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人心的省悟
作者:谢有顺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三,缺乏健全的精神维度。
文学是精神的事业,灵魂的叙事,这点,没有人会怀疑。但是,精神是有不同维度,灵魂是有质量大小的。中国小说中,《红楼梦》是一个例外,除此,小说几乎都是关乎社会、国家、民族、历史的,不太有超越性的母题,也不太思索个体人生的困境,或者个人精神所遇到的难题。这种现实主义的传统,是中国小说的主流。即便是五四时期,中国文学接受了西方文学的影响,这种关注现实、人伦的话语面貌,也未发生根本的改变。鲁迅的《野草》写到了个人的痛苦和彷徨,但过于晦涩,未必每个人都能理解;张爱玲的小说写到了人与人在存在意义上的疏离感,以及孤独与爱情之间的关系,但过度执着于一己之私,也有人会觉得她的世俗气里有很狭窄的东西;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之后,西方现代主义的文学潮流再次影响中国,中国作家的精神视野才变得开阔起来,从而知道在国家和人伦之外,还有许多普遍意义上的生存难题,需要文学来表达。
总的来说,只有单一的现世层面的文学关怀,显然是不够的。由此建立起来的精神维度,也是残缺、不健全的。尤其是在追问人生的意义、存在的价值方面,中国文学还相当匮乏。很多的作家,很容易就和现实达成了和解,他们在作品中所贯注的精神追问,也很容易就消失于无形,就这点而言,一些中国作家缺乏坚定的、穷根问底的、决绝的勇气——这种勇气,鲁迅身上有,别的作家身上呢,就很少。为什么要强调这种勇气?就是要作家明白,人生的很多真相,是只有在穷根问底的过程中,才会显形的。沿着作品中那条狭小的精神路径一直走下去,走到心灵的深渊,把一切伪装的生存饰物都揭开,看看我们的心究竟要什么,我们的精神究竟在哪里才能居住下来,这样的文学,才是寻根的文学、找灵魂的文学,才是值得为之垂泪的文学。可惜,随着消费主义潮流的冲击,这种文学精神几乎已经丧失殆尽。
有一段时间,我比较推崇须一瓜的小说,就是看到她把写作还原成了追问的艺术,同时又告诉我们,生活是禁不起追问的。她的小说,有一种特有的逼问生活真相、辨析心灵细节的写作品质,有时,生活中的一个眼神(如《淡绿色的月亮》中的那个丈夫,在面对歹徒时的犹豫),一个普通的案件(如《穿过欲望的洒水车》中的人物失踪),一次偶然的见面(如《有一种树春天叶见红》中导致童大柱背叛爱情的那次“给他条件”的见面),都可能对一个人的精神、对一种完整的生活带来致命的颠覆。生活如此脆弱,人的内心如此不堪,而这正是我们每一个人每天都要面对的坚硬的现实。
陈希我也是一个喜欢追问真相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抓痒》,追问的就是生存之痒,他的笔触凶狠、毒辣,让人难受,但你必须承认,这也是一种现实——隐匿在现实之下的现实。比如,他在《抓痒》里写到婚姻中的新娘,本来是喜庆的事,但陈希我非得追问到底:“那些新娘,妆化得多么艳丽!她真的长得这么漂亮吗?像公主。她能保持多久?这婚纱是租来的,即使不是租来的,她能长久穿着它吗?即使是头婚的年轻的新娘,她很快也要沦为烂肉的妻子,大腹便便的孕妇,手脚麻利的母亲,理所当然进进出出厨房和卫生间的家庭主妇……”这样看世界,真是充满阴暗和绝望。它令人不得不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婚姻和爱情的精神基点在哪里?没有这个意义基础,现实和婚姻都是荒谬的。
北村也是一个要将精神困境追问到底的作家。他最近的几部小说,像《愤怒》、《我和上帝有个约》,都是通过一个案件,将人物心底的风景,一点点地逼视出来,追问到最后,意义问题就浮现出来了。有意义的匮乏,就会有拯救的渴望,这是北村一直关注的问题。记得多年前,北村写过一个中篇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在一次吃饭的时候自问:我每次吃饭,重复着上牙打下牙的动作,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问题,出现在中国作家笔下,多少有点让人觉得奇怪。但是,这种意义拷问,在西方文学传统中,就显得非常普遍。像卡夫卡、福克纳这样的作家,无不在追问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和尊严在哪里,其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人生是禁不起追问的,一追问就漏洞百出,一有漏洞,人就活得恐慌——而没有漏洞、不会恐惧的人生,一定是肤浅的,或者是麻木的。
西方有很多作家和哲学家,把人的存在状况讲得很透彻,这样的精神维度,对于深化文学的灵魂空间是很有价值的。美国有一个哲学家,叫赫舍尔,他写过一本书,名字就叫《人是谁》,是本很好的书。他说:
人的存在之谜不在于他现在是什么,而在于他能够成为什么。……我们对人所了解的,不过是人身上潜在要素的一小部分。描述人类现在是什么,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我们无法设想人类能够成为什么。
已经有的那种存在,是存在的现实性;未知的那种存在,是存在的可能性。文学的价值,不仅在于要表达存在的现实状况,更要竭力探求存在的可能性。中国文学有时过于屈服于存在的现实,把已有的现实存在,看作是合理的,不可更改的,以致在存在的可能性上,几乎不作任何想象。这种精神上的屈服性,是中国文学进一步深化自己的大限。赫舍尔说,“我们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而文学作为一种梦想,不正是要坚定地提醒人们,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懂得(尽管是朦胧地或偶尔地),生命如果不能在某种永久性的事物中得到表现,便是令人沮丧的。我们都在寻找一种信念,相信有某种值得为之受苦的事物存在。没有一个人不曾感到迫切希望了解某种比生命、斗争、痛苦存在得更永久的东西。”人会问“我是谁”这样的问题,牛不会,马也不会。人想追求更高的活着的意义,其它动物不想。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看到一个男童挥打鞭子驱赶一匹马,马上就想,如果牛和马知道自己的力气要比人大得多的话,人类将对它们无可奈何。人知道自己是谁,马估计不知道。
因此,中国作家有必要强化自己在精神追问上的力度。中国的儒家文化,主要是一种现实性的文化,但跳脱出来追问人生的意义的思想,并不是一点没有,而是不明显,需要强化。除了缺少叩问人生的意义、生存的价值这一精神维度,中国作家身上,似乎还缺少和无限存在、超验世界对话的维度。不仅作家身上缺,其实整个社会都缺。尤其是这半个多世纪来,整个中国都蔑视传统、践踏传统,新的一代,几乎都不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值得敬畏、值得为之殉难的事物了。这种对文化的损害,有时比其它任何物质文化遗产的焚毁,都要来得严重。中国的传统上,是讲人要有敬畏之心的,要敬天、敬地、敬畏大人,一旦把敬畏的层面抽掉,人就和动物无异了。像广州屡屡发生的飞车抢包事件,那些被抢的女性的包里,可能只有几十块钱,但一次又一次,都会有人为着包里的一个旧手机,或者那几十块钱,不惜以牺牲别人性命的代价,把它抢走,甚至当场把人的手剁下来,甚至把被抢的人摔死在路上。为微小的财物,不惜采取极其残忍的方式伤害一个人的生命,这样的新闻,看起来真是触目惊心。今天的人都怎么了?今天的教育还讲羞耻之心、恻隐之心吗?以前的强盗作案时,是要蒙面的,占山为王是要躲在密林里的,那个时候人还是有羞耻之心,还是知道抢劫、做强盗是见不得人的,所以,他们作案一般要趁夜黑风高的时候进行,但现在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骑着摩托车,公然把人的包抢走,不顾人家死活地把人摔倒在地,扬长而去。这些人还知道敬畏和害怕吗?中国古代以来,一直是讲报应,讲来世,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讲子孙后福的,这些都是很朴素的东西,看起来迷信,其实对人是有教育作用的,它使人在作恶时心里会发怵,手会发抖,会想到自己会不会不得善终,会想自己这样会不会把子孙的福气都败掉,当他这样想的时候,约束就来了,灵魂就会起来审判他了,这些,就叫道德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