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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1年第1期

教堂山与乔丹的世界

作者:乐 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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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就是美国女足的一代王朝,迄今十七届全国联赛,北卡姑娘拿回过十四次金牌。参加1999年女足世界杯赛的美国队,有七名队员出自北卡大学,包括五名上场主力,其中还有那个惟一的华裔小后卫,她也是全队惟一的在校生。但北卡姑娘不善出风头,哈姆在电视镜头前就相当口拙。她们对那个在中美决赛中为美国队踢进最后一个点球后跳“脱衣舞”的队友,私下里颇有微词,觉得这种行为不仅有失体统,而且有为自己拉广告赚大钱之嫌,北卡大学的毕业生是干不出来的。若要论功行赏,头功应属一个叫丽丽的北卡姑娘,是她在加时赛中顶出了中国队那个势在必进的门前冲顶(尽管事后看录相这个球实际进了)。但是,几乎没有几个人知道,就是这个丽丽,她是代表美国国家女足出赛场次最多的队员,甚至超过哈姆。她平平的相貌和不善张扬的性格,使她得不到大笔的广告费,默默地住在教堂山这个小城里。北卡大学的体育成就,还不止这些。从1994年开始,美国大学体育界开始设立综合评分的西尔斯奖。为了体现男女平等和综合评奖原则,各校共考查二十二个项目,男女各占一半;同时项目不分大小,从男篮和美式足球这样的赢利性大项目到曲棍球等一些不少人听都没听说过的赔钱项目,都以同样的比重计分。当年北卡大学名列榜首,以后就是在各校开始重视小项目的情况下,也一直保持在前五名内。北卡大学有将近两万五千名学生,本科生只占一万五,其余是无暇或难以为体育发烧的研究生,所以观众基数无法与那些本科生动辄就上三万的中西部超级大学比;它的体育捐款基金也不是斯坦福大学这类私校的对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北卡大学能在西尔斯杯评奖中取得如此令人瞩目的成就,使我这种原本对高度商业化的竞技体育保持距离的人,也成了个“自豪的北卡人”。
  但我从未在“丁圆顶”里看过球。我来北卡前曾在读研究生的俄勒冈大学看过一场男篮比赛。那座体育馆只有“丁圆顶”一半大,但里面震耳的喧闹声,特别是一些人狂热的拍胸顿足,让我觉得经历过一次这种场面就够了。我到“丁圆顶”里面去过几次,都是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些公益活动。但我有时又情不自禁地想看看本校的比赛。特别是与位于邻市德赫姆的杜克大学之战,因两校仅十英里之隔,杜克男篮又是一支与教堂山齐肩的全美强队,所以它们之间的赛事成了本地区的年度大狂欢。有时我躲在电视机前观看本校的主场赛事,脑子偶尔开小差之余,便会想起几次走进“丁圆顶”的感觉。这座能容纳近三万人的全封闭现代体育馆,居全美大学之冠,在美国之外,恐怕只有为数不多的国家级体育馆堪称同类。我第一次站在球场中间,扯着脖子往上看,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头晕之余差点儿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当时很奇怪:咱可是从青藏线下来的,什么样的高山野岭荒原大漠都见过,这是怎么了?先是怀疑是不是抬头过猛、仰视过久造成的大脑缺血。即使缺血,也不会全是,因为一直有种非生理的东西在起作用。继而学究气地,按非生理的方向寻找,把我带到了康德,弗洛伊德,最后是种种关于现代体育的宗教替代说。这样想我反而更糊涂了:无论是康德的“崇高”,还是弗洛伊德的“海洋般的情感”,我早先读到这些东西时,脑子里出现的首先是喊“万万岁”时的激动,要不就是初登昆仑山和唐古拉山时的震撼,与此时此刻的感觉简直是南辕北辙。至于体育和宗教的关系,也许恰恰因为我在国内读书时就知道了所谓替代说,加上那个时代对“万万岁”式狂热的反思,使我以后一直有意无意地对可能产生那种狂热的事物保持警惕,尽管我始终无力将自己从电视机前挪回应该呆坐的书房里。何况,空旷的“大圆顶”里,那时没有一丝狂热的痕迹。
  我终于看清楚这座巨型建筑的内部,是有一次参加校方组织的义务献血活动。说起在“大圆顶”里举办的公益活动,还有这么一段故事。八十年代中期修建史密斯中心时,经费全部来自社会捐款。动用纳税人的钱来盖这么一幢建筑,自然没人敢明火执仗地去干。而且也没必要。富有的大款们,只要其捐款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使他们的大名永铸于巨型铜板上。同时,这又是件名利双收的事,高额捐赠者可以为自己买断贵宾席上的座位,而且可以像遗产一样传给后人。当初北卡大学同州政府商谈时,除了要求州里批准用地外,还留下了一条尾巴。待到完工后,这条尾巴就冒出来了:学校每年要花一百万美元用于水电、维修、管理等方面的费用。羊毛还不是出在羊身上,总不能把捐款人一个个都请回来追加赞助吧?从那以后,州政府的年度预算里就多了一笔专项拨款。为了摆平各方利益,州里为使用该项公款附加了一个条件:在不妨碍男篮训练比赛的前提下,史密斯中心应尽可能为本州的非赢利活动提供方便。像献血这种事,本来用不着把教工弄到离主校区这么远的地方来,就便在位于校园中心附近的老体育馆里就行了。那地方自男篮搬走后主要由女篮和男女排球队用,也能容纳一万人左右。知情的同事就抱怨说,把人们请到“丁圆顶”去,美其名曰是因为那里停车位多,其实就是为了应付州里的规定,为史密斯中心的“公益任务”凑数。这种因物设事的现象,让我想起国内旧体制下种种因人设事的做法。不过,仔细一想,其背后的逻辑更像“首长工程”。不同的是,这里的首长们实际上’是那些富有的捐款人;在台面上代表“公众利益”的官员们,无论本人是否有这层意识,都得尽力把这场双簧演好。
  也有演砸的时候。不久前,州里的公路主管部门突然决定投资两百万美元,为史密斯中心的贵宾停车场修条专线,使权贵们可以绕开赛前赛后万车爬行的拥塞和尾气蒸腾的窒息。贵宾们除了本州的高官和客队学校的负责人外,自然都是些捐款大户。但公路局和校方的主事人却犯了个“技术性”错误:他们事先忘了给教堂山市政府打招呼。虽然这条公路是州里出钱,又建在校区即州政府所辖地面之内,但既然位于教堂山市界内,当地政府便有权依据城市规划的地方法规审核。一般情况下,这种花全州纳税人的钱为地方修桥铺路的事,本地的土地爷又何乐不为?可这回不一样,不仅修路本身属明目张胆的“首长工程”,而且他们也太目中无人了,竟忘了到土地庙先烧个香。就这样,市府官员利用当地报纸把这件事给捅了出来,招来了一批抗议的学生和市民。抗议归抗议,当事人一面表示工作中有误,给市府一个台阶下;一面搬出州里的条条压人,指出从严格的法律角度看,市政府无权否决这项工程,其权力仅仅是依程序在技术上审核备案罢了。“程序正义”有了个说法,自然还有“首长工程”这一“实质正义”问题。对此,官员们也有个“涓滴效应”的说辞:这条路修通后,不管是什么人用,总可以多少缓解一下交通拥挤状况,公众毕竟可以间接受益。就这样,市民的抗议声,就像小虫子的嗡嗡叫一样,被那些庞大的施工机械的喧嚣声所淹没了。修出的那条路,除了有赛事外,一年到头毫无用处。至于铺下去的那区区两百万美金,还有砍倒的那些树,我要真给那些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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