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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1年第5期

古代国王趣话

作者:摩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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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势的酋长常常把自己的仇人选为国王,好让他在鞭笞中一命呜呼。还有一个出乎现代人意料的是,这个民族历史上大多数国王都不是本国人,可能他们常常逼迫俘虏和其他外来者担当统掌全国政权这一痛苦的差事,就像墨西哥人常常选定一个俘虏和奴隶充当神的替身一样。
  对于古代国王与臣民的关系,弗雷泽做了这样的总结:“那种认为古代国王都是专制统治,人民只有听命于君主的看法,对于我们这里考察的君主国家是完全不适用的。相反,这些君主都必须听命于自己的臣民,只有在他履行自己的职责、指挥自然进程、为臣民谋福利的情况下,他的生命才是有价值的。一旦他不能忠于职守,人们一向对他的关切、崇敬便立即停止并且转为仇恨和蔑视。”我们不得不承认,蒙昧的古代人的制度设计和政治操作,都是充满理性的,而且他们非常清楚人的有限性,整个制度设计和政治操作都在极力避免人的有限性所可能带给族类的破坏和伤害。看来,对古人作出“蒙昧”的判断恰恰证明了现代人的“蒙昧”。
  
  国王的任期制
  
  著名作家聂绀弩在短文《我若为王》里说:“我若为王,我的姓名就会改作万岁,我的每一句话都成为圣旨。我的意欲,我的贪心,乃至每一个幻想,都可竭尽全体臣民的力量去实现。我将没有任何过失,因为没有人敢说它是过失;我将没有任何罪行,因为没有人敢说它是罪行。”
  这篇文章所描述的国王的权限,完全是中国式的理解。这种理解虽然确实来自历史事实,可这只是人类历史某一阶段的事实,而不是全部。我们姑且不说现代社会已经有许多地区再也没有这样的君王,就是在远古时期,人类的君王和人类的政治制度也不是这个样子。为了确保社稷的昌盛和民人的安康,将年老体衰的君王及时废黜,这是各民族通行的习俗。尤其令现代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远古时代许多部族制定了国王任期制。这里所谓“远古时代”并不是时间概念,而是文化概念,也许称之为巫术时代更为合适些。对于非洲和南太平洋地区的许多部族来说,这样的历史一直持续到了二百年前。
  制定国王任期制,与废黜年老体衰的国王出于完全一致的动机,也就是保证国王年轻强壮、精力充沛。国王“超过期限就不能统治,期限终结时,他必须死去。期限一般订得很短,这样可保国王在期限内不可能身体衰老”。
  古代瑞典的国王任期为九年,古希腊除斯巴达之外其他各个国家的君王在位年限都是八年。古代巴比伦的国王在理论上任期只有一年。夏威夷岛上的土著民族,至今每年都要举行一次向国王进攻的游戏,这很可能是古代国王任期一年期满时予以处死的风俗的残留。古代刚果王国的国王统治期限只有一天,戴上王冠的酋长总是在当天晚上就必须被杀死。这个国家的王位因此不得不老是空着。印度半岛西部的卡利卡特王国,国王的任期是十二年。国王执行了十二年权力之后,就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宴请所有的贵族。宴会结束之后,他辞别客人,走上一个架子,当众从容地割断自己的喉管。贵族们隆重火化已故国王的遗体,然后选出一位新的国王。当然,这位新的国王在十二年后必须履行同样的仪式,接受同样的结局。到了十七世纪,这个风俗有了一定的改变。任期已满的国王不是自杀,而是在举行完宴会和一切仪式之后,由四个争夺王位的勇士持剑向戒备森严的国王发起进攻。他们必须从三万名禁卫军中杀出一条血路。谁进入国王的帐篷并将他杀死,谁就是新任国王。
  印度南部的许多地区,国王的任期也是十二年。他们国家每十二年举行一次大会,无数的人赶到神殿来参加这个隆重的节日。聚会的理由是给神像祈祷,实际上就是以国王祭祀偶像。神殿前准备了一个木架子,装饰得非常华丽。“在盛大的仪式和乐声中,任期刚满的国王走到一个木桶里沐浴,然后到神像前祈祷,再登上木架。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拿出几把非常快的刀,开始割掉自己的鼻子、耳朵、嘴巴和四肢,尽可能从自己身上多割些肉下来,并很快扔开。直到他流血过多,开始昏迷的时候,他自己割断喉咙。他就是这样用自己祭祀神像的。”所有的人都在架子下面观看这个残酷而又悲壮的自戕场面,但是有一个特殊的人一直站在架子上尊敬地目睹国王自杀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细节,这个人就是十二年后必须也这样将自己献祭给神灵的人。因为,他已经答应在国王死后由他继任为王。
  看来,国王终身制只是中世纪也就是中古时代才出现的罪恶制度。
  
  国王如何保住生命和王位
  
  在初民心中,国王都是半神半人的形象,他理所当然地肩负着主宰天地气候、协调天人关系、保证作物丰收、牲畜丰产、万民温饱平安的使命。习俗赋予了国王巨大的荣耀和巨大的权力,同时也赋予了他同样巨大的责任。臣民对于君王的监督一部分体现在对他的健康状况的鉴定上。一旦臣民将君王的身体鉴定为不甚健康,国王就必须离职下台。而先民社会国王下台的普遍方式就是结束国王的生命。如果先民的国家遇到诸如战争失败、瘟疫、旱灾、蝗虫等等巨大灾难,国王也必须用他的生命承担这一切灾害的恶劣后果。
  初民找不到和缓的办法促使国王在必要的时候“引咎辞职”,只好让国王在关键时刻“引咎辞命”。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承担责任的方式未免太野蛮。随着文明的发展,国王和他的臣民必将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其中的残酷因素。首先起来反抗这种野蛮习俗、设法摆脱其制裁的,肯定是国王本人。登峰造极的权力为什么不可以帮助他从处死他的刀尖上跳跃过去呢?习俗也许难于改变,可是在习俗中承担某项职能的人选却是可以替换的。那些任期已满面临处死的国王,可不可以请别人代他去死呢?也就是说,处死国王的仪式如期举行,仪式的内容可以作一些技术性的修改,那祭台上献出生命的不再是国王,而是另一个代替国王承担责任并承受牺牲的人。国王只要能够成功地完成一次这样的修改,他也就修改了整个历史。日后的历代国王,永远不要面对期满必死的恐惧了。
  作为对替死者的安慰,国王必须为他付出一定的代价。在绝大多数民族中,国王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暂时将国王的部分权力或者所有权力交付给即将代他赴死的人。在这些日子,社会的尊卑秩序往往暂时被打破,奴隶暂时摆脱奴隶身份,可以尽情享受主人的权威感和尊严感,而往日的主人则在恪尽职守地伺候着今天的临时主人。那个被选定的替死者更是龙衣华衮,侍从满殿,鼓乐环绕,后妃偎依,俨然一国之尊。真正的国王却要么被监禁,要么沦为平民。他要等到替死的临时国王完成了那个令人恐惧的仪式之后,才重新回到权力的宝座上。许多民族的国王直到十八、十九世纪,还有暂时离职、放弃履行政治权力的习俗。弗雷泽推测,这是古代国王安排替死者赴死留下的痕迹。
  弗雷泽推测,最初代替国王赴死的人,应当是王族人。临时执政者可以看作古代替死者的延伸。可是后来,人们不忍心让完全无辜的人赴死,于是改为选派业已判处死刑的犯人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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