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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6年第6期

今夜我们同醉(小说)

作者:沈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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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就找你,派特,”电话里的人说,“我是麦克·奥尼尔。”
  “大老板!”我吓了一跳,不由得站起来,竟用中文说了一句。
  他当然听不懂,对我说:“能不能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我问:“马上吗?”
  他说:“对,马上。”
  “是,奥尼尔先生。”我放下电话,赶紧走出小格子,轻轻走到大老板的办公室。我不愿意别人看见我去大老板办公室,发现大老板跟我有过一面之交。
  门还紧闭着,窗也还关着,里面没有透出一点灯光,所以外面的人大概都以为大老板还没有来。我轻轻推开门,走进去。
  奥尼尔先生说:“关住门,不要开灯。”
  我照他的话做了,问:“奥尼尔先生,您叫我做什么?”
  奥尼尔先生显然是多年酒鬼,能喝,也会喝,昨夜醉成那样,今早居然清醒得跟平常人一样,他还是坐在办公桌后面,伸手递给我一张信用卡,说:“请你上街帮我买一件衬衫,一身西装,和一条领带。”
  我拿着那张公司信用卡,站着发愣,说:“我怎么会给您买东西?不知道您的尺寸。”
  他说:“实在对不起,刚才玛莉小姐打电话来,她今天有急事,不能来上班,所以只好麻烦你。”
  玛莉小姐是奥尼尔先生的私人行政秘书,整天坐在奥尼尔先生办公室外面,今天不来上班,难怪刚才走进来,没人挡我的路。
  奥尼尔先生又说:“我不想让公司里的人看出我昨晚喝酒,除了你不能找别人,而我必须换衣服。我是标准九号,也没有发胖,一切按标准九号买就行,我一定穿得了,实在麻烦你,谢谢。”
  我问:“如果格利斯先生问起来怎么办?我不在我的桌边工作。”
  “叫他来问我好了。”奥尼尔先生说,“你去吧,我先得洗个澡。”
  这就是当大老板的好处,他的办公室里有一个私人洗澡间。
  我从来不会买东西,出门上街,找到公司附近一家高级服装店,告诉店员我替大老板买衣服,由他们作主,买好几样东西,拿公司信用卡付账,不用问价钱。
  回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奥尼尔先生早已洗完了澡,换了内衣内裤(原来他办公室里存放了换洗的内衣内裤,只是没有成套西装衬衫),光着的大腿翘在办公桌上,正打电话。他看见我进去,并不停止讲话,只对我招招手,示意我把东西放到沙发上就行了。
  我照他的指示放下衣服,又把手里捏的公司信用卡放到他办公桌上,然后走出去,又关好门,回到自己小格子。
  过不久,我就听见大厅里响起奥尼尔先生的大喊大叫声。那很平常,天天如此。奥尼尔先生找哪个经理讲话,都不走进他们的办公室,而是站在门口,大喊大叫,好像为了杀一儆百,让全公司的人都听见。可是今天我听到他这样地盛气凌人,觉得有点不大自然。
  没等我站起身来看,奥尼尔先生早大步顺着我所在的这条走道走过来,一边大声讲着什么话,经过我的小格子,他只转头看我一眼,一停不停,好像昨夜什么都没发生,刚才也不是我给他买回来的衣服。别说,那身衣服穿在他身上,还挺合适,深颜色,双排扣,红领带,七百多美元呢,要是我自己,打死也不会买。可奥尼尔先生连问也没问一声,穿上就走,跟我们买了件汗衫一样。
  跟在他身后听他训的,居然就是我的顶头上司格利斯先生。我赶紧低下头,趴在桌上,好像专心工作。一天无事,下午我从电脑里接到一封电子邮件,奥尼尔先生写来的:“中国酒非常好,多准备些,下次我还要喝。”
  我想不来奥尼尔先生是怎么回事?一惊一乍,喜怒无常。也许有钱人都有点神经不健全,或者只有神经不正常的人,才可能奋不顾身,创业成功。我虽然天天晚上加班,那是不得已而为之,心知肚明,计划好了才那么干,干的时候一点也不快乐,连敬业乐业都谈不上,何谈创业,更难以成功,不过那感觉至少说明我绝对的神经正常。
  也许我神经太正常,想得太多,所以收到这封短信,也颇费了些思索。这是我头一次收到大老板亲自发给我一个人的私信,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还是那句话,伴君如伴虎,一句话说错就要杀头,想了半天,决定不置可否。酒呢?买两瓶预备着,信呢?不回。反正大老板日理万机,也记不得我这么个小喽这么一封信。
  一个多星期过去,我天天碰见大老板,他从来没跟我说过一句话。我这才看出,奥尼尔先生白天晚上判若两人,白天永远精神抖擞,盛气凌人,见我理也不理,就像我根本不存在。那也难怪,哪个大老板愿意雇员看见自己失态露丑的模样,多丢人呀,他还怎么在雇员们面前保持老板的神气?这么想想,奥尼尔先生酒醉的第二天没有开除我,就算大仁大义,该让我感激不尽,我还有什么资格对他品头论足。
  我正渐渐安心下来,不再担心让大老板炒鱿鱼,继续过去几个月老习惯,准备无声无息过日子的时候,奥尼尔先生又一次半夜十一点钟跑到办公室来,又让我碰见。
  这一次他不像上次,来的时候没有喝醉一点,脚步很正常,爽爽快快走到我的小格子前,问我:“有中国酒吗?我让你准备一些的?”
  我站起来,说:“有,我准备了,是另一个牌子,也是中国名牌。我想,如果您喜欢喝中国酒,也许愿意多喝几种。”
  奥尼尔先生说:“都是一样的浓度吗?那好极了,这样我可以喝一点点就醉过去,不必像以前那样喝好几大瓶。”
  原来他喝酒,真的就是为了死醉。中国人都知道,人高兴的时候喝酒,绝不想喝醉,高兴的时候总想能多多享受,醉了还享受什么呢。想喝酒喝醉,只能是忧愁深重的人,不愿意继续忍受苦痛的熬煎,所以一醉方休。我实在想不出来,奥尼尔先生会有什么发愁的事?而且竟到借酒浇愁的地步。他事业成功,五年之间创办了这么大一间证券公司,雇员两百多,在纽约华尔街也叫得响。他很有钱,公司资金上亿,每天经营的证券交易更是几亿几十亿,而每一笔交易,不论客户赔赚,我们公司总有进项。他还年轻,才三十五岁,正是男性迷人的年头,《人物》杂志去年把他评为当年头十名最抢手的独身男子,一点不过分。可他居然会有那么大的忧愁,半夜三更睡不成觉,非想喝醉了事不可。“那么,今天的酒叫什么名字?”奥尼尔先生又问。
  我回答:“叫茅台,有人说是中国第一,我想,至少价钱是中国第一。”
  “那好极了,走吧,到我办公室,一起喝。”奥尼尔先生说着,忽然像变戏法一样,一只手从身后拿出两个袖珍小酒杯,说,“这个够小了吧,适合喝你们中国酒了吧?”
  这先生果然神经不正常,前一次他醉成那样,我说的短短一句话,他竟然还听清了,而且记得,有这么个脑子,怎会不成功?
  “合适,合适。”我回答。可那两个杯子,虽然尺寸小,还是高脚杯的形状,透明玻璃,怎么也不能跟我们中国人的小瓷酒盅比。嗨,将就了,美国人就不知道还能用别的什么容器喝酒。
  奥尼尔先生拿着两个小酒杯,我提着一瓶茅台,一起走进老板办公室。这一次他没有坐到办公桌后面去,跟我面对面坐在一圈沙发里,把酒杯放在当中的咖啡桌上。
  我把茅台酒瓶放下,说:“还没有开封。”
  奥尼尔先生一把抓起酒瓶,举在面前看了一阵,赞叹说:“是瓷瓶子,真特别,真特别。”然后很熟练地撕开封条,三下五除二,便打开瓶盖。那茅台酒,名不虚传,只一开瓶,酒香顷刻冒出,弥漫全屋,已经让人醉了。
  “好酒,好酒!”奥尼尔高兴得简直大喊起来。
  我连忙奔到门口,把房门关紧,在大老板屋里没关系,弄得整个公司大厅都是茅台酒香,明天早上人一来上班,会作何感想。等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奥尼尔先生早给两个小杯倒满茅台,他以为在尽量少倒,我看了还是吓一跳,每杯里足有三两之多,中国人没有那么倒茅台酒的,可我不敢说什么,倒多少他说了算,喝多少可得我说了算,他横竖不能按着我脖子灌我,那太失大老板的身份,再说美国人也绝不会有蓄意灌醉人看笑话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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