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12期

森林里的故事

作者: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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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好明天走吗?"我躺在床上问他。
  "下午也有去宕昌的车。"我用力撑起身子,然后给断腿套裤管。他把拐杖递给我。午后的阳光从窗帘边照进来,打在他脸上。他的眼睛很特别,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我叫他雌雄眼。虽然他还是以前的那身牛仔裤和T恤衫,胡须也刮得光光的,可是脸上多了许多皱纹,头发也白了许多,不像才四十岁出头的人。他要的东西上午就送来了,那是做枪弹用的铅块和火药。他给送货的付钱时我还没睡醒。
  说实话,我多少有些羡慕他。假如我的腿没断的话,可能也像他这样成天打猎不干别的。显然他已经不习惯城市生活了。每次来我这儿只待在卧房里不出来,也不看电视。我想他在宕昌林区能搞到弹药的话,不会来找我。
  "是不是有女人了?"我打趣道。
  他背着沉甸甸的黑包笑而未答。我明白留不住他,便拄起拐杖送他到巷口。他不要计程车,独自朝车站方向大步走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周末来闹市区逛街的人流中。我只好一个人去街角那家饭馆喝酒,喝到天黑才回家。
  据他母亲讲,我是惟一知道他的下落的人,可是我无法断定他是否还在宕昌。十多年来,他单枪匹马走遍了西北五省。凡是有草原和森林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脚印。然而与许多自称是旅行家或探险家的人相比,他很少跟别人讲自己的事。
  "他天生喜欢打猎,"我对他母亲说,"要是香港有打猎的地方,他会待在您身边哪儿也不去。"
  "这么多年他没给我打过电话,也不写信,我每次回来都找不到他。"衣着华丽的香港太太又开始流眼泪了。来我这儿看台球的胖子还躺在墙边的沙发上睡觉,他本该这时候拎起皮包去上班。昨晚有个陌生人在我这儿赢了钱,请我们喝酒,结果胖子喝醉了,半个脸泡在自己吐出来的脏物上鼾声如雷。屋子里的气味很重,也没有窗户散出去。老太太刚进来时拿手绢捂住嘴,生怕吐出她在德克萨斯大酒店吃下的美味早点。桌上还是杯盘狼藉。酒盅里塞满了烟头和烟灰。我给她沏了杯茶末子,大概杯子太脏,她始终没碰一下。
  我很抱歉无法更多地说说张平的事。而事实上,我对这位香港太太的突然来访多少有些戒心。在我的记忆中,张平早就没了父母。我只记得他有个姐姐,但从没见过她。而我之所以有这种印象,是因为早年曾有个自称是他姐夫的外地人来找过他一回。他们见面后说的是家乡话,我一句都听不懂,但我看得出张平对他姐夫非常敬重。当然,我也没理由怀疑这位伤心流泪的陌生太太不是他母亲。她拿出她家的一张合影照片给我看。我认得出照片上的高个儿男孩是张平,他旁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我猜那是他姐姐。老太太端坐在中间,当时她还年轻。她说她男人死得早,自己又没工作,每天给街坊洗衣服挣来几毛钱养活一家人,吃尽了没男人的苦头。于是我安慰她道,张平准是弄丢了家里的地址才与您失去联系的。我请她留下她的香港电话,我说一旦张平来找我,一定叫他给您通电话。老太太很失望。在她看来,我开的这间台球房无疑是藏污纳垢之处,而她儿子与我这样的人来往是交错了朋友。她不知道我以此谋生,正是她儿子张平的主意。她告辞的时候,胖子翻过身来,脸上沾满了白花花的脏物臭不可闻。
  这是两三年前的事情。张平母亲走后,我用一把瑞士军刀将她的香港电话刻在石灰剥落的土墙上,原先那儿挂了一杆枪。我一直等张平来,可是他没来。我猜他另有补充弹药的地方了。他老是背着我们一起跑测量时用过的黑工具包独往独来,磨破的地方也用黑牛皮仔细补好。那只包很大,放得下十来只野兔。不过我知道他不单单打兔子,因为我闻得出包里有其它猎物的气味。一个常年靠打猎维持生计的人,有时不免把枪口对准一些禁猎动物弄些钱来,再说老打兔子之类的小家伙也没刺激对不对。张平有鹿茸熊掌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他出手的,只是他从没跟我说起这种事情,我也没问过他。
  我这儿通常白天没人,因为那是我睡觉的时候。可是天一黑,邻居家的狗就开始叫个不停。它们在黑灯瞎火的小巷中见着了陌生人,而那些陌生人大都是来找我的。
  来我这儿的人,衣兜里都多少揣些钱。他们一边抽烟一边看台球,呛人的烟雾使本来就昏暗不明的土屋显得更暗了,可这并不妨碍捣球的沉着瞄打。其实这儿不仅光线有问题,更要命的是,台面上的呢布已经破损,击球时不得不考虑那些被球杆捣破的洞对主球有何影响。几乎每个新来的球手对此都不免抱怨一番,尤其找粉盒而被告之根本没这样东西时,更是如此。通常看球的不敢把赌注下在这种人身上。
  我不看他们打球,自己也不打,只坐在空荡荡的外间喝茶。外间的灯也挂得很高,往往看不清来人的脸。有些人进屋时朝我叫一声金老板,可他们并非个个都知道我不姓金。给我起"金鸡独立"这个绰号的家伙十年前就死了,他因走私手枪而死于同伙间的一场火并。如今只有我这个断了一条腿的残废人还记得他。
  这天晚上,胖子又输了钱,趴在桌上睡着了。他一边打呼噜一边流口水,湿了半个衣袖。这家伙出来时忘了带门钥匙,怕老婆不给他开门,只好待在我这儿等天亮。另一个家伙要我听他讲完克林顿的事,便一支接一支地给我递烟抽。他讲到眉飞色舞的时候,一个穿西服的外地人挑门帘进来。这人朝我看了半天才说话。
  "我们一起喝过酒。""没错,"我说,"我们的下酒菜是野鸡肉。""你的腿是怎么回事?"
  "给枪打坏了。""是不是野鸡开的枪?"他做了个扣枪机的手势,然后哈哈大笑。
  我也笑起来。十多年前,我在陇南跑测量的时候,崔国平常常陪我上山打猎,而且不论打没打到猎物,都设酒杀鸡做食,尽情款待我一番。记得那时他有一官半职,虽说还是不懂事的毛孩子,可管的是乡里的计划生育,因此在当地人,尤其是当地妇女的心目中,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酒兴大发时夸口道,你看上这儿的女人就跟我讲,不管她是哪个沟里的,都包你弄到手。他说现在他在武都开了个公司做玻璃买卖,一边说,一边将皮夹里的钱币和纸片全倒出来,摊了一桌子。他要找张名片给我,结果没找着。那个跟我讲克林顿的家伙看见桌上的那堆纸币眼睛发直。这几天他身无分文,连抽烟的钱都是问别人借的。
  跟小崔一起来的两个人我都面熟,但叫不出名字来。他们拿了崔的钱,到巷口敲开饭馆的门,买来好酒好肉,于是我们在外屋喝酒划拳,顿时热闹起来。胖子酒量不大,没喝几口就醉了。
  "狗日的……不跟你走,"他的舌头开始打卷,说话像狗熊似的咕噜不清,"我们天一亮……就走。我老婆来……找我,就说……我……跟朋友……到……山里去了……"他抓住小崔的胳膊,差点把刚吃到肚子里的卤肉全吐在小崔的杉杉西服上。胖子叫什么名字我忘了。他说他在一家外资企业做程序员,整天对着电脑打英文字没意思。他运气不好,难得赢一回。每天晚上输掉他老婆允许他留下的不多的几个私房钱,就站在一边看别人下注,常常到半夜才回家。他说我这儿是他惟一喜欢来的地方。不喝酒的时候他文质彬彬,一看就知道是读书人。崔国平问他去不去武都玩原始森林,他激动起来,嘴里不时吐出几个脏字,表示自己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人。
  有人从里屋出来,喝了两盅再进去。那个讲克林顿的家伙又开始讲克林顿了,一边讲,一边往嘴里塞牛肉。他的脸又长又窄,但嘴巴很大,仿佛一头牛都吞得进去。小崔问他在什么地方发财。他说他是电台记者,是专门写新闻的。他装模作样地掏口袋取名片,结果拿出一沓别人的名片给我们看,一个外交部的什么司的副司长的放在最上面。其实这家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从监狱里出来后没干过一样正经事情。
  "你的枪呢?"小崔问我,"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杆枪。""给朋友了。"我说。"如果还在你手里,我出一万块钱买它,毛主席保证。""它不止这个价。""那就五万。"墙上挂枪的地方还依稀看得出那杆枪的影子。当年我断了腿,一个人躺在床上。虽然血止住了,可是一条腿被一个自称是上海人的牧区医生给锯断了。他说如果我想留住这条残腿的话,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会得坏疽病死掉一命呜呼。那是在甘南的一个巴掌大的藏民小镇上,医生是惟一定居在那里的汉族人。我们一边喝酒,一边拿筷子在我腿上反复比划,看从哪儿截断像样些。外面是昏天黑地的黄风,看不清河对面的山。张平要送我去县医院,他说他会开拖拉机。这时医生的助手已经准备就绪。他们老干这种事情,因此没几分钟就卸下了我的腿,把我扔到床上又去喝酒了。张平送我回家,那时我老婆已经跟我离婚了。她摇着大肚子来看我,肚子里是另一个男人的种。她说如果我少喝点酒不会出事情。她走后,我跟张平说,我们这些跑野外的不该讨老婆。她现在的男人是工程师,每天晚上都待在家里陪她看电视。
  我不知道张平至今独身未婚是不是受我影响。不过我相信我送给他一杆枪,他才热衷于打猎,丢了职业还乐此不疲。那杆枪是我大哥的。我大哥到甘南打豹子的时候我才读小学。他很晚才结婚,结婚前他把枪送给我。其原因是,兄弟七人中我是惟一没结婚的一个。他告诫我,结了婚就别再玩枪了,否则就别结婚。那是一杆德国双筒猎枪,制造年份是一九二三年。我不清楚我大哥是怎么弄到它的。另外,他还送给我一条宽厚结实的子弹袋。如果插满黄灿灿的铜壳子弹,有六七公斤重。当年我拄着猎枪而不是拐杖的时候,也威风凛凛,着实叫人害怕过。但我明白我不是好猎手,虽然五大三粗,而且没怕过什么,可是我没耐心守候猎物。我老想打一头豹子给我大哥看,但有一次在雪地里发现了豹子的足迹也没找到它。现在我大哥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又养鸟又养猫,整日哈着腰,对谁都笑眯眯的。如今没人知道早年他因偷猎珍稀动物以及涉嫌凶杀械斗,被公安局多次通缉过。
  老实说,我喜欢腰上系着子弹袋,手里拎着长枪,而不是简单地把它背在肩上,从人群中走过。大概至今还有人尊重我,呼我大哥,不砸我的场子,是因为他们还记得我当年的蛮横模样。我知道我已经老了,不中用了,即使另一条腿还在的话,也不会与惹我的人拔刀相向。现在我越来越像我大哥,恐怕以后也是见了谁都笑眯眯的,弄得别人莫名其妙。
  除了一头撞到我枪口上的一只雄鹿外,我从没打到什么值得炫耀的猎物。我之所以把枪送给张平,不是因为我们一起干野外是一对好搭档彼此情深义重,而是我看出他天生是个打猎的行家。他本能地知道哪儿有兔子哪儿有野鸡。一天夜里,他突然从行军床上爬起来,拎上我的枪就跑出去,天亮后扛回来一头脑袋上中了枪弹的母狼。狼血糊得他满脸都是。他说他闻到了野兽的气味,但不知道那是一头狼。这家伙瘦长个儿,身手敏捷,而且做什么事都细心认真。他浇的铅弹没有毛刺,光滑得像珍珠似的好看。我想假如我没断腿的话,也会把枪送给张平,这样它才适得其所。
  张平最大的毛病是不爱说话。幸好我认识他的时候,不介意他像哑巴似的金口难开。下雨天出不了工,我到附近的小店找女人聊天,他就侧身躺在床上看书,光线太暗就点两根蜡烛。我们有足够的蜡烛给他看书。出测前我总是比别的小组多领两箱给他用。有时候我也翻一翻他的书,可往往连书名都看不懂。什么叫物性论,什么叫形而上学,我对此一无所知。我问他这些书是讲什么的,他说是讲道理的。我又问讲的是什么道理,他说他也没弄懂。有些书是他自己买的,有些是图书馆借来的。我们每到一个新地方,他总是先去看看那儿的图书馆或文化站。我们在庆阳的时候,就住在一个乡的文化站里。那个管图书的女孩对他特别客气。我以为他们要谈朋友了,结果没谈。收测的时候,那女孩见我们装车就开始哭鼻子。车子从文化站开出去,她一步一步跟在车子后面走,一边走一边抹眼泪,后来竟放声大哭。我和张平都坐在堆满行李和仪器的卡车上。我对他说,你无端葬送了一个漂亮女孩的幸福生活很残忍。他咬住嘴唇没理我。后来那女孩来城里找过他一回。因为他到青海去了没见上面(他总是一收测就到外地去,那些年几乎走遍了全国各地,自然也花光了从野外挣来的薪水和津贴)。我不知道张平为什么拒绝那个女孩的爱情,但我相信其理由不是因为她是乡下人。
  那时我们成天在山里跑东跑西。不好意思的是,我干了十几年测量,只会看经纬仪,而且要别人指好方向才找得着目标,至于什么设计图形啦,还有什么后交计算啦,我一概不会。所以在干活儿的时候,我总是听张平的。有人说张平是我们测量队数一数二的干活儿能手,后来队上的头头要他当中队长,他婉言谢绝,他说他喜欢在小组里干。我断腿的那年冬天,他给队上交了一份辞职书,他说他的测量生涯也就此结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今后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问他怎么现在才这么想,他没回答我。以前他不回答我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当时我没追根问底问下去。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张平是因为失去了我这个搭档才离开测量队的,心里好不感动。他喜欢打猎,这谁也拦不住。我想即使我没给他枪,他也会设法弄一把往山里跑。
  我知道他是重感情的人,受天大的委屈也不背叛朋友。如果那个香港太太没拿出她家的合影照片给我看,我会把她骂出去。我不相信张平竟无视他母亲的存在而浪迹天涯不回家。那次他姐夫来看他,他问我借了一笔钱,我猜那是给他姐夫的。因此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那种只图自己快活,而不问家里人是死是活的浪荡公子。
  我天天等他来,可是他没来。墙上的电话号码越来越模糊了。以前他每年至少来一趟,但待在我这儿的时间不多,常常只住一个晚上。尽管他很少说自己的事,可我见到了他心里就踏实。也许,我想,他真的有女人了。他该有女人才对。
  胖子又是睡了一觉才醒酒。他说他跟小崔去武都的话,准给老板炒鱿鱼。再说他老婆也不让他走。他老婆允许他晚上来这儿看台球,已经够宽容的了。小崔拍拍他肩膀安慰他道,等你老婆再宽容一些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小崔说兴隆山建起了森林公园,里面有许多别墅房子,连外国人都去住。他扭头问我:"你找什么借口不跟我走?""没有借口。"我说。
  "那我们就到兴隆山去,像外国人一样住一星期别墅房子。如果你还行的话,不妨找个妞儿陪你睡两夜。"后来他再也没跟胖子说话。我坐上崔国平叫来的计程车往武都方向走,是次日上午八点钟。屋子里的酒味烟味还没散尽。我请每天给我打扫房间的一个环县姑娘替我看房子。她问我哪天回来,我说不知道。
  如果崔国平要我去的地方不是兴隆山,我不会答应他。我认识这家伙的那年夏天,跑遍了兴隆山数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我熟悉那儿的每一道沟谷,连哪块石头上撒过尿都记得。我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回想以前跑野外的事情。我怀念那种快活自在的生活。你看到一卡车活蹦鲜跳的小家伙打老远来看你,而且迫不及待地问你有没有野味涮口解馋,你不会无动于衷。这时候,我住的地方比开国宴还热闹。
  出城后,车子在一条人烟稀少的军用公路上疾驶。两边是单调的黄土坡。羊儿三三两两地在坡上觅草。牧羊人拄了根棍儿傻站在路边。我和崔国平都坐在后面。他往脚下弹烟灰。司机从反光镜里看到了,可是只皱了皱眉头不敢说话。他要司机今晚就赶到数百公里外的兴隆山,自然车钱也给得很多。
  我猜想这个身材单薄的矮个司机心里很紧张。我少了一条腿,又是满脸的络腮胡子,还有脸上那条弯钩状的刀疤,叫人看了不舒服。何况崔国平也是人高马大,仿佛杀个把人没问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心想,这个司机为了赚到数倍于平日的进账,冒了平生最大一次风险。他给他家里人打电话的时候腿在发抖,说话也结巴起来。我担心这家伙过于紧张出事情,而崔国平还老要他开快些。
  "在这种路上开一百码没问题。"他拿起我们在一家路边小店吃午餐时喝剩下的半瓶白酒,把酒倒在瓶盖里递给我。"以前我也有一辆桑塔纳,去年给法院缴去抵了债。法院的哥们儿对我说,你不能欠了人家的钱还成天开私家车,你要给我们一点面子对不对?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可以不坐桑塔纳,可是我不能没有朋友,尤其是法院里的朋友。所以忍痛割爱,把车钥匙交了出去……"我一边抽烟,一边听他讲生意上的事。也许是讲累的了缘故,他问起我的事情来。"你是怎么想起来开台球房的?""有个朋友说我枪法好,打台球肯定出色,"我说,"后来就买一张破桌子,也没到工商所去注册。开始派出所三天两头来找我,要封我的店。我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讲不过我。后来就跟我订君子协议,出了事情就拿我是问,平时就不大过来了。幸好来我这儿的人都很知趣,不给我添麻烦,这样才有口饭吃。""你是说你喜欢打台球?"崔国平问我。"兴隆山有上等英诺司台球房,我陪你玩两天。""现在我不玩了。"我说。"为什么不玩?""因为我不能叫我的客人输得太惨。""他们每天给你多少钱?""二十块,"我说,"不管来多少人,也不管赌注下多大,他们散场的时候,桌上放二十块钱,谁都知道这个规矩。""这不够我买包烟抽。""我一个人花费不大。"入住兴隆山密林深处的白云宾馆,我拄着木头拐杖,一步一步踏在连楼梯都铺了毛绒绒的喀什地毯上。我左脚那只皮鞋的鞋底脱了胶,快掉下来了,走路时啪嗒啪嗒地响。至今我还穿着十多年前跑野外时穿过的那种镶皮条绒夹克。它被烟头烫了多少个洞,我没一一数过。当年这种夹克被人称之为瓦尔特服。瓦尔特是南斯拉夫电影中的一个能干的游击队员,他身材魁梧,衣服也别具一格。不过我没有丝毫因衣着寒酸而自卑不安的感觉。与之相反,我好像是这幢白房子的主人,崔国平为我跑前跑后,做了侍仆的角色。
  这家伙叫司机跟我们一起住,不要他出房钱。司机吓得脸都发白了。他说他跟老婆说好的,要连夜赶回去。
  "不就是少搞一个×吗?"崔国平一边掏车钱一边说。
  司机也不敢回嘴,拿了钱便跑下楼,匆匆开车走了。但愿他在回家的路上也不出事。
  换上宾馆里的长袍睡衣。我们在卧室吃夜宵。我晚上不睡觉,崔国平陪我闲谈。我们还是一边喝酒一边聊。半夜了还给服务台打电话,请小姐送几包烟来。整幢房子就我们俩。房子周围是一株株树皮粗糙的长松,它们大都有数百年的树龄,虽然看上去苍老不堪,可依然挺拔傲立。房子前面是一道清澈见底的小溪,它绕过一块块巨石往下流。虽然天黑了什么也看不见,可是我感觉到这儿的景色依然如旧。不过若是睡在看林人的小屋里,我会更自在些。大森林不仅风光宜人,而且还有许多好故事,住宾馆的往往与它失之交臂而懵然不觉。
  "记得跟你一起的有个瘦个儿,脸很白,像有病似的成天躺在床上看书。"崔国平说。
  "那是张平。"我答道。
  "他不爱说话对不对?""是的。""他现在还在测量队?""不在了。""好像他喝酒还行。""是的,"我点点头,"不过他不喜欢喝酒。""他现在在哪儿?""不知道。"我说,"两三年前,他在宕昌那边打猎,后来就没消息了。""你是说山那边的宕昌?""没错。"崔国平得知我的德国猎枪就是送给张平的,便要租一部车绕过兴隆山到宕昌去。他要找张平的愿望比我还强烈。他说他要得到那杆猎枪。如果张平肯出让的话,立马给五万现金一分都不少。
  我心想,即使再加五万,张平也不会卖掉那杆枪。他说过一旦他不打猎了,就物归原主还给我。我知道他说一不二。在我看来,那杆枪还是在张平手里最好。如果真的给崔国平买去,无疑会沦落为一件招摇过市的平常物什,连棍棒都不如。我知道他也会打枪,可往往打中的是兔子旁边的麦穗,而不是枪响后才慌忙逃走的兔子。
  其实我又何尝不想见到张平。即使他母亲没来找过我,我心里也常常惦记他。可是,如果我认为他现在还在宕昌,那就太傻了。他本质上是一个惯于过流浪生活的人。老待在一个地方,非把他憋死不可。其实我们说他不爱说话是不对的。我曾发现他跟一个老羊倌聊半天还意犹未尽。而有时,他跟我说起河州人的茶碗子也口若悬河,头头是道。我母亲是河州女人,我小时候也在河州待过几年,可是我不知道河州人喝茶有那么多规矩,而张平却能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我劝崔国平别心血来潮,因为找张平如大海捞针。可是这家伙不听劝,非要明天就去宕昌不可。我说我们在这儿歇两天再走。我要到另一条山谷去。老实说,我不喜欢这儿的白房子,也不喜欢这儿铺了柏油的盘山路。而且我很古老,看不惯那些衣着鲜艳的城市女人来这儿涂口红。她们在房子附近走走就兴奋得脸红起来,仿佛刚做了爱似的得意。我和小崔在餐厅吃晚饭时,一个上海女人嗲声嗲气地讲她如何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株红蘑菇,讲给一个与她共进晚餐的男人听。那个男人大腹便便,两手搭在肚皮上笑容可掬,手指上套了好几圈黄戒指。
  "你一条腿走过去?"崔国平问我。"没有问题。""如果,"他又问,"天黑了回不来怎么办?""就在林子里住一宿。""我雇两个本地人轮换背你。""那还不如待在我的台球房里不出来。""如果有猎枪的话,"他说,"我们什么也不怕。""林子里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东西。"来送烟的那个小姐很苗条,面孔也清秀迷人。崔国平看着她走出房间的背影若有所思。他点燃一根烟,两条腿还搭在当茶几用的矮脚鸡尾酒桌上。
  "要不要来一个?"他转脸问我。"不要。"我说。
  "是不是不行了?"我点点头,还笑起来。如果是另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也不会发火儿。何况我知道这家伙是认真的,毫无取笑之意。他生性慷慨,为朋友花钱心甘情愿。但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也无所谓别人知道我行还是不行。他说我比他自由些。他有老婆有孩子,而且老婆很漂亮。
  "我老婆年轻的时候,"他说,"比刚才进来的那位还水灵。"快天亮我们才睡觉。他睡在另一间屋里。隔了一道厚墙,还听得到他打呼的声音。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床头有张报纸,我拿在手上要看。可是我的眼睛模糊起来,一个字都看不清。我明白我对兴隆山的深切怀念,是因为这山里有个女人曾使我怦然心动。我是来看她的。我不知道她是否还在那道人迹罕至的山谷里。也许她早就带着她的孩子(那是一个腼腆懂事的男孩)离开了那间石屋,搬到山下去住了。她说过她要搬出去住。那年她男人死了,是怎么死的她不愿说。记得她屋里也有一杆枪。那是一杆身上绑着铁丝的土铳。枪把被烟火熏得乌亮。拿它打野猪要有十二分勇气才行,而当年这地方时常能见到野猪在草丛里拱来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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