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4期
从非典危机反思民族、社群和公民意识
作者:许纪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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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看中国。在这次非典危机中,北京是灾难最严重的城市,不管其原因是什么,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共同体中的一员,北京的灾难也是全民族的灾难,理应获得全中国的同情和声援。遗憾的是,我们听到的更多地是对北京人的歧视和指责,甚至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声音:终于轮到北京人倒霉了!谁让他们平时那么牛!——与“9·11”以后对美国人的幸灾乐祸如出一辙。在我们各地的氛围中,到处是一种自保心态:挖断国道、对北京人围追堵截。没有一个省或直辖市站出来,旗帜鲜明地表达对北京的声援,虽然我知道,各地对北京的实质支持是不少的,比如在北京急需口罩的时候,上海市政府要求上海全力支援,虽然这时上海也缺口罩。北京缺医疗用品、医务人员,但最缺的是其他地方兄弟般的道义支持和精神关爱!
一到关键时刻,中国人的本能反应是十分传统的: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中国人对民族国家共同体的认同情感是很肤浅的,我们不是没有这种情感,但一旦与我们的另外一些认同价值:家庭、家族、地方的利益发生冲突,通常会把民族国家的价值置于一边。而在现代民族国家观念里,国家的价值是高于地方、家族价值的。甚至在危机时刻,在一定条件下,还高于个人的价值。美国人平时很重视个人权利,任何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在他们看来都是无法容忍的。但在“9·11”事件之后,你很难想象他们会在机场、国家纪念物和各种旅游点耐心地排队,等候接受在我看来是相当荒谬的、过分的安全检查。但在美国人看来,为了美国的集体安全,这点个人牺牲是可以忍受的。而中国社会就像费孝通先生所指出的,是一个以自己为圆心的“差序格局”,自我利益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家族、村庄和地方的利益,最后才有可能是国家的利益。中国人一直没有建立起现代的民族国家认同。另一方面,近代以后的民族国家的建构之中,又被渗透了大量的党派和权势集团的利益,一谈到民族国家,很多人就会产生警惕,认为这背后肯定隐藏着某个党派或强势集团的不良企图,这就使得地方的利益始终在实际政治利益分配中高于国家的利益,各种地方保护主义也就理所当然地拥有了合理的基础和民意的支持。
民族主义无论在世界上,还是在中国,都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意识形态,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可能与自由主义相结合,像在美国和法国革命中那样,赋予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以民族国家的形式;也有可能与各种专制的威权主义或反西方的保守主义相联系,成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借口。因此,有些自由主义者一提到民族主义,就谈虎色变,甚至将之与民粹主义等量齐观,看成是阻碍中国走向民主的两大病灶之一。从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来看,这样的观点有其道理,但不无偏颇。民族主义作为现代性的内在要求,不是一个要与不要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将之与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相结合。哈贝马斯认为:民族国家是解决现代社会一体化的方案。公民国家需要民族国家作为其共同体的形式,如果自主的公民们缺乏民族的框架,共和政体就会缺少活力。民族使得国民们有了归属感,有了自己的历史文化共同体。这就是说,民主宪政只能解决政治共同体的制度问题,这种政治共同体(国家)若要从普遍主义转向特殊主义,就必须与特定的语言、历史、文化共同体(民族)相结合,成为具有一体化的、拥有明确归属感的现代民族国家。在人性深处,从古以来就有一种对根源感的追求,对特定的族群、文化或宗教的归属感。民主宪政作为一种形式化的法律体制,自身无法提供文化上的归属感,所以一定要借助民族的想象,哪怕像美国这样的没有民族传统的国家,也要创造一种公民宗教,将自己想象为是一个政治民族。近代以来,民族主义一直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最嘹亮的主题,谁抓住了民族主义的旗帜,谁就得人心、得天下。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之所以在历史上失败,部分原因就是像1848年的欧洲自由主义一样,忽略了民族主义的重要性,将之拱手让给了官方的威权主义和底层的革命运动。
几年以前,我曾经撰文,指出:由于自由主义的失败,缺乏民主政治共同体和公民文化的实质性内容,民族主义在中国成为了一个巨大而空洞的符号。要使民族主义在中国由虚到实,政治共同体的改革和重建是必需的。从这次非典危机来看,中国公众对民族国家的向心力,是在中央处理了两个渎职高官,表现出政治革新的决心以后,才强烈体现出来的。这表明:民族国家的认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政治共同体是否代表民意、是否体现了公共利益和人民主权。一个民族国家,如果不仅在族群和文化上给国民们以归属感,而且在法律上也给予公民以政治自主性,那么,它就不仅是一个文化的社群,也是一个政治的社群。凝聚起人心、激发起爱国情感的,除了共同的语言、历史、文化背景之外,还有公共的政治文化。这样的民族国家,才是真正给公民们以真实而持久归属感的社群。
不过,话也说回来,不要以为有了一部好宪法,有了民主的制度,有了公民的各种自由权利,民族国家认同就自然而然解决了,这是权利自由主义的天真烂漫。查尔斯·泰勒认为有两种公民社会:一种是权利型,另一种是参与型。在权利性自由社会中,公民的尊严来自享受各种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但这并不能保证公民们对共同体产生情感上的认同,他与国家的关系很有可能是一种类似市场交易的契约关系:我向你纳税,你保障我的权利。而在参与性的民主社会中,公民们不是将国家看作是一个保护自己利益的守夜人,而是一个体现了自身文化根源和政治归属的社群,公民与国家有同呼吸、共命运的一体感。这样的政治共同体不仅是民主的,也是民族的,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它使得公民具有双重的特征:由公民权利确立的政治身份和由共同的文化历史背景造就的民族归宿感。权利也好,参与也好,在泰勒看来,其终极价值都体现了公民的尊严,公民的个人尊严不仅体现在拥有各种基本的自由权利,而且也在于通过参与社群的公共生活,获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非典危机为古老的中国重建现代民族国家认同再一次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我们是否能够抓住机会,全民对话,在共同的历史命运感召唤之下,对政治改革的方向、力度和步骤取得谅解和共识,实现历史性的突破呢?
社群
目前这场与非典的全民抗战是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直接组织和领导下展开的,显示了我们国家行政机构有效的动员和控制能力。这种纵向的动员机制是建国五十多年来形成的政治传统,在这一非常时期显现其特殊的功效。不过 ,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反思:在这套动员机制中,还有什么不足之处呢?
我想说的是,是社群的缺席。
社群在英文中叫community,社群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大到一个民族国家,小到一个志愿团体,都属于社群。社群与我们平时所熟悉的公司、机关、学校等这些按照现代市场和科层管理原则组织起来的单位不一样,它没有具体的、功利性的目的,社群是一种情感性的团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由于一群人彼此分享共同的文化历史背景、信仰和爱好,或者血缘、族群或地缘基础,或者自愿、或者天然地聚集在一起,这样的团体就被称为社群。戴维·密勒(David Miller)认为:人的联系方式分为三种:市场、国家和社群。市场中人们是自愿地交换个人财产;在国家关系中,国民们通过法律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利益的再分配;但在社群之中,大家是通过公共的认同发生情感和利益上的联系,社群的信仰就是每一个成员个人的信仰,成员们自愿为成就集体的目标而奉献个人的努力。
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有社群的社会,农村的宗法家族、城市中的同乡会馆,都是传统的社群,在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古代社会里,这些社群在乡绅的领导下,在社会底层发挥了自组织功能。不过,晚清以后,现代化的国家权力不断地以一种“内卷化”的方式向社会底层渗透,传统的社群遭到了很大的破坏。特别是建国以后,在计划经济和全权政府的苏联模式指导下,更是只有国家,没有社会。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的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小政府、大社会”,建立了一些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团,但在这次突如其来的灾难爆发的时候,这些社会自组织系统却无所作为,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于是,我们看到了在各地民众中弥漫的恐慌、疫区居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北京城百万学生民工大逃亡、对咳嗽发烧病人的歧视等等。假如没有政府的一系列紧急行政措施,我们这个社会恐怕就会在一夜之间失去日常秩序,陷于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