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文学改良新议
作者:周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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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下一个困惑是,古文就一定不能走上西化之途吗?古文面对西方现代文明,遇到的也许只是一个“船大调头难”的问题罢了。
四、不须无病之呻吟
明摆着,这又是一条文学世界的千古不易之理,妇孺皆知,老妪能解。同样明摆着,“不须无病呻吟”与第一条“须言之有物”,未见逻辑上的递进,只在同一论域里兜风打转。胡适倘将“不须无病之呻吟”置诸“须言之有物”的小标题下顺手料理掉(它本来就是“须言之有物”的题中之义),脉络当会清晰得多。
当然,胡适特地把这条凡俗道理单独拿出来示众,也可能别有寄托,且有一层迫于形势的用意在。方此“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庚子赔款,清廷倾覆,列强环伺,国人莫不怀冤抱耻。非常之时,难免培育非常之心,至于那非常之心是否会扭歪日常之理,只能暂时置之度外了。“非常之心”的表现方式之一是:部分慷慨有志之士,性喜对文学寄以望子成龙的期待,冀望文学起到振奋人心、激励民众的作用。关于鲁迅的弃医从文,中国人最耳熟能详的一个理由是:鲁迅竟然不是出于对文学本身的热爱,而是为了改造国民性和唤醒民众,才“拿起了枪”。胡适先生将批判的矛头指向“无病呻吟”,恐怕也得联系这个背景,我更愿将此视为胡适思维上一种积极的走神,即虽然“无病呻吟”不见得是一种当年正呈泛滥之势的文学现象,但批评这个现象却符合时代需要。那是一个人心对“正义的呐喊”有着旺盛需求的时代,胡适借用这份时代外力,来为自己的文学革命张目,不失为一种“围魏救赵”。“无病之呻吟”,胡适阐述道,“其流弊所至,遂养成一种暮气,不思奋发有为,服劳报国,但知发牢骚之音,感喟之文;作者将以促其寿年,读者将亦短其志气:此吾所谓无病之呻吟也。国之多患,吾岂不知之?然病重国危时,岂痛哭流涕所能收效乎?吾惟愿今之文学家作费舒特(Fichte),作玛志尼(Mazzini),而不愿其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也。其不能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而徒为妇人醇酒丧气失意之诗文者,尤卑卑不足道矣!”明眼人一望可知,胡适在这里与其说是在议论文学改良,不如说是在阔论社会改革。
我素来以为,文学原本不具备改造国民性的作用,一国文豪的数目与该国国民的精神气质未见得同步增长。十九世纪的俄罗斯,文学星空何其璀璨,但无论俄国人民的精神世界还是沙皇治下的俄罗斯社会现实,都没有产生堪与这些大作家的超凡贡献相匹配的改良。认为文学可以疗救时弊,在文艺观上固属外行之见,革命家却不妨拿来另做文章。“小说救国论”是一种做法,“小说亡党论”是另一种做法。而艺术真正的作用,其实拿杜甫的两句诗即可道尽其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靠一部小说发起或结束一场战争(如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只是文学史上的特例而已。
站在文学的立场上,“无病呻吟”虽可归入写作恶疾之列,“有病呻吟”就一定值得肯定吗?“男儿有泪不轻弹”与“有泪未必不丈夫”,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呻吟”与否,至少也得作两面观。这种“两面”,胡适当年懒得细想,今天的我们似也不必多虑,因为现时代的文学已经骤然趋向休闲了。呐喊之道固已难觅知音,呻吟之法(不论有病没病)也不会赢得多少喝彩,我们面对的,乃是一种全面走向海滩、按摩院、咖啡馆的文学。继“小女人文学”、“小资写作”之后,我们又迎来了“读图时代”、“博客写作”,不知胡适是否有见及此。
把文学的立场站得更坚定一些,我恐怕还会认为,将话题定格在“无病呻吟”上也过于浅显。在纪实作品大量涌现并对传统虚构类作品呈现超越乃至替代之势的今天,我们也有必要调整文学的杠杆,转而把视线拓展到另一个向度,即是否到了需要考虑文学对世俗的超拔功能的时候了?是否应该对文学的精神层面给予更大的关注?人类心灵的务虚之境,对于沉入现实泥沼的当代文学,是否也会构成一只援救之手?面对当代人撰写的个别“务虚笔记”,我们是否有能力废除“无病呻吟”这个相对孱弱的概念,改用一双遥望过星空的眼睛加以看待?
再说两句,聊补“无病呻吟”中未尽之义。我一直以为,中国文人原本不以性格强悍、胸襟恢宏著称,其文人基因中柔媚之气远较阳刚之风来得昌盛。中国第一个文人屈原,性格就谈不上强悍,拿三闾大夫与古希腊悲剧家相比,形象上的落差尤为惊人。中华文士“无病呻吟”之源是否可追溯到此公身上,也未可知。
五、务去烂调套语
这还是一个正确过度的要求,其正确性将不分种族、时间、场合而改变。这种要求,本身也有“烂调套语”的嫌疑,也在“务去”之列。不必说,胡适倘将“务去烂调套语”与前条“不须无病之呻吟”并案处理,同样置诸第一条“须言之有物”之下,我决无异议。显然,若“言之无物”而又欲强聒不舍,则除却“烂调套语”和“无病呻吟”,作者还能写些什么呢?
本着尊重前贤的态度,我又恍惚觉得,在胡适的草率建议里,这一个或许是针对性最强的。换言之,它可能是一个貌似烂调套语的犀利针砭,以之衡量今天的文学,其现实针对性竟未减分毫——胡适惟一的失察在于,他不该将“烂调套语”视为古文独家经营的品种。滥调非语言之罪,正如杀人非寸铁之罪。只要卑怯的人格不除,“要有我”的意识不彰,而言论的自由昌明又没有落到实处,“烂调套语”必会蓬勃如野草,与作者使用何种语言原无干系。由于殖民政策的缘故,地球上讲着同一种语言的国家为数甚多,但他们未必具有相同的文学追求、相近的人格精神。通过乔治·奥威尔的小说《一九八四》,我们至少知道,用英语说起“烂调套语”来,技术上也不在汉语或俄语之下。
细究起来,由于今人对古文的隔阂,古人的烂调套语,有可能因今人不辨不察之故,而被误认做一种典雅。古烂调与今烂调的皮相之别,庶几在此。烂调的皮相之别,即在现代汉语里,也是司空见惯之物,表现为烂调亦有等级之分,烂调也可分出优雅与俗滥两种。三流学者、蹩脚文人嘴里装腔作势的烂调,与寻常百姓脱口而出的烂调,乍听之下俨若有高低之别,但这改变不了它们同属烂调的本质;而且,为人所不屑的,从来只是那些貌似优雅、正确的烂调,至于寻常百姓如何说话,则在免责之列。
把话题稍稍延伸一下,则“务去烂调套语”,与其说是一个文学话题,不如说是一个关于宪政民主的话题。集权的声音,是一种兵营的声音,天生爱好舆论一律。这种爱好,会导致一种机械化生产的语言,“烂调套语”正可视为制度的产品,你可以从中嗅出机油味。
六、不用典
用典,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在白话文一统天下的当今文学里已经消亡了。今天,我们只在个别耆宿级文人具有复古风格的诗文里,才会偶尔发现她的芳踪,就像我们只能在动物园看到某些珍稀动物一样。对这类范围、影响均极为有限的“用典”,我觉得,再从文学现象的角度加以讨论,简直有点不务正业,而将之视为个别守旧人士的老派交际方式或私人趣味,无疑更合适一些。用典,事实上已沦为边缘修辞术了,今天它也只能在一些边缘文体(如旧体诗、拟古文)中找到栖身之地。
“用典”对古文的高度依附,决定了它与古文的唇齿相依和同进共退,这一点,胡适的战友钱玄同看得更清楚。胡适自己承认:“后来玄同指出用白话就可以‘驱除用典’了,正是一针见血的话。”
今天可以接着胡适的指点继续往下说的,大概只剩下“如何对待成语”了。该问题既是胡适提到的,也是时至今日依然存在的,虽然尖锐性大不如前。胡适认为:“凡人用典或用陈套语者,大抵皆因自己无才力,不能自铸新辞,故用古典套语,转一弯子,含糊过去,其避难趋易,最可鄙薄!”“用典之弊,在于使人失其所欲譬喻之原意。若反客为主,使读者迷于使事用典之繁,而转忘其所为设譬之事物,则为拙矣。”——说得痛快,若我们将胡适文中的“用典”改成“好用成语”,似也同样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