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5期
知识迷宫里的冲撞:一份知识与时代的个人记忆
作者:李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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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北京读书三年,总有很多大陆朋友会问关于台湾的很多事情,从政治、社会到学术发展;最有意思的一个问题是,有朋友问我:“台湾枪支是不是很好买?”当时我的回答其实也颇有意思,“如果你问台湾黑道,他一定说很好买;但是问我,我一定说不知道。”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台湾人来大陆短期交流或长期居住,三六九等人形形色色都有,有优秀的学者,但也有或长期认真经营、或找寻短线商机的生意人;大陆人很难在台湾人身上看到台湾的全貌。
“台湾某方面如何?”这种全称式的问题,特别难以回答,因为每个在台湾成长的人因年代、所处社会位置等不同的因素自有不同的看法;有点怀旧思绪,想起那精彩的1980年代末以及1990年初的动荡政治社会情境,也怀念那一段在知识迷宫里冲撞、思索与徘徊的日子;每个人当然都有自己的局限,这段回忆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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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会学者萧新煌曾说:百年来台湾,有两个民间社会力量最为充沛的时期;一是日据时期的1920年代,二是社会转型的1980年代。1920年代的台湾知识分子在美国总统威尔逊的民族自决、日本大正民主、朝鲜三一运动、俄国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及大陆的五四运动等思潮之下激荡着,各种不同的思潮与行动路线在岛上丰富地呈现着,1920年代末期关于中国改造论(主要针对国民党与共产党的不同政治路线)的论辩也在台湾人所办的报纸上激烈辩论着。自此之后,在日本进行战争动员的情形之下,这些多元丰富的讨论被战争号角一扫而空。而战后在国民党高压统治之下,即便全球风起云涌的反叛的1960年代,台湾仍在“万山不许一溪奔”的高压统治之下,岛内知识分子无缘感受甚至参与那红色的1960年代。
直到1980年代,台湾的一切开始不一样了。那是个众声喧哗的年代,声声来自不同领域对台湾政治与社会的期待:有人起草台湾新电影宣言,有人为台湾应走向内阁制大声疾呼,有人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的环保运动大声疾呼,也有人将消费者权益运动组织化,有人为劳工运动而奔走,热血沸腾的学生当然也不会自外于改革的潮流之外;声声来自不同的理想,声声之间在行动实践之中也经常彼此支持,当然,也会包括一些运动中的矛盾。
用台湾流行的话来说,我属于“五年级末段生”(民国五十年代出生者称为“五年级生”)。几年级生的提法,其实反映了不同时代在台湾不同的历史阶段与政治经济之下的共同记忆。不管如何,就让我开启我的大学到研究生知识迷宫里的冲撞过程吧。
1989年的夏天,我进入辅仁大学法律系,从科系来说,那是我的第一志愿,而从当时的科系排行来看,法律系属于一个逐渐往前的科系,以辅大来说,在法律系之前是大众传播系,尽管是第一志愿,但我很快对法律系的课程与师资失望。当时,每个星期一是一星期当中知识上最充实的一天,从辅大跑到台大听宪法是一趟愉快的知识之旅。台大法律系可说是台湾所有大学法律系当中师资最为完备的,光是宪法就有四个教授,而彼时最让学生感到新鲜的是许宗力与林子仪两位年轻归国学者的课程。许宗力从德国回来,德国公法学界所说的“比例原则”成为法律系学生口耳相传的新鲜语汇,而他日后出版的《法与国家权力》,更是对公法学感兴趣的学生人手一本。林子仪则是从美国回来,他的考试题目当中都是实例分析,这让学生从当时死背法条的法律系教育里得到一种解放的快感,而林子仪发表于《台大法学论丛》上的一篇关于言论自由的哲学基础一文,更是被视为经典之作。因为台湾过去长期戒严的政治关系,公法学乏人问津,然而,一连串的法律事实,却不得不逼使法律系学生产生立基于社会现象的宪法思考,例如当时为数众多的群众运动里,警方所采取驱逐群众的手段变成为讨论焦点,彼时保守的论调认为警方为了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一些过度的手段是必须的,但是,公法学者则搬出“不能以大炮打小鸟”的“比例原则”说明法治社会当中公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节制。学者署名发表谴责警方滥用公权力的文章,是当时知识分子表达抗议的一种常用形式,而历史悠久的《自立晚报》与后来的《自立早报》是必须一提的,因为这些连署多在自立报系的报纸刊登,自立报系创办人是无党无派的耆老吴三连,无党无派的自立报系成为知识分子重要的发言管道,这对笔者之后将要提到的文化研究、科学研究与批判传播政治经济学在台湾的奠基与延续都有重要的关联。在例如“宪法对第三人效力”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因为日益蓬勃的消费者权益运动,曾到麦当劳门口抗议并发表拒买麦当劳的声明,如果麦当劳控告消费者运动人士,那消费者权益运动人士能否以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作为己身的权利保障?课堂上,西方公法学“市民不服从”这个听来很激进的概念也被提出。这两位年轻学者的学术表现,加上现实问题引发的宪法思考,许多法律学子因此步上公法之路(主要到德国)。
当时,法律系学界当中,留德派为数众多,仿佛主流派。不过,当时有个现象却让我思索许久,就是当时的老师当中,有两、三位分别拜师于不同的两位德国学者门下,这两位德国学者在德国学界就是宿敌,因为学说见解不同。有趣的是,这两三位老师回台湾之后,也延续德国老师见解的不同而成为宿敌。当时,想到留学的意义就是如此吗?
台大法律系另一位必须要提到的教授是专攻民法的王泽鉴,王泽鉴是德国慕尼黑大学的博士,他的著作甚多,而其封面设计与慕尼黑大学出版的书系风格一致,就是上下留白。他的请求权基础论述,开启台湾法学界新的分析方法,对过去主流的文字解释产生了革命的效果。对大陆攻读法学的朋友来说,王泽鉴并不陌生,因为他的著作都已在大陆出版简体版,也曾到北大演讲过。
辅大法律系其实也有有趣的老师,例如从日本东京大学回来的刘志鹏,他专攻当时在台湾尚属边缘而且实际上受党国控制甚深的劳动法(一种说法是国民党当年因学生与劳工而败给共产党,因此迁台之后对这两类人及其组织严加看管)。刘志鹏同时也是律师,他为从未帮过资方打官司而自豪。
对法律系的失望,大概来自一种僵硬与绝对的感觉。台湾政府体制应该走向内阁制,几乎是法学界的通说,而学生也奉此理念不渝,法律系支持内阁制成为一堵厚实的围墙,但是,法律人支持内阁制的论述,却极少放在政治、经济、社会等脉络之下进行分析,也因此,感觉像是一种来自学院的绝对真理一般,不能接受挑战。
另一种对法律系失望的感觉,是一种封闭的感觉:在我进入大学之前,台湾的政治社会就开始处于激烈变化当中,立法院尚未全面改选,当时立法委员朱高正不时在立法院以肢体冲撞体制,与没有民意基础的老代表以及国民党青壮辈委员们争抢麦克风的场面,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社会运动也开始不断发生,“自力救济”成为1980年代的时代语言,这个语汇意味着对民众关心的问题(如劳资纠纷、环保等问题)政府既然无视民意,那只有靠民众自己走上街头逼迫政府重视进而解决。就在激荡的转型阵痛期,有两种声音出现,一种大声疾呼社会稳定的论调,一种是对台湾的混乱情形进行批判;前者以当时在中央研究院工作的语言学专家丁邦新在《中国时报》所连载的《一个中国人的心声》为代表,这篇文章在社会上引起广大回响(“沉默多数”此一语汇似乎也是在那时出现),连国文老师上课也都给大家该篇文章的影印版本,作为补充教材,不过,该篇文章也引起一些批判,批判的论点主要是既然社会有如此之多的问题,就应该正视问题的来源,偏安心理只是逃避问题;也有批判者认为,这篇文章是《一个小市民的心声》的再版,《一个小市民的心声》是1970年代的产物,时值国民党遭逢一连串政权正当性危机——政治上有退出联合国、具有政治与社会关怀的大学生又有保钓(保卫钓鱼台)运动,在此情形之下,一篇署名孤影的作者刊登于《中央日报》的《一个小市民的心声》于是出现,该文同样呼吁团结与稳定,这个呼吁当然是针对“具有野心的少数人”。该怎么看待《一个中国人的心声》?其实该篇文章有相当程度的保守性,但从一些高中老师的讨论来看,其实这些老师并不一定认同该篇文章的论点。相反地,这些老师其实都支持改革,但是改革幅度应该如何迈开?幅度应该多大?目标是什么?这种不确定性心理或许是当时台湾社会多数人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