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文学改良新议

作者:周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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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种“文人之下下工夫”(胡适语)之所以形成,也与古人不恰当地将一些荒唐手法发扬光大有关,最突出的如推崇“无一字无来历”,并将这方面的个别老手顶礼膜拜成文学圣手。按现在的文学观念,“无一字无来历”的作派迹近变态,因为该意思的反面,如“我手写我心”、“文贵有我”才是文学的生命所在、高贵所系。虽然“无一字无来历”的做法即使在古人那里也绝非颠扑不破的文章至理,对它持质疑否定态度的代不乏人,但“无一字无来历”作为一种文章境界的根基,在往昔世界毕竟不曾有过动摇。此种做法,在创始者那里(如杜甫、黄庭坚)虽有值得尊重之处,但它对心胸、才能均较为有限的文人会造成剧烈斫伤也是显而易见的。所谓“下下功夫”,原因部分在于:这种功夫并不难学。这也是寻常的经验之谈:凡是引来大量跟风者的作派,通常都高明不到哪儿去。真正高明的艺术手法,因为立足于独特,故本身也会有一个预防机制,使泛泛学步者要么知难而退,要么撞墙而走。模仿黄庭坚“西昆体”的文人远较杜甫的模仿者为多,也说明这个道理。
  用典故成语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用经济的手段传递丰富的信息。每一个成语典故在其形成之时,都是语言的精粹,包孕丰富,意味深长,字面构成上往往也最为简洁生动。该成语典故一旦久播人心,作者使用它时,也就等于开掘了读者的腹笥、借用了读者的知识资源,两相互动,往往能释放出更大的信息能量,“以少少许胜多多许”。但凡事有一利也有一弊,该种经济功能的取得,以读者熟知那些成语、典故为前提,而该前提一旦具备,语言的审美功能又反受其害。因为文学的魅力,离不开“新”“奇”二字,而滥用成语和典故,恰与此道相反。反过来,文章一旦堕入陈腐之境,则作者追求的经济功能,也将同步消失,只堪沦落为廉价的语言蠢行。
  这说的还是为人熟知的成语典故,中国古文人的蠢举往往还不止于此,他们专爱在所谓“僻典”里寻找文字激情和创作荣耀。用典和成语的惟一好处,只在降低理解成本,而使用僻典,则连这点可疑的好处都不具备了,反而使理解成本更趋高昂;更要命的是,这种高昂又无关艺术,只是腐儒的营生。
  不过,如前所述,即使这种腐儒的营生,今人也操持不来了。我们还是慎用成语吧,因为陈腐之于文学,就像毒品之于生命,乃是最须急急走避之事。胡适云:“一受其毒,便不可救。”虽然夸张了些,但也算得上一种警示。
  
  七、不讲对仗
  
  胡适在发动文学革命之前,曾经用了数年“研究欧洲各国国语的历史”,对经由诗人但丁《神曲》唤醒的意大利语考察尤详。不过,当他提到“排偶乃人类言语之一种特性”时,我对他“研究欧洲各国国语”的成果不禁略生疑窦。按我的理解,“排偶”(意即“排比与对偶”,但胡适专指后者)是一种与汉语的特性紧密关联的修辞术,它推崇的形式美感,是以文字的成双结队为依托的,而这种形式美感几为汉语所独占。恕我孤陋寡闻,我既不曾听说英语或别种语言(如日语)中有类似现象,也很难想像一名英国诗人会如何安排对偶句。众所周知,传统西诗固然格律谨严,但其形式要求通常以音步为标准,如四音步、五音步,而汉诗则以字数为准绳,人们也惯以字数来命名不同的诗体,如四言、五言、七言、长短句等。
  如胡适所言,对仗的盛行是一种“文胜质”的表现。生成这种文风,虽与专制时代慕虚礼、远实情的文化现状有关,但考虑到早在老子《道德经》里即已出现相当成熟的对偶句法,我似乎更应该将它归入汉语的语言个性中。而其在六朝时蔚然风行,开启一代绮靡文风,则又暴露出该种文风的阴柔本质。对仗的盛行,令文学成为一种玩偶,甚至一种拼图游戏。它最大程度地抹杀了思维的灵活性,让人误以为事物只要按婚姻法来个两两相对就能产生力量。它形式上的工整,包括音韵上的铿锵,也极易让人受到听觉上的牵引,遂将这种文字游戏误读成某种逻辑或理性力量。思维既已被捆绑在机械的此呼彼应之中,思想的扑腾必大受牵制,不复存远翥高翔之念。读古书遇到缺字,据说可以按《淮南子·说训》“视书,上有‘酒’者,下必有‘肉’,上有‘年’者,下必有‘月’”的方法加以八九不离十的还原(钱钟书先生对此有过实践,详《管锥编》1080页),此法之所以可行,皆拜对仗之赐。试想,一种文章作法机械如斯,还有多少趣味性、创造性可言呢﹖对仗式作文法,擅长把文章弄成一座按几何图形布置的华丽花园,令活泼不羁的文字服务于一种形式铁律,我们看到鲜花列成了方阵,书香变成了绳墨,文字沦为弄臣,而思想成为囚徒或逃犯。
  不过,正因为对仗与古文的高度依存关系,对仗也和“用典”一样,随古文一起渐行渐远。当对仗泛滥之时,我们有必要认同胡适博士的呐喊,痛斥其非,而当对仗已被九十来年的白话文运动剿灭殆尽,我们又不妨换用一种轻松心情和审美眼光,对它重新打量。当年的俗滥手法现已摇身一变,似乎可以凭借经济学上的“稀缺性原则”或文学上的“陌生化原则”而令人眼前一亮了。对今日文学来说,胡适的意见已经不值得领教了,倒是余光中先生《哀中文之式微》一文中抒发的感慨更能切中时弊,他在别处拈出的“文白亲家”而非“文白冤偶”的概念,也更具现实意义。这便是“此一时,彼一时”的道理,既然对仗手法对思维的戕害不再呈规模化效应,我们大可不必板起一张讨伐的脸,相反,承认其形式美感,认可其典雅成分,借鉴其中偶或有效的表达手法,倒成了一种合乎时宜的认识。中国人告别文言近一百年,功绩早已垂之史册,且白话文的进程也已显出不可逆的趋势,但当年的决绝造成的若干弊端也日益明显。我们发现汉语的优雅性日渐沦丧,世俗性日益高张,从语言的前途考虑,这是令人揪心的。适度地向以对仗为代表的古典手法招魂,以平衡汉语的世俗化乃至浅薄化趋势,深有必要。我们认可胡适当年对古汉语的讨伐,认可新文化诸贤当年对传统文化的否弃,但今天的我们尤应认识到:那种讨伐和否弃,只是前贤的权宜之计,而适度汲取古汉语中的精华则成了今人的当务之急。正如我们认可鲁迅等人关于汉语不够“精密”、宜向西方借鉴表达手法的相关见解,但这不等于我们无视“恶性西化”“西而不化”(余光中语)已经带来的负面作用。我们希望现代汉语能够继续拓展表达疆域、增加表达功能,但我们不该容忍诗意的汉语就此走向乏味。
  毕竟,汉语作为母语,是我们永远无法漂白的精神黄皮肤。
  
  八、不避俗字俗语
  
  对今日文坛来说,这一条明显不着边际了。“俗字俗语”在胡适之后,已经在中国获得了艺术上的许可,并且可以在“地方色彩”这一文学名目下变得尊贵起来。即使在友邻艺术,如绘画、影视和小品中,俗字俗语也经常以其地域色彩和艺术个性得到大众的肯定和欣赏。我们赞赏赵树理、沈从文、老舍等人的艺术成就,相当程度上就是对作品中鲜明的地域色彩表示欣赏,“俗字俗语”已被包容在内。
  总之,这不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文学题目了,我们既不觉得有必要呼吁它,也不认为有必要否定它,不过,真要讨论的话,今天提出“慎用俗字俗语”的要求,好像更具现实意义。具体地说,是慎用网络用语。
  网络用语形成之初,还是不乏清新之气的,我们既可以从青年人追新逐异的心态上加以理解,也可以从技术和经济的角度加以理解。网络用语的动因,与提高输入速度有关(说“3q”肯定比说“thank you”或“谢谢你”来得快),而输入速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网络资费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便是所谓“技术和经济”上的障碍。当这个属于互联网早期的障碍不复存在时,网络用语却已发育成熟,像一个获得了智能的魔性机器人,可以脱离技术和经济的制约,单独拥有存在合法性了。经过十来年的无序繁衍,蓦然回首,网络用语之泛滥,已经到了可以动用“洪水猛兽”这个恐怖形容词的程度了。当看到那些杂糅了汉字、字母、标点、古怪符号的网络帖子时,我最直观的感受是:汉语正在遭受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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