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质疑农村的“文化殖民”
作者:梁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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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的文化教育生态基本上笼罩在统一的文化教育思想之下。农村文化教育的发展不过是社会主义实验的一个方面,统统服务于其政治目的,何尝有什么主体自足的农村文化生态?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农民在一系列不合理的政策下失去了1980年代初期受惠于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得的一切财富及连带的心理自尊,然而,却因为世界的空前开放(与薛毅相反,我认为电视是一个很好的信息渗透器与欲望恢复器),中国农民再也不可能为那种越穷越光荣的文化心理(这种意识形态经过长时期的作用已沉淀为文化心理,作为农村文化中最主要的部分被农民抛弃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应当说,这是改革开放的巨大功劳)支配,他们仍然想往着富裕甚至现代化的生活,他们只能寄希望于自己的子女通过一统江山的高考体制跳出农门。
所以,与其说农村文化生态的被破坏源于文化殖民,不如说是源于权力及其意识形态保护色的控制更确切。而农民的迷惘、焦虑、冷漠莫如说是对这种权力压迫的无奈反应,如说与文化有关,也只是与权力高层打造的笼盖一切社会阶层的制度文化有关。而且,这种反应也是一件好事,这至少在心理根源上切断了使他们回到薛毅所怀念的所谓社会主义初期的老路上去的可能性,这也至少透露出一丝农民渴望有自己的主体地位的曙光。
当然,我至少在一点上认同王晓明们的意见:农村必须有自己的文化,农民必须有自己的文化家园与价值支撑。但这种农村文化肯定不是王晓明与石勇意义上的本有农村文化,而是经得起普世价值检验又有着自已独特形态的农村文化。这种文化与价值形态不受权力的制约与扭曲,能真正守护人的生命与灵魂。问题是,这如何可能?
我想,这种可能性应当建立于对权力的限制与对意识形态的去势。
如何改善权力的控制,又如何对意识形态去势呢?我想,既然最高当局有诚意解决“三农问题”,那么,他们首先要意识到,农民不是猪狗一般吃饱了就万事无忧的纯粹动物,而是有自己的尊严与主体地位的文化生命,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才会痛下决心,通过制度化的改革,把农民应有的权利还给农民,当农民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后,他们的主体意识自然会觉醒,随之而来的就会是农民创造性与积极性的空前暴发,到那时,他们自然知道固有农村文化中什么样的东西是自己还需要的,什么东西是自己当抛弃的。他们面对现代文化,也自然会选择适宜于自己的元素,然后加以熔合铸造,形成崭新的、有明确主体意识的农村文化。而这样一个新的农村文化将不是那种空泛笼统没有任何根基的精神文化,而是由新的生活方式、人格模式、政治制度、经济体制、艺术手段与娱乐方式、心理模式等同步熔铸而成。
客观地说,王晓明、薛毅、石勇的文章第一次将农民作为文化生命看待,是有其巨大的积极意义的。如果一切有志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人特别是当局能赋予文化生命这一概念以人权的内涵而不只是停滞在丛林文化这一人类文明的初级水平,并将这一点化为实实在在的对农民的尊重,解决“三农问题”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梁卫星,中学教师,现居湖北仙桃,曾发表文章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