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2年第3期
世界与你的角落
作者:张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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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抄写了。好的文章要一笔一笔抄下来,以体味从字到文的过程,感受文字的意义。古文要抄下来,诗要抄下来。这些办法好像太笨太慢,但有以一当十之功。时代强加给我们的精神疾患,比如浮躁、恍忽,不求甚解,被我们用抄写——这个古老而简单的方法给遏制了。时代越快,我们就越慢。当我们进入了一个缓慢的系统之后,时代的流行病毒对我们也就无可奈何了。
回想一下,现在人们朗读的兴趣和欲望是大大降低了。记得在二三十年前,那时候的人是很愿意朗读的。古今中外,我们身边,都有一些朗读的好例子。你会记得中学时代,那时候写出一篇东西来会有怎样的冲动——远方总是有一个朋友,总是有一个知音,总是有一个文学的耳朵;而你总是恨不能立刻把一切呈现到他的面前——不是从视觉上,而是从听觉上,越快越好。
我们是否拥有这样的记忆:天正下雨,你把刚刚写好的东西用塑料布包好,走几十里路,只为了去找一个人——为了说不清的热爱,为了赢回那一小会儿的骄傲和陶醉。如果我们发现了一本好书,也会带上它走很远的路,翻山过河——只因为山的那一边有一个人,只为了让他与自己一起感动。
可见,谁发现了一本好书,这本书首先感动了谁,都会成为一桩可资记忆的快事。
传递好书可能是人的一种义务。那些真正优秀的人,往往一生都保持了这种对艺术和思想奔走相告的劲头。
现在我们偶尔还能遇到这种人:他们时刻准备着去朗读,以分享幸福——可是当这个人正处于激动不已的时刻,山那边还会有一个倾听者吗?
山那边的人正转向了其它的兴趣,在看电视连续剧,在酒吧里,在网上。人们变得口味粗疏。结果这个人再也找不到一个喜欢倾听朗读的人。
你可以找到一本好书,由于它好得不得了,忍不住就要找人共享——四下里遥望,到处都没有你所要找的人。于是你就像站在了漠漠荒野里一样。
这个时代是朗读的荒野。
有人写了一个得意的片断,很想像当年那样用塑料纸包好,冒着雨雪翻山越岭、过河,去读给一个人听。很可惜,山与河俱在,听他朗读的人却没有了。虽然这个时代的文学人士比过去翻了几倍,可是他们都不愿朗读了,也不愿听别人朗读。
那个寻找朗读的人可能心怀了一种古老的情绪。情绪也可以古老,这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听说的。但这是真的。
朗读,这不仅是一种对待文字和语言的形式,不仅是一种状态,而是孕含了一种生命的质量。
父辈的视角
我们的记忆中,对老一代的见解大多数时间是排斥的。这种排斥不仅是源于情绪,而且还来自理性。他们太老了,而且出生在一个愚笨的时代。他们令人同情。出自他们的见解总是这么褊狭保守,这么荒谬。他们知道的东西少而又少,简直可怜。虽然我们那时不愿意说,但我们心里明白,自己是厌恶他们的。
我们会把这种厌恶稍稍遮掩一下,让其变成厌烦:对整整一个时代的厌烦。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过半,再回忆当年见闻,回忆从老一代听到的很多东西,竟然十分惊讶地发现:它们大多都是对的。老一代对于事物的判断,今天看来大致都是对的,都非常中肯。
我们当年最受不了的是一些传统的价值观念。世界发生了什么,发展到了哪里,他们好像一无所知。他们竟然还在这样看问题。我们与他们简直无法争论,因为面对的人愚不可及。
是的,世界变了,电子,纳米技术,克隆,世界正一日千里。可是道德伦理范畴的东西,这些支撑我们活下去的规则,这些世界上最基本的东西,并没有随着瞬息万变的当代生活而发生根本改变。它们没有随着流行的时尚大幅度摇摆,顶多只有小许的调整;甚至其中的绝大部分压根就没变。原来它们比我们想像的要坚硬得多,像是化不开的顽石。
直到今天,比如说对于偷盗,对于一些伦理禁忌,还有许多职业方面的褒贬,几十年几百年下来看法未变。有人试图改变对它们的部分看法,结果一无所成。
父辈的视角其实仅仅是一种生存的视角。
我们要生存,就不得不回到那样的视角。我们发现这个世界上改变的只是皮毛,而不是根本。比如现在许多青年染了头发,打了耳环,甚至连鼻子上、脐与唇,也学外国人打了环;穿的鞋子一只绿一只红;裤子膝盖那儿搞破,做成了乞丐裤。这一切都让人惊呼,说世界变成了什么!吸毒,公然纵欲,暴露癖,抢掠和战争,所有这些加在一块儿让人瞠目,以为世界一下跌进了完全陌生的内部规则。
其实这仅是事物的表层。一个民族的内部,它的文化内核,总有非常坚硬的东西。这一部分要变也难,可以说几百年下来所变甚小。
我们看了很多时尚之书,接受了很多全新的思想,有时候是冲击者,有时候是被冲击者。许多时候我们很乐意做个冲击者,一路上不断地呼喊:解构解构解构;我们对世界的回答是耳熟能详的四个字:“我不相信。”但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的教训,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相信”了。
父辈的视角令人不快,却非常珍贵。可惜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非常晚了。
比如说,老人常常流露出对一些职业的看法,时有鄙夷。他们有自己的标准。在他们眼里,各种职业的道德基础是不一样的。“行行出奖元”的说法,与职业具有不同的道德基础的理解并不矛盾。我们会认为这里面保留了很多封建和传统的偏见,可是并不妨碍我们在这种“误解”和“偏见”里找到它的真理性,找到它必然包含的伦理依据。
古往今来,人们对于教师和医生、思想家、诗人和作家、宗教家,都是非常尊敬和仰慕的。人们总是严格地区别科学家与技术员、艺术家与艺人。人们宁可从心里爱戴极普通的劳动者,比如辛勤一生的农民。这是一种人类生存的伦理尺度,是智慧的道德或道德的智慧。
工作不分贵贱这种思想是对的,因为我们无法用一种职业概念替代具体的人。商人与商人不同,艺人与艺人不同。这是后话。我们今天对于许多门类一般而言是惧怕的。比如有人每年要把最浅薄无聊的东西组合到一起,耗费了大量纳税人的钱,结果搞出了那么多庸俗下流的玩意儿。这一部分人哪里有什么判断力,哪里谈得上责任心,只要给钱就可以为任何人去做。依此推理,你可以发现许多类似性质的工作,即各种抽掉伦理内容的“卖”。
人有了相当的阅历,思维走入了严整,就会采取看似保守的父辈视角。这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人不能以新潮欺世,更不能以时髦欺祖。
有一个作家住在一个很大的城市里。这个人的作品拍电影、拍电视,免不了要跟导演和影星们在一起,偶尔还出国讲学,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码头谈论后现代、解构和建构——尽管如此,到了割麦子的时候还是要回老家。因为他父亲做不动了。一到了农忙他就得回去。他父亲是个瘦弱的人,没有文化。他割麦子,脑子一走神,把垄里的玉米苗弄折了。他父亲喊一声就追过去,他拔腿就跑。父亲穷追不舍,他索性站下来等父亲。喘嘘嘘的父亲一把抓住他——抓住他的头发一下扯倒在地,然后用脚踩住,脱下鞋子硬揍了一顿。他一点也没有反抗,只是呜呜大哭。
我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跟另一个朋友说:你看吧,这个作家还要进步,还能写出非常好的东西。因为我知道,一个能在夏天的麦地里被父亲打得哇哇大哭的作家,一定会更上层楼。
因为他那会儿流露了不曾掺假的一份淳朴。这是对父辈的一种认同,是在自觉接受父辈的裁决。其中包含的内容也许更多更丰富。他真不错,总还算能够将城里的时髦,与土地的真实加以区分。实际上他懂得用后者去否定前者。骨子里,他是嘲笑城里时髦的。他在城里与之周旋,一半是出于无奈,一半是因为软弱。他在内心深处是信任父亲的。
相信文学
这似乎不能作为一个问题。这样提出来,是因为它出了问题。我们或者已经发现,今天的一些人、甚至是“作家”也未必相信文学。文学这玩意儿作为谋生的手段尚可,但要真的相信它,在心里保持它的尊严和地位,他们是不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