,总倾向于被欲望的激情所腐蚀。故……法律是排除了激情的理性,因而它比个人更可取。”阿克顿的言论虽充满一个信仰者的执着,但阿克顿所以为阿克顿的感人之处,还来自于他从史实中总结出的警言。
阿克顿的史论中最可引起今人所注意之处,是他无论何时谈到的“权力”,并无特定的人称属性,而是泛指的。不管是信仰者的权力,王公贵族的权力,人民的权力,代表人民的、代表金钱的权力,或自称代表自然法、“进步力量”、正义与和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权力,总之不管什么权力,只要它以暴力为后盾(这是必然的),只要它失去制衡,成为“绝对的权力”,都会倾向于(“tend to”,译为“导致”,语势上未免太过强硬了一些)残暴、腐败和不义。
只有这样的权力观,才有可能为我们提供观察二十世纪残暴政治的人都能从中汲取教益的识见。在他看来,政治生活中最可怕的局面,莫过于“道德与宗教不分,政治与道德不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