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西方职业社会学研究述评

作者:刘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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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所生活的现代社会正越来越被各种具有高度专业化技能的职业所统治。无论我们是否接受这一事实,职业已经开始在世界各个角落的社会生活里扮演重要角色。而对于在我国从事或者研究这些行业的人而言,“职业”(professions)的概念及其意涵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事实上,无论是职业的社会结构还是职业工作本身,都有其相对于其他主要社会现象而言很有特点的社会学特征,而对于这些特征的研究也就成了西方职业社会学的核心问题。
  文章第一部分介绍职业社会学发展史上界定“职业”、“职业化”等基本概念的各种努力及其批判;第二部分着重分析“职业自主性”与“职业地位”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核心概念及其意涵,并试图将现有理论对这些概念的不同理解在各个维度上进行比较。
  
  一、“职业”的概念与职业化
  
  在英语里,从最原始的意义上讲,“职业”(profession)一词意味着声明或者宣誓(professing)的行为与事实,它意味着职业的从业者们声称对某些事务具有较他人更多的知识,尤其是对其客户的事务具有较客户本人更多的知识。这些高度专业化的艰深知识往往由通过科学研究与逻辑分析而获致的抽象原则所组成,并且是社会能够持续运转的必要条件。此外,职业的从业者对其工作应当具有利他性的动机,他们的职业活动被强调服务理念与客户利益的职业伦理所约束。
  “职业”的概念在各种不同社会语境下的意涵有着很大的区别,这对职业社会学对这一基本概念的界定产生了很大的挑战。于是,在职业社会学的发展史上,自卡尔桑德斯和威尔逊对英国职业的经典研究起,英美学者很少试图对职业的概念进行跨国度的界定,而是将他们的讨论集中于律师、医生等英美国家所公认的代表性职业上。但即便如此,职业的定义问题仍然在很长时间里困扰着这一领域的研究者们。20世纪60年代初,贝克精辟地指出,通过列举特征的方法定义“职业”的困难源于这一概念的模糊性。他认为,解决这一悖谬的出路在于放弃那种试图建构在科学的意义上客观、具体并且仍然能准确地描述外行人对职业的通常理解的定义,而仅仅将职业视为那些“在当今的工作世界的政治中幸运地拥有并维持着这一荣誉性的称号”的行业。也就是说,“职业”这一名称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符号,它的意义在于使一个行业的职业自主性与从业者所享有的声望在社会中获得合法性。20世纪60—70年代,对职业的概念进行分类学式定义的努力开始逐渐被另一个研究范式所取代,即关于“职业化”的研究。这一时期的学者们普遍认为,与其通过对特征的列举来理解职业,不如将注意力集中于职业化过程中知识的作用以及使某些行业团体能够实现其对专业化技能的垄断要求的社会条件。于是,围绕着职业化这一核心问题,四种不同的理论视角在20世纪60、70年代里共同构成了职业社会学的主流,即所谓功能学派、结构学派、垄断学派与文化学派。
  在20世纪的早期和中期,以卡尔桑德斯和威尔逊、帕森斯、古德等人为代表的“功能学派”为职业社会学研究提供了第一个成型的理论视角。这一学派主张,职业在现代社会中已经逐渐取代国家与资本主义经济而成为社会结构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意义在于“以知识服务于权力”。帕森斯认为,作为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职业系统分化为学术性职业与应用性职业两个部分:学术职业将现代社会的知识制度化,而法律与医学则是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实践的两个关键性职业,其他职业对学术知识的应用都可以在法律与医学的应用里找到源头。古德则将职业视为一种其成员被共同的价值、语言和认同感所约束的共同体,而这样一个共同体必须与更大尺度的社会相联系,社会通过给予职业共同体直接的社会控制权力而实现其对这一共同体的间接的社会控制。通过对职业与其所处的外部社会关系的强调,功能学派的论述为理解职业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以及职业化的社会功能等问题都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20世纪50、60年代的“结构学派”则直接把“职业化”作为研究的核心问题。例如,韦伦斯基在一篇一度很有影响的文章中认为,职业化的过程存在相对确定的次序,如培训体系、职业团体、规章制度、道德准则等各种结构性制度的建立,与相对而言过于概括和模糊的专业知识或者职业伦理相比,这些结构性制度对职业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类似地,卡普洛认为职业化具有清晰的次序,并且强调这一过程中每一步骤中的排他性。米勒森则认为,职业化的过程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获得相对确定的知识与实践的能力以及行业活动的具体化;(2)获得知识和实践的机会;(3)行业的从业者自我意识的发展;(4)行业外部的对该行业作为一种职业的认同。可见,对各种结构性制度在职业化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强调是结构学派的核心观点,而这一强调职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视角也为70年代“垄断学派”的兴起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背景。
  自70年代起,“垄断学派”的出现将对职业化的研究逐渐推向了顶峰。这一学派基本上抛弃了帕森斯的功能主义视角,将其理论立基于韦伯的社会封闭理论或者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拉尔森的《职业主义的兴起》一书是这一理论传统的杰出代表,她认为职业化的关键首先在于职业教育对“生产者的生产过程”,并通过对服务市场中的收入机会以及职业位阶中的地位与工作特权的垄断来巩固职业的社会结构与地位。标准化与垄断化的职业教育培养并维系着从业者的价值取向,而职业技能则被视为具有交换价值的商品,其价值通过职业教育年限来衡量与比较。同时,在职业化的过程中,各式各样的思想意识将被用来支持职业的垄断性主张。拉尔森的这一垄断视角得到许多同时期学者的支持。垄断学派的理论在关于职业社会结构的研究中得到了大量应用,至今还有很大影响。
  与结构学派和垄断学派对职业社会结构的强调相对,“文化学派”则认为职业化的核心在于其文化意涵。例如,布莱茨泰恩在他对19世纪美国职业的历史研究中主张,职业主义是一种体现了民主的极端理念的文化,它意味着一个在每个社会领域里追求解放自然力量的个人以及他在一个开放社会里对其专业技能的自我控制与实施。职业化事实上意味着非理性社会里客户对职业的从业者专业知识的信任、尊重与依赖,在这种意义上,职业主义的文化事实上促进了公众消极的和顺从性的态度。当然,这一19世纪的职业理念在20世纪中后期已经产生了重大变化,职业的从业者们不再是一个个独立工作的个人,而是越来越多地在组织化的工作环境下执业,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律师事务所,都已经成为大型的科层化组织。同时,国家对职业生活干预的不断加强也使职业主义有了许多新的文化意涵。
  可见,围绕着职业化这一共同的核心问题,上述四个理论视角使职业社会学在20世纪60、70年代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进入80年代后,“职业化”的概念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批判,职业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也有了进一步的变化。
  对“职业化”最著名的批判来自阿伯特的《职业系统:论专业技能的劳动分工》一书。阿伯特认为,职业化是一个令人误解的概念,因为它忽视了职业活动的具体内容与不同职业之间的竞争,而仅仅关注职业团体、许可、伦理规范等单个职业的组织形态问题,而所谓相对确定的职业化的结构次序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对职业的组织形态的研究虽然能够显示某些行业对其知识的控制和应用,却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些形态得以形成。“职业化”概念的要害问题在于它对结构而非工作的强调,事实上,由于职业工作内容的不断变化,职业之间在对工作的控制上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而不同类型工作的分化则决定了职业之间的分化。具体而言,处于同一工作领域的各个职业构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的系统,每个职业在这一系统中都对某些工作拥有“管辖权”,职业的发展正是在处于同一工作领域的不同职业对于管辖权边界的冲突中得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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