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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6年第4期

环球笔记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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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维谈对改革的反思
  
  学者、北京大学教授潘维日前在接受《商务周刊》记者采访时谈到对改革争论的看法,他说:
  第一,我对1980年以来改革的总体评价是,市场化是一场非常成功的改革。我把世界划分为三个集团,成功的国家,发展中国家,失败的国家。中国目前处于第二集团的领先地位。如果冲入第一集团,也会处于领先地位,因为我国规模大。然而,不能以改革的成功来否定计划经济也曾经非常成功。说改革前夕“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显然不正确,没有数据支撑。二十五年计划经济的成功是与解放前相比的,是与中国前半个世纪的情形相比的。当看到计划经济的动力开始衰竭,党和政府及时调整了制度方向,放弃指令型经济,改走市场经济道路。应该说,前二十五年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后二十五年的成功也是显而易见的,是五十年连续的艰苦奋斗才让中国走到了今天。没有过去计划经济的成功也不会有今天市场经济的成功。
  第二,改革“不争论”的时代大概是过去了,想堵别人的嘴恐怕行不通。今天的宏观政策,涉及日益复杂的利益,各方面的利益有矛盾。若不肯让利益有差异的人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就看不清什么才可能是中立妥协的政策,也就谈不上和谐的社会。这个社会要想和谐,政策上要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过去有些改革者企图“牺牲”一部分劳动者的“眼前”利益,要“闯关”。如果不让利益相关者争论,被“牺牲”者就只好闹“群体事件”了。过去说“不争论”是指不进行空洞的、传统式的“官方意识形态工作者”之间的争论。十多年前规定的“不争论”,是有底线的,就是广大人民生活水平普遍的和快速的提升。今天的社会分化速度很快,所以政策要争论,因为涉及谁得益,谁受损。
  第三,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了,是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我们搞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计划经济,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市场经济。隔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我们就要大规模反思一次。没有八十年代初的“反思”,就没有后来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在第三个四分之一个世纪到来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该坐下来总结一下、反思一下呢?弱势群体、下岗工人、农村问题、农民问题、环境问题,还有与国际市场的关系、科技创新能力,等等,都不是小问题,而是全局问题、方向问题。提出“反思”没有错。没有“反思”,我们怎么会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等新的目标?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反思,就提不出这些新的战略目标。
  第四,我们需要通过争论去扭转一些舆论导向的重大偏差。这些年来,知识界的有些舆论利用“不争论”原则逐渐蚕食我们的舆论阵地,公然突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前提。这三大前提是:第一,我们是“人民共和国”,是全体人民的国家,要求全社会的利益至上,不允许社会利益集团左右社会秩序,不允许挑动社会上的“阶级斗争”。第二,社会主义的共识不能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以土地矿产国家所有和农地集体所有制度为基本特征,这是共同富裕的社会经济保障,也是强大国家的基础,是不能动摇的。中国不是帝国主义国家,不是新帝国主义国家。中国的发展只能靠自身力量,所以均富的社会主义道路非常宝贵。第三,国家是我们民族安全的最后防线,不允许否定爱国主义,宣扬卖国主义,伤害国家利益。
  当然,这种争论本身具有意识形态色彩。但这争论不是政府挑起来的,是国际和国内社会中大气候和小气候的结果。比如对第一前提,我们一些知识分子和官员把西方选举制程序下的阶级斗争奉为“神圣”,希望在中国也搞这种程序化的阶级强权政治。比如对第二前提,总有些人说,改革是要付代价的,拿弱势群体的生活为自己加上“勇于改革”的顶戴花翎。在改革这个高速列车上,我们不允许把老弱病残抛出去,社会主义不允许这样做。人民共和国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的。中华民族的福祉是我们成立国家、支持政府的全部原因,也是我们改革的唯一目的。同样,共和国发展的高速列车,不允许把老弱病残抛出去。如果改革是成集团的把弱者抛出去,这种改革必然被人民所唾弃。再比如对第三前提,前不久才被解聘的一个北大教授说,若当权,我一分钱就把中国卖给美国做第51州。还希望中国输掉抗美援朝战争,让美军长驱直入占领北京。我们不能允许中国的大学生们受这样的意识形态教育。如果我们的教授非说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是中国人自找的,那就不是什么自由言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根本立场的问题。欲亡其国先亡其史。如果美国否定独立战争的合理性,美国的立国之本也就没有了。所以美国大学不允许这种教授在大学教书。历史的基本面目是不能被否定的,底线是不能超越的。然而,突破上述三个前提的言论已经上了我们主流媒体的大雅之堂。否定我们立国基本原则的言论还在我国最有影响力的一些平面媒体上开专栏,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甚至上了我们的教科书。这已经不是行政处罚几个主编的问题了,我们必须通过争论来教育人民,加强我们社会的主流价值。
  (吴胜)
  
  学术腐败案中责任单位屡屡缺位
  
  《南方都市报》日前发表社论,批评学术腐败案中,责任单位屡屡缺位。
  社论说:近来,西安交通大学司履生教授质疑四川大学魏于全院士学术造假一事,在相关学科的学术圈内,在媒体和网络上受到极大关注,可以说舆论已经相当热闹。一方面是批评者大声疾呼、穷追猛打,被批评者接二连三地发表辩解言论;另一方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单位一言不发、毫无动静。
  这件事目前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由于当事双方各执一词,由于科学技术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有关单位再不出面,根本无法澄清问题、处理问题,而负有责任的单位明显缺位,成了这一事件最刺眼的被关注点,也是这一事件和类似事件不能解决的根本原因。
  这个事件涉及的责任单位是清楚明确的,它们是魏于全院士供职的四川大学,授予魏于全教授院士称号的中国科学院,发表引起争议论文的《中华肿瘤》杂志和《自然医学》杂志,以及为论文提供科研基金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科技部。
  从此事的发生开始,人们就可以看出有关单位的缺位和失职。3月26日,司履生教授用真名发表《就魏于全院士发表假论文问题致中国科学院的公开信》,质疑魏于全发表在《中华肿瘤》杂志和《自然医学》杂志上的两篇重要论文造假。司履生本人是同行教授,他列举了7项质疑理由,涵盖了魏于全发表在《中华肿瘤》杂志上的论文所依据实验的众多细节,包括实验观察方法、数据统计公式以及实验动物选择等,这样的揭露是具体的、有分量的、可核查的,因此是不可轻视的,不论是为了查清事实,还是为了给被揭发人一个清白,有关各个方面都有责任采取行动,至少对公开信作出回应,但结果是,除了沉默,别的什么都没有。
  第二步,揭发和批评者已经向负有责任的单位公开叫板,司履生教授说:“要验证他的论文造假,验证者就必须按照他的论文描述,重新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实验,这对于个人来说,是很难想象的。所以,我呼吁中科院能够介入调查此事。”方舟子说:“要认定造假,就更难了,需要有权威机构的介入,进行调查,核实原始数据才行。”方舟子还说:“鉴于魏于全能够在2003年当选中科院院士,主要由于他发表在国内外科学刊物上的两篇论文,如果司履生教授对这两篇论文的质疑成立,中科院应该严肃处理,取消魏于全的院士称号。”这些意见,都是非常符合情理的,有关方面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不加理睬,但面对以上无可回避的意见,面对界内和界外的期盼与议论,还是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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