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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纳姆地风物记
作者:乌热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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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手们组成了行动果敢的“丛林突击队”,二十七岁的考尔处于“狩猎小组”的核心位置。他是达尔文市的轻量级拳击冠军,他身手矫健,具备了在丛林中搏杀的良好素质。七年前,考尔开始驯养猎狗,并在原住民猎手的帮助下掌握了用猎犬围剿野猪,只身用匕首将其刺杀的技巧。他饲养的犬种属于名犬系列,个头很大,凶猛、机敏,也很听话。母犬“思古塞”年岁最大,是其他几条犬的母亲。“思古塞”有丰富的狩猎经验,它的嗅觉特别灵敏,能在时速120公里疾驶的车笼里嗅到附近林中野猪的气味,然后低吼着向主人报警,待主人停车打开车笼后,它会抢先冲进树林,凭借敏感的嗅觉找到野猪,紧紧地咬住它的耳朵,直至主人赶来将其扳倒用匕首捅死。“思古塞”哺育的后代一个比一个凶猛,一条全身油黑的成年犬名叫“莱基”,它的哥哥叫“特纳”,还有一条毛色浅黄的名叫“玛思堤”。这些猎犬被训练成了专门撕咬野猪的“猛士”。
在丛林中,借助猎犬的忠诚和威猛,与长着獠牙的野猪只身搏斗,无论怎么说都是勇敢者的游戏,猎手无时无刻不置身于凶险之中,这是一项极为刺激的“现代游戏”。
这里提到的“现代”,也是从猎手们的整齐装备有感而发的。在乌瑞依营地的那一夜,我曾跟随考尔等猎手们一同出猎,在幽暗的星空下闯荡山林,那感受真是独特。考尔驾驶日本丰田系列的顶级越野车,超大马力的四驱车在丛林中的小路上呼啸而过。猎犬安置在车后的特制笼子里,它们身披护甲,脖套上拴着闪闪发光的荧光棒,也是武装到了牙齿。在林中发现目标后,猎犬蹿出车笼的瞬间就消失了踪影,猎手考尔紧随其后高举跟踪定位仪,紧张地测定猎犬在丛林中移动的方位,以便用最快的速度跟进。随着传来猎犬的几声低吼,还有野猪凄惨的尖叫,表明狩猎即将进入人兽近身相搏的阶段。
猎手艾德姆也是早期欧洲移民的后代,他身材魁伟,平日里喜欢在营地里光着膀子走来走去。我注意到在他右侧锁骨下有两块大伤疤,而他的右腿上也留有疤痕。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那一次猎猪的场地是在沼泽地,野猪朝他冲过来了,他站在没膝的泥淖中难以躲避……但最终他还是获胜者。艾德姆有自己的故事,他的朋友说他曾坐五个小时航程的飞机去悉尼,想在那儿当健身教练,可他到了悉尼待了不到二十四小时,就转身溜回了家。他的这段经历成为朋友们的笑谈。我问他,那是真的吗?他笑着点点头,承认自己很不喜欢大城市。他的体型与美国影星施瓦辛格相似,当健身教练是不成问题的。艾德姆喜欢同新结识的朋友交流,常用那双蓝眼睛瞧着你,然后竖起大拇指对你说:“good!”他还喜欢在朋友面前学说中国话,每当他用洪亮的嗓音说起山西口音的“方—便—面”时,准要引来一阵笑声。艾德姆出生在阿纳姆地丛林中的小村子里,从小同原住民的孩子们一起玩耍,他无论从情感上,还是在心灵中都深受影响。在他七岁的时候,父亲给他买了一枝枪,他开始用这枝枪去打小鸟。他十二岁的时候就使大枪打野猪了。不久,他觉得猎枪的声音太大,野兽常被吓跑,这样他使猎犬和猎刀的次数也就多了起来。他的狩猎经验最初是从原住民猎手那里学来的,因为他们最熟悉自己的丛林,他们知道什么时间什么野兽会待在什么地方。几年前,艾德姆真心地爱上了一位有原住民血统的姑娘,两人生活在一起,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家也安置在奥比林镇,他本人渐渐地融入了原住民文化之中。艾德姆说他打过一千多头野猪了,以前养了7只猎犬,现在只剩一只猎犬了。他的猎犬毛色纯黑,名叫“居纳”,也很威猛。摄影家鲍昆曾随他一起夜猎,体验了惊心动魄的人猪相搏的血腥场面,拍下了一组精彩的画面。那个夜晚,听到猎犬的撕咬声,鲍昆同艾德姆几乎前后脚赶到现场,但还是晚了一步,猎犬与野猪相持的时间较长,一只猎犬已经累得精疲力尽瘫卧在地,另一只猎犬死死地咬住野猪的耳朵不放。艾德姆不顾脚下的泥泞冲上前去,伸手拎起野猪的一只后腿。野猪死命地挣扎,把猎犬甩来甩去不时撞在树干上。艾德姆使蛮劲把野猪扳倒,让它四蹄朝天,然后用全身的力气把它死死地压在地上……
在营地的闲暇空隙,我同艾德姆聊了一会儿。可以说,艾德姆如今脚踏两种文化,孰轻孰重在他心里自然有自己的掂量。看得出来,他真心崇敬原住民的古老文化。谈了一段个人的经历后,他说:“我要给两个孩子一个机会,让她们首先学好自己的传统文化,能够继承自己祖先的文化遗产,然后让她们享受现代教育。我一定要给她们创造这样的机会,然后由她们自己去选择。”这是一位父亲的誓言。但目前的状态还是让他感到忧虑,“现在比较可悲的情况是原住民部落开始忘记自己的文化,年轻人都喜欢跳现代舞,不愿跳他们祖先跳的舞了。在阿纳姆地还有一点传统文化,比别的地方要好一点。”艾德姆坦率地谈了自己的见解,他觉得:“最重要的是给年轻人机会,让他们住在自己的土地,如果没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就没有办法跟他们的父母学自己的文化了。现在,好些年轻人进城了,如果年轻人都进城,不在自己的土地和林子里照看山火,丛林里的生态环境就有危机了。所以,我们白人应该注意这个问题,帮助他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文化。”艾德姆的这番话很不简单,其实很少有人从这个角度来思考问题。
第三位猎手名叫杰森,他是“玩弓”的高手。杰森练就了一身百步穿杨的硬功夫。他“玩”的弓箭是现代工艺流程制作的高科技产品,弓弦的两翼装有金属滑轮,弓背上还配有瞄准器,而箭镞则是由铝合金铸就的。你要想拉满杰森的这张弓必须要有过人的臂力,单说那铝合金箭镞,锋利得可以刮掉你下巴的胡须。
在一次专门安排的用弓箭射野牛的活动中,杰森没有成功,原因是随行的人员较多,动静大,惊跑了野牛。杰森每次出猎都要穿上迷彩伪装服,远看就像一个“树人”。这还远远不够,他常常要赤着双足在草滩、沼泽地里幽灵一般贴近目标。当然,一个猎手掌握好风向是第一重要的,他必须时刻处于野兽的下风头。那一次在副领队冯涛、摄影家梁子随行的狩猎中,杰森一箭射中一只野猪,距离在三十步开外。令人惊奇的是,杰森射出的那一箭从野猪的前胸斜着横穿而过。那弓箭果真厉害。
当然,杰森的狩猎也有自己的弱点,每次他都需要有人陪同,帮他指点野兽觅食的地点和方位,而这个人就是部落猎手——艾瑞克。
部落猎手艾瑞克
艾瑞克是一位地道的原住民部落的猎手。他肤色黝黑,中上等个儿,体态显得有些发胖。他眼睛挺大,嘴唇肥厚,神情举止中显露着纯朴和憨厚。最初,我们是在奥比林镇(原住民的一个定居点)与他结识,他那憨厚的微笑给人印象很深,他能用熟练的英语同你交谈,也喜欢在与人用眼神打招呼时,同时用英语问候你或竖起赞赏的大拇指。他大约有三十多岁,听说不久有可能接替部落酋长的位置。我们不知道他对中国了解多少,但他似乎很喜欢送给他的那套中国的迷彩服,在我们一同前往猎场之前,他已经利落地将其穿在了身上。
我们丛林体验的地点,距离奥比林镇有数小时的路程,是在一片荒野中的山岗上,这里人迹罕至,只有一条便路通向外面。艾瑞克是这一大片丛林的地权拥有者。虽说艾瑞克与考尔、艾德姆是朋友加伙伴,还与WDW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但进入他的权属之地,还是需要办理相关的准入许可、特别拍摄许可,因为这是澳洲政府既定的法律。
我注意到,进入丛林猎场的艾瑞克除了腰间挎把猎刀外,两手空空,没带一件家伙儿。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他与外人很少交流,显得有些沉默寡言。但艾瑞克在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时,表现得却很认真,也很投入。他实地示范原住民们在荒野中如何就近寻找可食用的植物充饥,如何寻找含有水分的植物块茎。他还找来一截被蚂蚁蛀空的木料,用它来演示如何削制成传统的“迪吉里杜”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