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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恒穷”的逻辑
作者:周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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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穷人恒穷”的陷阱
舒尔茨曾写道:“一个社会的消费者中穷人太多、富人太富,迟早要出问题。”贫富差距各国都有,问题是差距不能太大,因为贫富悬殊会成为社会的振荡器。而中国改革以来,社会阶层变化出现了一种危险的倾向:经过“改革”,一些“强势群体”的利益在“最大化”,另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在“最小化”。改革过程中,暴富阶层“食利于民”,权势阶层“与民争利”,导致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人群差距不断拉大。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各阶层共同发展、人群间友好相处,以及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环境,无论如何也不能称得上“和谐”。一个两极分化严重,富人“仇穷”、穷人“仇富”,“富而不当”,“为富不仁”的社会,既不可能是穷人的天堂,恐怕也不会是富人的天堂。
走出“穷人恒穷”的陷阱,靠市场调节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有一套“抽肥补瘦”,以不平等来治不平等的公共政策。经济学讲边际效用递减的普遍规律,但往往忽视穷人和富人边际效用迥异的普遍规律。增加一个单位的消费,对于一个沿门托钵的乞丐,和一个亿万富翁而言,带来的边际效用可能有千百倍之差。或者说,为了给富人增加一个单位的满足程度,可能要花费千百倍的资金,而穷人可能只需要一个单位的消费就够了。从社会福利的角度考虑,社会收入分配理应偏向于穷人,而不是富人。如福利经济学创始人庇古1928年提出的收入均等政策:假设每个人都从公共产品的消费中受益,获得正效用,同时又为公共产品提供资金承担税收,而招致负效用,“则对每个人而言,当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用等于赋税的边际效用时,这时公共物品的供应便是有效的……解决税负问题应当以个人的支付能力为基础,不平等应当以不平等的方式来对待”(C. O.布朗和P. M.杰克逊《公共部门经济学》,51页)。按照庇古原理,增加社会总福利的方法之一,就是将钱从富人手中向穷人手中转移。因为即使社会总收入没有增加,社会总福利也会大大增加。只有全社会成员收入均等了,单位消费对于社会全体成员效应相等了,这种财富的转移才没有意义。实际上,早在十九世纪,约翰·穆勒就阐述了公平分配的意义:“不要像现在这样只一味强调增加生产,而应把注意力放在改进分配和提高劳动报酬这样两件迫切需要做的事情上。总产量达到一定水平后,立法者和慈善家就无需再那么关心绝对产量的增加与否,此时最为重要的事情是,分享总产量的人数相对来说应该有所增加……(这)取决于我们对人数最多的阶级即体力劳动者阶级的看法和该阶级本身的生活习惯。”(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324页)
正是基于普遍的经济伦理和社会正义与公平的考虑,“抽肥补瘦”成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普遍做法。主要实施手段就是累进税制。由于赋税原理的“支付能力原则”、受益原则,以及如庇古这样的功利主义经济学家社会总效用的观点,富人多缴税,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缪尔达尔1969年完成的《世界贫困的挑战——世界反贫困大纲》一书,把发展中经济的贫困,不仅仅归咎于经济原因,而是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必须引入制度研究的方法。所以他分析贫困的根源,更多地涉及到这些国家的政治建构、宗教文化传统、人口及种族、教育等问题,甚至专章探讨腐败对经济增长的阻碍。但当世界银行将缪尔达尔视作发展经济学先驱人物,1984年邀请其对早期思想进行回顾和评价的时候,缪尔达尔竟表示了他对十五年来发展中国家现实的极大失望,在《国际不平等和外国援助的回顾》一文中,他认为这些国家的实际情况要比官方提供的数据差得多。人民的穷困“现在几乎到处都在加剧,而且走向极端”,根源是“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使得社会进步的每一点成果都被“实际掌握权力的上层集团”所瓜分,而下层贫困阶层的“分裂又阻碍了他们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促进改革的努力”。同时,这些国家贪污贿赂盛行,“政府越来越多地落入富人和权势人物掌握之中”,使得原本不平等的社会结构更加刚性化;再加之这些国家本身人口激增,有的还陷入国家之间或国家内部的战争冲突,更多的努力只使少数把持着工业部门的富人受益,而民众却是“日益扩大的贫困”。缪尔达尔对其在《世界贫困的挑战》中提倡的一个主要观点——发达国家应该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发展援助——进行了反思,认为这种给发展中国家大规模工业项目提供各项资金及技术支持的所谓“发展援助”,其成果也无一例外的落入了富人的腰包,反倒不如直接给这些国家陷入贫困和灾难的下层民众的“救济援助”效果好。实际上,无论人们做出多少努力,世界贫困的现实一直无法让人乐观。联合国、UNDP、世界银行等多个机构的调查与研究都显示,世界的贫困人口增多了,人群贫富差距拉大了,国家收入差距也拉大了。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事实。甚至可以说,贫困是与人类文明社会与生俱来的,贫困是文明世界的创造!但即使有了这样一个宿命论般的结论,我们仍要做出自己的努力,使穷人的境遇好一些,再好一些。至少,让穷人的资源能够转化为资本,让穷人还能有点念想。
(1)依靠教育和培训,使穷人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怎样让农民获得发展权呢?农业经济学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开山鼻祖舒尔茨说明了:“影响经济发展的诸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关键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的质量的提高,而不是自然资源的丰瘠或资本的多寡。”在探索穷国的经济发展和穷人如何脱贫致富的过程中,舒尔茨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他1961年发表的《人力资本投资》一文认为,传统的古典经济学单纯从自然资源、土地和资金的角度出发,不能解释生产力提高和财富增长的全部原因。二战后许多国家的统计资料表明,国民收入的增长大于国家投入资源的增长。在战争中物质资本遭到极大破坏的德国、日本,以及一些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如瑞士,战后经济发展取得了非凡的成就。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得到了许多物质援助,但在经济发展、财富增加和摆脱贫困方面,却不尽如人意。因而肯定有重要的生产要素被忽略了,这个要素就是“人力资本”。由此可见,资本存在两种形态,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即物质资本;另一种是人口的知识、能力和技术等,即人力资本。所以他认为,解决贫穷问题的关键因素是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人的素质。他阐述形成人力资本的主要途径是:投资于健康、投资于教育、投资于技能培训等等。他特别指出,不能把教育、医疗卫生等看成单纯的当年消费,而是一种可以获取收益的投资。而且人力资本投资是比物质资本投资收益更高的投资。人力资本是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因素,一国人力资本存量越大,人力资源质量越高,其人均产生率或劳动生产率就越高。人力资本本身具有收益递增的特点,它还能改善物质资本的生产效率。为了论证他的理论,舒尔茨曾经用收益法测算出美国1929—1957年人力资本投资中最重要的教育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百分之三十三。后来另一个经济学家丹尼森复核测算仍高达百分之二十三。舒尔茨在“穷人经济学”的演讲中,还谈到对农民的激励和政府的错误政策及不适当干预对贫困农民的不利影响问题。农民在脱贫的努力中,要能得到他们预期的收益回报,即必要的激励。舒尔茨指出,这种回报和激励,就是农业收入要超过他们购买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服务的支出。但是许多国家的政策往往是照顾城市人口的利益而牺牲农村人口的利益,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掠夺农民以积累工业化的资本;而且许多政府的公共政策和行政行为,干预农业企业或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干预其稀缺资源的分配,使价格和成本扭曲,信息失真,误导农民,使农民不仅得不到预期收益,而且权益受到侵犯,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伤害。所以,舒尔茨说:政府的干预是目前缺乏经济激励的主要原因。舒尔茨强调,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增加人力资本投资。这种投资的收益率高于其他投资,一个受过教育的农民会通过接受新知识、新社会、新技术,靠自己的能力在市场上竞争,实现脱贫致富。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有多种形式,如普及教育、进行短期培训或用各种形式向农民传播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