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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事业随流水”:甘当配角的黄兴

作者:傅国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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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初,黄兴给孙中山回信,不同意孙的指责,并披肝沥胆地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宋案发生以来,弟即主以其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先生由日归来,极为反对。”即便以用兵而论,最初两人曾分别致电广东、湖南二省都督,对方复电都说不可。至于以身代孙去南京,“实重爱先生,欲留先生以任大事。南京事败,弟负责任,万恶所归,亦所甘受,先生之责,固所宜然”。
  但弟自抵日以来,外察国势,内顾党情,鉴失败之主因,思方来之艰巨,以为此次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试翻中外之历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义不伸者,是最后之胜利,终归之吾党。今吾党既握有此胜算,若从根本上做去,本吾党素来所抱之主义发挥而光大之,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骇流俗,披心剖腹,将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尽披露于国民之前,庶吾党之信用渐次可以恢复。又宜宽宏其量,受壤纳流,使异党之有爱国心者有所归向。夫然后合吾党坚毅不拔之士,学识优秀之才,历百变而不渝者,组织干部,计划久远,分道进行,事有不统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窃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后,况更以权利相号召者乎。数月来,弟之不能赞成先生者以此。
  ……惟先生欲弟让先生为第三次之革命,以二年为期,如过期不成,即让弟独办,等语。弟窃思以后革命,原求政治之改良,此乃个人之天职,非为一公司之权利可相让渡可能包办者比,以后请先生勿以此相要。弟如有机会,当尽我责任为之,可断言与先生之进行决无妨碍。〔67〕
  针对孙中山信中希望他禁止亲信部下“对于外人,自后绝勿再言‘中国军界俱是听黄先生之令,无人听孙文之令者。孙文所率者,不过一班之无知少年学生及无饭食之亡命耳’此等流言”,黄兴恳切表示自己并未另树一帜,“故绝对无部下名词可言。若以南京同事者为言,皆属昔日之同志,不得谓之部下”〔68〕。
  6月3日,孙中山回信表示:“然弟终以为欲建设一完善民国,非有弟之志,非行弟之法不可。兄所建既异,不肯附从,以再图第三次之革命,则弟甚望兄能静养两年,俾弟一试吾法。……此后彼此可不谈公事,但私交上兄实为我良友,切勿以公事不投而间之也。”〔69〕
  同一天,黄兴在给刘承烈的信中说:“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至于欲反对自己十余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不惜以权利相号召,效袁氏之所为,虽爱我如兄,兴亦不敢从兄之后。”〔70〕
  此时,孙中山已听不进任何不同的意见。在经历“二次革命”的失败后,他在1914年4月18日写给南洋革命党人的信中说:“因鉴于前此之散漫不统一之病,此次立党,特主服从党魁命令,本须各具誓约,誓愿牺牲生命、自由权利,服从命令,尽忠职守,誓共生死。”他解释“其所以必誓服从弟一人者,原第一次革命之际及至第二次之时,党员皆独断独行,各为其是,无复统一,因而失势力、误时机者不少,识者论吾党之败,无不归于涣散,诚为确当。即如南京政府之际,弟忝为总统,乃同木偶,一切皆不由弟主张”〔71〕。
  12月5日,孙中山在《批释加盖指模之意义》中解释:
  第三次革命之后,决不如第一次之糊涂,将全国人民名之曰国民;必其有心赞成共和,而宣誓注册者,乃得名之曰国民。然至成功之日,其宣誓注册之人,自然争先恐后,举国若狂,亦恐根底不固,易为巧诈,借名取利,容易把真心原始之革命党推翻,如袁氏近日之所为。故定事前首义党人有优先权利,选举执政当在首义党人,民国乃能巩固。然到时冒称为首义党人,欲得元勋公民权者必纷纷也。如第一次之官僚劣绅,向来反对革命,杀戮党人;及一旦革命成功,此辈则争先自号为老革命党,把持一方权利。而向日真心革命志士,且多被此辈杀戮,真伪莫分,热诚志士,成败俱遭惨祸,实可痛也!故第三次成功之后,欲防假伪,当以指模为证据。盖指模人人不同,终身不改,无论如何巧诈,终不能作伪也,此本党用指模之意也。……况今日之法,乃欲行之于全国国民者也。吾党为首义尚不肯为,他日全国更何能望其一律遵行也。……总之,指模一道,迟早要盖,今日为党人不盖,他日为国民亦必要盖。倘以外国待犯人为言,则外国待犯人,往日单独以照相行之,岂吾人则永不照相乎?〔72〕
  据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担任中华革命党党务部长的居正回忆,孙中山曾对他说过:“一、革命必须有惟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二、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惟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三、孙先生代表是我,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忠心革命同志,不应作‘服从个人’看法,一有此想,便有错误。我为贯彻革命目的,必须要求同志服从我,老实说一句,你们许多不懂得,见识亦有限,应该盲从我。我绝对对同志负责任,决不会领导同志向专制失败路上走。我是要以一身结束数千年专制人治之陈迹,而开亿万年民主法治之宏基。四、再举革命,非我不行,同时要再举革命,非服从我不行。……我敢说除我外,无革命导师。……况并将‘服从孙先生再举革命’一句抹煞,这是我不能答应,而无退让之余地的”〔73〕。
  因此,有人建议将“服从”改为“附从”,将“孙先生”改为“总理”,凡同盟会旧人免去那些入党手续等,但这些都被孙中山拒绝。当时包括李烈钧、柏文蔚、程潜、熊克武、谭人凤等在内,都认为“另组新党,要特别慎重”,多数人主张“保全国民党”。李烈钧说,国民党堂堂正正,国内国民党机关虽被袁贼解散,而海外的国民党还在,另组新党岂不是又将海外的国民党取消,所以“绝不赞成”。当时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的还有很多重要人物,孙中山亲自要张继按指模,被张继婉拒。为避免相互之间意见日深,自行削弱革命力量,给敌人以挑拨离间的机会,一生甘当配角、从来不愿取而代之、也不想另立一帜的黄兴决定离开日本,远走美国,可以让孙中山自行其是。1914年6月27日,孙中山设宴与他叙别,并送来“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的对联。7月8日,当中华革命党正式成立时,黄兴已在前往美国的途中。
  
  黄兴:“吾非反对孙先生,吾实要求孙先生耳”
  
  黄兴不愿加入孙中山另组的中华革命党,孙中山为了打倒袁世凯,主张争取日本政府的援助,曾向日本方面提出了中日盟约十一条,黄兴对此也持严厉的批评态度。不过,他从未打算打出自己的旗号,另立门户。不要说反对孙中山,连对孙的事业有所妨碍他都不愿意。7月9日,船抵檀香山,黄兴在接见《太平洋商务报》记者采访时依然说,“本人直接奉孙先生之命向美国转达他的意见”,没有向外人说及自己与孙中山的分歧,并为孙辩护,“而孙先生在世人面前被诬为自私自利、贪赃枉法、卷款潜逃,这些都是谎言”〔74〕。因为当时袁世凯指控孙中山主持铁道公司挥霍无度、卷款而逃等〔75〕。黄兴在美期间有侨胞要捐款给他作活动经费,他嘱咐华侨将筹集的款项直接汇给孙中山,“声明自己这次来美暂居,不需要侨胞资助”。他每次与华侨谈及孙中山,都表示很尊敬孙,从未讲及他们在党的改组问题上意见分歧,因为他担心会因此影响华侨的爱国情绪〔76〕。
  1914年8月18日,黄兴就所谓他泄露孙中山外交密函一事严正辟谣:孙中山是否有这样的外交函件还是一个疑问,“即令有此函件,中山先生从未与兴阅过,兴又何从宣泄?此种卑鄙手段,稍有人格者不为;兴虽不德,自问生平未尝有此败行”〔77〕。当时袁世凯派代表到美国接洽借款,孙中山曾电告黄兴,设法阻止。但这一切并不表示黄兴已打消了对孙中山另组中华革命党的看法。9月29日,他在芝加哥就阻袁借款一事与梅培商谈。梅培称自己对中华革命党章程有意见,黄兴嘱他给孙中山写信请其再作考虑,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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