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6期
两个托马斯的启示
作者:秦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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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圣徒与屠夫
基督教史与西方思想史上有两个值得一比的人物,一位是英国的宗教思想家大法官托马斯·莫尔(1478-1535),另一位是西班牙的宗教大法官托马斯·托尔克维马达(1420-1498)。中国人很熟悉莫尔,因为他是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文献《乌托邦》的作者;中国人不熟悉托尔克维马达,但他一生最大的“壮举”——宗教异端审判,却是读过世界史的中国人都不会没印象的。这两人同时代、同职业、同教派,但在人们——各种观点各种主义的人们心目中却构成了截然相反的善恶两极:在马克思那里,托马斯·莫尔不用说是大贤大德之人、社会主义的思想先驱;而托马斯·托尔克维马达则是“专制政体最顽固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461页)。在两个托马斯都信奉的天主教会方面,莫尔历来也备受称赞,并于1935年他“殉教”四百周年之际被罗马教廷追认为圣徒;而托尔克维马达的身后荣誉动议却被教廷断然驳回,他主持的宗教法庭也被教廷斥为“最世俗的”机构,他的名字已被天主教史学家视为耻辱。在两人都视为仇敌的新教方面,被新教国王杀害的莫尔和杀害了许多“异端”的托尔克维马达都曾是被否定的人物,但近代以来新教史学家对莫尔的评价已转好,1886年英国新教当局正式为莫尔平反昭雪,在伦敦西敏寺等地为他建了纪念碑。
实际上,在十五、十六世纪之交的欧洲思想一宗教大变革中,这两个托马斯的立场却高度一致:他们都是天主教道统的坚定捍卫者,对当时的宗教改革大潮极为敌视,而且都主张用宗教审判制度镇压“异端”。不用说,当时对天主教及罗马教廷威胁最大的是以路德、加尔文等为代表的新教,因此两个托马斯又是新教徒的论敌、政敌乃至人身之敌。如果说过去许多论著往往把天主教视为中世纪保守势力而把新教与“资本主义伦理”联系起来,那么两个托马斯又似乎都是反对近代化的中世纪势力或反对资本主义变革的“封建势力”代言人了。
对托尔克维马达,这样讲也许不会引起多大争议。对莫尔则不然了:正如人们在《乌托邦》一书中所见,莫尔对“资本主义”(确切地说是对资本主义之前的“原始积累” ——我曾指出,“原始积累”与资本主义,哪怕是“最初的”资本主义都是不同的两个概念)。的抨击很严厉,或者用今天的流行话说,莫尔是个反抗“现代性”的先驱。但人们一般都把这种反抗归之于比资本主义更“进步”的或曰“后”现代的社会主义萌芽,而不是归之于比资本主义更“落后”的或“前近代的”中世纪势力。然而正如在今天的一些不发达国家中“后现代”的时髦往往与“前近代”的古董搅在一块一样,当年莫尔的反“现代”与托尔克维马达的反“现代”、《乌托邦》中的“理想主义”与同一作者的大量维护旧道统、鼓吹神权专制的言论就没有逻辑联系吗?
这个所谓的“莫尔悖论”数百年来一直困惑着人们,当然天主教会例外,在他们看来莫尔的理想主义与他捍卫旧教抨击“异端”的卫道士形象是一致的,正如救赎、殉教与惩治撒旦都使“圣托马斯”之所以成为圣徒一样。但崇敬莫尔却反感“乌托邦”的人(资本主义拥护者)或崇敬莫尔却反感异端审判的人(包括马克思主义者)都不能不面对这一“悖论”。前者(如美国学者萨金特)的解释是:莫尔的《乌托邦》是其早期的“思想尝试”,而他在晚年思想成熟后便放弃了它。据说他“不允许将《乌托邦》从原初的拉丁文译成英文,因为这有可能毒害那些没受过教育的人”。(1)而后者以前苏联时期的N.H.奥西诺夫斯基为代表,认为莫尔后期在亨利八世时期宦途顺利,显贵之后便变得保守,背离了原来的人文主义而“站到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利益一边”来反对宗教改革了(2)。这些解释应当说很难服人:如果说莫尔在亨利八世治下春风得意因而转向权贵立场,他怎么会因坚持信仰而被亨利杀了头?因此我相信最著名的莫尔传记作者R·W·钱伯斯的说法:莫尔临终时思想“和他二十年前写《乌托邦》的思想是一致的”;莫尔的宗教审判、神权专制思想与他的“修道院共产主义”理想一脉相承。
在钱伯斯看来,《乌托邦》一书是“当年日渐衰落的共同生活的修道院精神与新兴商业产生的‘新富人’不能相容”的产物,“乌托邦虽然没有独身的规矩,却实行修道院的精神。‘乌托邦’政府与修道院一般豪华,其人民也像修士一般没有私有财产。他们穿着同样的制服,分为男、女、已婚、未婚四种,都是(未染的)羊毛天然颜色。”“乌托邦”人在公共食堂中一同进食,晚餐前必须朗诵关于礼貌及德行的短文。餐前由长老主持谈话,以类似口试的方式,鼓励年轻的新婚夫妇参与讨论。二十二岁以下的男子及十八岁以下的女子则担任招待,或侍立在旁,悄然无声地看着长者吃喝谈话。“《乌托邦》的理想是纪律而不是自由,它结集了世间几种最严峻的纪律之影响,从柏拉图的《理想国》追溯至斯巴达式的军营生活,乃至莫尔在伦敦加杜仙修道院的隐修生活体验,纪律之严可以说达到残酷的地步。‘乌托邦’人违反本邦的法律,所受刑罚是囚禁;若这种刑罚无效,下一步便是死刑。公开谈论国家大事,除非在有执照的地方,及特定的时间,否则是会被处以死刑的,这是为避免容许讨论政治而导致革命。试想,历史上可有其他政府实行恐怖统治达到这种程度?”
因此钱伯斯对那种所谓莫尔的“解放的青年”与“正统的晚年”的两分法嗤之以鼻,他认为“《乌托邦》无论如何谈不上是‘解放’的,相反,它是对过分的‘解放’提出了抗议。”
至于托尔克维马达,他没有留下什么重要理论著作,但从里奥连捷等人的研究看,他也具有浓厚的“修道院意识形态”。与并无正式神职的莫尔相比,托尔克维马达本人就有漫长的修道生涯,他在任宗教审判官前曾连任了二十二年的塞哥维亚修道院院长,在此之前他也是修道士。与莫尔一样,他也动辄称引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圣奥古斯汀的《上帝之城》,俨然是“理想主义者”。可以说,两个托马斯不仅同时代、同职业、同信仰,而且其意识形态背景也大致相同。托尔克维马达去世时,莫尔年已二十,正在伦敦林肯法律学院深造并从事法律实习。对他的这位当时就因“过分残酷”而即使在天主教舆论界也已颇招物议的西班牙同行的所作所为,我们尚未发现莫尔有什么直接的评论,但他在《关于异端的对话》这本著作中这样评价在西班牙发生的事:“在美好的天主教王国……西班牙、英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把异教徒活活烧死”,这是“合法和必要的”。“好的国王追捕异教徒不仅是为了维护信仰,而且也是为了维持平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二 “信仰行动”还是世俗行动?
对中世纪异端审判的历史,中国人熟悉的是为科学而献身的布鲁诺、法国民族英雄圣女贞德与捷克平民宗教思想家胡司等人的悲剧。但数百年异端审判史上最典型的过程是发生在西班牙,而托尔克维马达则是这一过程的主角。《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他是中世纪“宗教大法官的典型形象”;《大英百科全书》认为他的名字是“偏执、狂热与残酷迫害的同义语”;《苏联历史百科全书》则称他“以极端残酷著称”。
在中世纪宗教司法实践中,西班牙的宗教法庭规模最大,行为也最血腥,它主持的异端迫害号称Auto-da-fe(奥托达菲)即“自觉的信仰行动”之意。奥托达菲的通常形式是带有教俗合一的群众性歇斯底里色彩的“公判大会”。其程序一般是先发动群众性检举和专职宗教特务侦察,被举报或被侦知的“异端分子”被押上会场,在教会与朝廷官员均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公判”。重要的公判还要由教廷遣使与西班牙国王在隆重的仪仗护侍下亲自参加。仪式开始时由宗教法官责令被指控为异端者当众认错并宣布放弃“异端”,此即“信仰行动”。并规定如不肯如此行动者则要被“交给世俗政权”处死。而事实上,无论“异端分子”是否认错,都一律判刑,且多以火刑处死。刑场一般设在教堂前或广场上,受难者先要游街示众,身穿表示耻辱的圣宾尼陀服(男子穿短囚衣,女子穿白长袍,光脚)任由群众辱骂乃至殴打,然后被处火刑者被戴上尖角高帽(纸制,上画火焰与妖魔)点火烧死。死刑以外尚有徒刑、流放、鞭笞、抄家等惩罚,并盛行刑讯逼供与株连。部分徒刑犯人,还被判以终身穿圣宾尼陀服,以示其受管制的贱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