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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1年第4期

对话:喀拉拉的启示

作者:黄 平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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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才能保证每个人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你不用代议制的方式。也就是说在喀拉拉实际上存在两种民主制度,这两种制度之间通过民众科学运动取得了某种平衡。这个关联性是很复杂的。所以喀拉拉邦并不是仅有一种一千人以下的制度。如果是这样,它还是很容易造成失衡或者秩序混乱。两种民主制之间,通过日常运作来协调,这后面的结构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这样健芝她们描述的直接经验一下子就有了完全不同的意义。
  
  关于民主的三个议题
  
  戴:喀拉拉之行之后我才开始反省民主的话题,我认为其中至少存在三个层面或者说三个议题。
  一个就是民主的理念:民主理念究竟包含了什么东西?它作为一种知识资源,作为知识谱系学上的一个超级能指,它究竟意味着什么,人们曾经有过的、关于它的思考究竟为我们后发国家,或处于转变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什么?同时,民主作为今日中国的一个公众想象,作为一种霸权话语,它的历史和现实涵义是什么?这当然是学院式的问题。
  接下来的问题是,民主的理念是否等同于既存的民主形式?这是在今天中国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其实在所谓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民主自身所暴露出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我姑且用这么一个词“良知”,都必须去正视的问题。特别是后工业社会、后现代主义之后,代议制的现实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偏离了民主理念,它的整个操作系统也漏洞百出——这是又一个层面的问题。
  第三个层面的问题,也许可以称之为我的(或某些中国知识分子)关于民主的情感解构问题。到今天为止我仍然保持着对民主的信念——这和我说过的“直觉抵制”似乎相当矛盾,但类似矛盾就是我思考和感知今日世界的基本状态。民主(理念)在我心目中无疑是神圣的所在。这种神圣感和我对某种民主神话和代议制民主现实的强烈拒斥同时有力地存在于我的情感结构之中,而不是知识结构或者说理性结构中。因此喀拉拉之行为我打开的民主想象的空间,便格外重要。简单地说,对我来说,其中最积极的和让人兴奋的因素是,人民民主。在喀拉拉它完全不是一个空洞的理念,更不是谎言,它让你看到人民民主的可能性及其现实形态。在过去的历史中我们也说民众参与、民众介人,但喀拉拉的民主实践完全不是在民众参与或民众介入的形式上,而是在民众主体的意义上。而且这个民众主体甚至不是理念的或者政治观念上的,而是与民众利益和民众生存相关的实践。在喀拉拉的时候曾经听到过——好像是V.R.吧,喀拉拉具有民主的基础,这个基础有代议制的内容——各级政府的直选,从邦到乡。V.R.指出民众直选的前提是真正的社会平等的物质基础——解殖之后的土改,它使得人均占有耕地。所以公民的每一票有同等的“含金量”。更重要的是,喀拉拉邦由于保持了左翼传统,因此没有出现新的土地兼并,没有出现严重的贫富分化。这是可以在一个真切的现实的基础上谈民主权利、公民权利的前提。他指出在其它邦便很难如此。因为其他邦,比如说乡一级的直选,最后选出来的往往是地主。在喀拉拉则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在喀拉拉,另一个不同的因素是,在代议制民主所构成的系统当中,民众科学运动,实现了普遍扫盲。扫盲的彻底和完成,为人民获得了介入现代民主的文化的基础。此外让我感到十分真切的一点是,所有投入民众科学运动的科学家,都不止是科学家,而且是社会运动中人,是实践着理想的理想主义者(黄:实践型的理想主义者)。而且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理想是乌托邦式的,而是可以具体实践的对象。对他们来说,非常清楚的是,民众科学运动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社会动员计划,从一开始就不是“科技扶贫”或启他人之蒙一类的行动。虽然表面上看,他们做的事不过是科技扶贫,是利用本地资源、利用本地劳动力来使当地人解脱贫困,但民众科学运动的领导和参与者都有一种非常明确的意识,通过这样的方式展开社会运动,实现社会动员。就我理解,这是以非革命的方式展开的文化意义上的革命。这实际上是葛兰西式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的一个支脉,而不一定来自中国。我相信所谓文化意义上的革命首先是葛兰西式的——一个重新安置人的过程。我想,在喀拉拉,长时间的民众科学运动不仅仅准备了社会民主的组织形态,同时完成了一个相当普遍的民众动员,诉诸于他们的主体和民主意识。这是一个基础性的东西。
  黄:它至少是对代议制民主的一个改变或一个挑战。代议制的选举四年一次或五年一次,选举出来的政府一旦出了问题你只能再等四年五年,等下一次大选。而喀拉拉的民主过程让人们有机会不断调整。(刘:现在有实权的村民大会隔三四个月召开一次。)更重要的是,中国人在一开始寻求民主的时候,瞄准的就是西方的代议制模式。但这个实际上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而民主本身作为一种原则和精神并不是只有这一种形式。当然,代议制民主在全世界成了一种主要的形式,特别是在政府运作的意义上。但民主本身的意义并不只体现在政府运作的层面上,比如说社区生活也可以是民主式的,经济管理也可以是参与式民主的,等等。现在实际上不止是喀拉拉,包括北欧等地,很多年以来人们都在探索另类的、不同的民主模式有没有可能?如果有可能,它们可以是什么样的?代议民主制的民主不充分性、它的官僚化、浪费、新的等级序列等,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民主被制度化、官僚化了之后就可能偏离民主的原则和理念,变得不那么民主了。今天连一些著名的欧美学人也开始在讲怎样使民主制度民主化(Democratizing Decra_cy)的问题。固然这在中国很容易遭到另一种简单化的但却是非常激进的反对或非议,人们会说,在中国现在谈什么另类民主,谈什么使民主制度民主化,还是先把代议制民主建立起来再说吧。这听起来不是毫无道理。但是,正因为中国那么大,人均可利用资源又那么稀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就可能更加面对面和赤裸裸,在这种情况下,在民主化制度建设本身还有那么多路要走的情况下,如果有多种民主模式可供选择,多种对于民主的理解供我们想象,不是更好吗?在这种意义上,我觉得喀拉拉的经验对中国很有意义。第一,它不是来自欧美,所谓发达国家的模式,喀拉拉本身还有贫困、欠发达等很多与我们类似的问题,与我们有很多可比性。第二,它来自基层,包括基层社区的普通老百姓和我们看到的实践型的知识分子。这就使我们可以考虑,民主化进程并不只是如何从国家的层面、立法的层面做文章,然后再自上而下推行的过程。
  温铁军(中国改革杂志社,以下简称温):我们从一般意义上来考虑喀拉拉的经验。讨论的是如何通过自下而上的参与式民主来达到公平,如果从经济角度来研究,则是对公共财产的决策机制是否合理是否完善。那么这种自下而上的决策必然有一个成本要支付,就是这个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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