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文学改良新议

作者:周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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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人不必响应胡适,现实的理由是:古人之作,今人已摹仿不来。如有必要,今天倒不妨提出“不摹仿洋人”的要求。该要求之所以迟迟未有人提出,并非国内文字客已养成心高气傲、不屑摹仿他人的高贵脾气,而是摹仿洋人,较昔人之摹仿古人难度更大。如果“神似某人某人”还可作为一部分旧式文人的追求目标,希望写出神似某位欧美大作家的作品,则近乎骇人听闻。对有些作家,如卡夫卡、海明威、马尔克斯、昆德拉、博尔赫斯,我们已经听腻了发自中国作家的诚挚赞美,但声称自己的大作能“神似某人某人”的,我好像还未听说过。
  “不摹仿洋人”的要求且虚拟到此。今日文坛与胡适时代的区别在于,我恐怕还得大踏步地把要求降低,以便将胡适的建议不避屈辱地改成这样:不抄袭他人。
  摹仿,不管怎么说,还是一个文学概念,在西方艺术传统里,“摹仿说”甚至具有奠基者的资格,地位之尊崇无以复加。至于抄袭,它与文学的关系还不如与司法的关系来得密切。我从网上获悉,一张专业出版类报纸罗列了“2004年十大出版关键词”,“抄袭”竟然位列第一。本文不想匀出篇幅评论已呈泛滥之势的“抄袭”现象,在我看来,不管抄袭现象到了何等触目惊心的程度,它永远与文学无关,与学术无关。我们只可感叹世风不古,却不必感叹文风日下。抄袭不属于文风,哪怕它正荼毒着文风。胡适提到“文学有两个主要分子”,其一便是“要有我”。抄袭者所干的营生,不幸得很,竟然是“要灭我”。
  当然,“不摹仿古人”与非得灭掉古文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似也无需多言。
  
  三、须讲求文法
  
  关于此节,胡适奉行极简主义,只花了寥寥五十余字,与其余诸节相对深入的探讨不成比例。全文如下:“今之作文作诗者,每不讲求文法之结构。其例至繁,不便举之,尤以作骈文律诗者为尤甚。夫不讲文法,是谓‘不通’。此理至明,无待详论。”
  坦率地说,胡适如此删繁就简,未必不在避重就轻。他标题中拈出的概念定位飘忽,“文法”极易误读成“语法”或“句法”。此概念不加锁定,却抢先来一句“此理甚明,无待详论”,似也不甚“讲求文法”。斟酌我在别处读到的相关文章,胡适此处强调的“文法”,似指作品的布局结构。看来,思维周密而用词粗疏,也是胡适的行文特点之一,正如思维散乱而用词周到,倒是胡适所轻视的那些古文人的专长。
  如果字词属于作品的血肉,布局结构则属于作品的骨架。胡适后来在长文《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提出过一个精彩观点:“不但这五十年,其实我们可以说这两千年中只有七八部精心结构,可以称做‘著作’的书,如《文心雕龙》、《史通》、《文史通义》等——其余的只是结集,只是语录,只是稿本,但不是著作。”这个见解真有直捣黄龙之势,不仅包含极富建设性的杀伤力,且一语揭破了中国文章之士的顽症,即他们只是雕镂文字的藻翰之士,而非胸有甲兵的文学大家,精于小处着眼却拙于大处着手,天生缺乏构筑鸿篇巨制的能力。在结构领域,他们的袖珍型才能通常仅限于照顾到起承转合,无力以自己强悍的思辨、饱满的情感和旺盛的想像,宏观把握住一个题材。我们知道,所谓“起承转合”,只是一个针对单篇文章的概念,格局有限,“气象”二字,尚无从谈起。如果只是把写作视为“学而优则仕”的工具,这份气象上的先天亏欠便难有弥补之日。仿照“词为诗之余”的提法,我或许可以认为,中国古代常见的文人写作,只是“官之余”的抒怀遣兴,而非性命以寄、心无旁骛的人生追求。诚如胡适在《中国文学过去与来路》一文中所言:“中国二千五百年的历史,可谓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研究文学,可谓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创造文学!”陈独秀在呼应胡适的《文学革命论》中,也提出了相近的见解,表达上则有但求痛快、不计其余之嫌:“求夫目无古人,赤裸裸的抒情描写,所谓代表时代之文豪者,不独全国无其人,而且举世无此想。”
  中国“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研究文学”、“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创造文学”的说法,今天当然不再适用了,不说别的,胡适本人就现身说法地提供了一种“专心致意的来研究文学”的榜样。
  踅回当代,胡适指摘的“不讲文法(结构)”,作为一种病症似乎已不再严峻了。若单纯比较数量,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文人学者撰写的“可以称为‘著作’的书”,是过去三千年中国“著作”总和的十倍乃至百倍。当然,换一个角度,我们又会发现,该病症只是得到缓和而非根除。随便去哪家大书店转转,留意书架上陈列的出版物,任谁都会看到,胡适所不屑的各类“结集”仍然占据了人文类出版物的主流,真正称得上“著作”的,数量尚不足“结集”的十分之一,且不说在那比例有限的“著作”中,也不乏比例惊人的“伪著作”。所谓“伪著作”,我指的是那种徒具著作形貌而缺乏著作灵魂的东西。
  中国作家中不乏以艺术手法别致、情感表达新颖而为人瞩目者,但凭作品结构的完整引来交口称誉的则罕有其闻。至于以思想的丰富性、深刻性和矛盾性著称,近当代文人中惟鲁迅一人而已。中国有一些了不起的古典小说,然稍一分析,就会发现其结构稀松平常,艺术成就往往靠别种长处来救场。如《水浒》、《西游记》,结构上都有松散之处,《儒林外史》散架尤甚,不见梁柱,作品魅力纯依个别人物塑造上的出彩来支撑。中国古诗词亦鲜有以结构整饬而为人称道的,以至于人们还养成一种降格以求的欣赏习惯,只要诗中出现一个所谓的“名句”,读者就可以不吝掌声了。最典型的例子是,一首只写了第一句便因故中断的律诗(北宋诗人潘大临的“满城风雨近重阳”),照样能够驰名千秋。流风所及,难免雕虫之技大炽,屠龙之术式微。
  结构能力,原是逻辑思维能力的自然延伸,故不可能不受到语言的制约。管见以为,中国作家在“文法”(结构)上的缺陷,本是思想或思维能力低下的反应,这种低下与来自汉语的钳制有关,即汉语在抽象功能上的先天缺陷会阻碍使用者思维能力的提升。与拼音文字相比,象形文字在言情叙事方面并无劣势,但于归纳演绎之道却难掩笨拙之态。读徐朝华先生《上古汉语词汇史》一书,我也毫无意外地发现,抽象概念的词汇,在早熟的汉语词汇系统里一直发育维艰,日后也未有起色。当年瞿秋白在给鲁迅的信中竟至认为:“(汉语)一切表现细腻的分别和复杂的关系的形容词、动词、前置词,几乎没有。”
  我没有看出胡适此处的“文法”包含“句法”“语法”之意,自然不敢强作解人,代为申说。不过众所周知,白话文通过师法西语,已经在“句法”“语法”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不再如古汉语那样只在区区“词法”里“经营位置”,现代白话文也终于变得有点“烦难”了。“(语法)烦难的文字”,鲁迅说,“固然不见得就精密,但要精密,却总不免比较的烦难”。这意见有破窗之力。忽视语法、句法的语言,也许能攀上诗意的高境,在思辨层次却注定难上层楼。汉语虽然世人咸称其难,但汉语的难——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专在形而下层面,如字音有限,四声难辨,字形繁杂,而在语言的形而上层面,则少有作为,表现为抽象词语匮乏、从句结构不足、概念指涉飘忽等。经常见到有论者以“恨铁不成钢”的激愤姿态质疑中国人(常见的是拿钱钟书为例)不能建立思想体系,我却一次也没有见到质疑者把问题延伸到这个层面:凭着这种天生令诗人欣喜、令哲人犯难的工具——汉语,钱钟书们若想仿照西方思想家那样建立一种思想体系,又将如何措其手足?
  仓颉是位诗人,也可能是位大巫师,但绝对不是哲学家。也正因此,尽最大可能地修复现代汉语在思想表达上的先天缺陷,将是一代乃至数代汉语使用者的文化职责。“西化”固然是一个重要步骤,但人们心中倘没有一个“汉化”的终极目标,则这种西化极可能半道走失,堕入不伦不类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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