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1期
民主与民主的神话
作者:潘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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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今天有谁会宣称自己不是民主制的支持者呢?随着美国世界霸权的形成,民主思想也建立了自己在世界上的“话语霸权”,“民主崇拜”成了居统治地位的政治宗教,百家争鸣已是上个世纪的故事。我国的知识界不能脱俗,也普遍认民主为世界和中国的必由之路,倘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憋不住的下旬是“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民主崇拜在我国的泛滥固然体现了社会抗议,甚至羞涩暧昧的革命欲望;但无庸讳言,阔论“主义”永远比研究大众面临的“问题”要容易。进口一个新的乌托邦取代旧的进口的乌托邦,乃是省力的事。
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很多党政官员以公权谋私利的问题突然以爆炸般的速度在神州蔓延。腐败的根源是现行的落后政体不适应新兴的市场经济。在很多地方,污浊的吏治,权责不明的行政,以及涣散的司法严重干扰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政治体制改革显然迫在眉睫。然而,当此民主迷信当道之日,民主化成了知识界公认的政治体制改革方向。民主化能减少腐败,使市场成熟吗?
二十来年的世界民主化大潮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繁荣与进步。在多数“新兴民主国家”里,经济日见凋敝,腐败大幅增加,政府在衰朽,黑社会却在兴起,空气里还飘散着血的腥味儿,那是到处爆发内战的结果。
显而易见的现实打不破民主梦幻。所谓“普世的价值”像艳丽的罂粟花淹没了铁色的科学和理性,也淹没了知识分子的职业精神——怀疑和批评。
如同五·四前后,我国今日的民主派依然深感势单力薄。他们缺少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工人和新兴工商阶层的支持。自上而下的农村“基层民主”已推行近十年,可农民们对这一“伟大事业”依然兴趣缺失,绝无实行“生产责任制”时的巨大热情。民主派在我国人民中的“百年孤独”难道是偶然的?中国社会的百年进步难道可以用一句“专制”便否定掉?
尽管作者对西方民主制的成就深怀敬意,本文质疑民主作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真理”,质疑其行将终结世界政治文明的帝国主义式宣传,质疑其在中国具体条件下的可行性,并提倡用开放而且实用的政治思维取代民主迷信。传统的中国曾拥有独特和先进的政治制度,未来中国的政制也可以是先进而且独特的。中华文明向以价值相对主义著称,未来的中国也应当是现实主义的,其政体首先要满足大众最现实的要求,即:制止腐败,公平竞争。
本文首先澄清民主和法治两个不同的概念,旨在破除关于民主的迷信。其次比较中西社会机制的不同,说明中国的具体条件适合一种与西方不同的政体选择,即以法治为导向的选择。最后提出一个建立“咨询型法治政体”的具体方案,旨在使任何党派、任何级别的政府,以及任何政府的政策都受法律的严厉约束,使每一个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享受不分职位、职业、民族和社会地位的平等。
关于民主的神话
1.什么是民主制?
法治(rule of law)的定义非常简单,即以现有的法律来治理国家。专制(autocracy)的定义也非常清楚:一个或数个人自己任命自己为领袖。民主(demoeracy)的定义却向来含混,哪怕是民主理论的大师级人物,如美国的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也给不出个简明的定义。他们的定义包括目的和价值观,很难从实际意义上区分民主和专制。所有政体都宣称自己目的高尚,但所有的政体都不过是手段,是组织政府的方法。现代民主制组织政府的方法是:全体成年公民自由、定期地选举本国最高层领导人。
民主制的支持者面临的困境是,包括印度在内的大批后进国家也定期、自由地选举本国领导人,其选举的自由和激烈程度并不亚于美国。民主制的支持者们相信民主政府必然善待自己的人民和他国的人民。举凡发生血腥族群冲突的国家便不能归于民主制,至于美国内战是十九世纪里最血腥的战争就不能说了。哥伦比亚是个“贩毒国家”,当然不能算民主制,至于英国是十九世纪最大的贩毒国家就无人提起了。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但社会经济落后,内部经常发生血腥的族群冲突,大家很少“记得”这个国家是民主国家。南斯拉夫有定期、自由的公民选举,甚至在与北约的战争中仍允许反对党及反对党媒体的活动。但只要米洛舍维奇当选,南斯拉夫就不算民主国家。英国与美国进行了两场战争,那时的英国就是专制。可美国人和欧洲人又说英国早就实行了民主。
照神圣目的定义的民主通常有包治百病的功能。社会的各种弊端都被指因缺少民主所致,所有的好处都是民主的功劳。达尔在1998年出版的《论民主》是这方面的“出色”例子。他在“为什么要实行民主”一章论述了民主的“十大好处”,即“避免专制,保护人权,维护自由,人民自主,道德自决,人道发展,维护私利,政治平等,世界和平,经济繁荣”。读来不禁替这位曾经非常严谨的学者脸红。他一笔抹杀了苏联和中国的成就,忘记了“第三波民主”对人类尊严的践踏,忘记了美国向西部扩张的战争、黑奴史的漫长、内战的血腥、“民权运动”的暴烈,以及三十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和八十年代的“滞胀”,忘记了美国对弱小国家的欺凌和侵略,也忘记了越南战争的起因。
冷战后的民主迷信有两个表征:一是把专制或法治的所有成就归于民主,二是把民主社会里的所有弊端说成民主程度不够。其实,这种民主制并不包括许多人以为必然包括的内容,兹分述如下:
第一,民主使人民享受政治平等,广泛参与决策。今日的代议制民主是由民选领袖们作主的体制。所谓“人民主权”(soveregnty of people),在现实世界里其实是“议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也即达尔早年所称的“多头统治”(polyarchy),不是什么“人民作主”的体制。在政治参与上,赢家和输家的选民怎能平等?人民每隔几年有几分钟的投票机会,而当选的领袖决策治理国家好几年,选举人和当选人又怎么“平等”?选举并不会使人民参与政治的机会平等,只会使政府倾向(accoumable to)强大的利益集团,或曰“组织”起来了的所谓“市民社会”。
人民广泛参与决策不是现代代议制民主的特征,而是直接民主制的特征,是两千五百年前雅典城邦的制度。雅典的领导人通过抽签产生,频繁更换,不能连任。抽签比选举当然要民主得多,票源不受利益集团操纵,更不会出现“随大流”票,让人人有平等的参政机会。雅典由全体“人民”参与的公民大会每年至少举行十次,公民大会放逐领袖是经常发生的事。但雅典民主制仅几十年就陷入了腐败和混乱,罗马人毫不犹豫地抛弃了那个制度。如果极限的民主不过如此,所谓民主是个过程,参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走向更平等和完美,就明摆着是个乌托邦。今天的“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