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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静修院院规
作者:甘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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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奉献,这个世界片刻不能存在。因此《薄伽梵歌》第二章讨论了真正的智慧后,接着第三章是获得智慧的方法,它用大量篇幅说明了奉献与人类的创生同时到来。神赋予我们的身体仅仅是为了能够服务所有的创造物。因而《薄伽梵歌》说没有奉献的人吃的食物是偷来的。追求纯洁生活的人,每一个行为都应该是在奉献。奉献随着我们的出生到来,我们的一生都是负债人,因此我们要不断地服务众生。就像一位奴隶为主人服务,并从主人那里接受食物和衣服,我们也应该满怀感激地领受由宇宙之神分配的礼物。我们接收到的东西应该称作礼物,作为负债人,我们理所当然地要履行义务。如果我们得不到礼物,我们不必责怪主人。我们的身体属于他,根据他的意志我们被珍惜或者被抛弃,这种事不值得抱怨或怜悯。相反,如果我们能够在神的规划中找到我们合适的位置,我们就达到了一种自然的、甚至是愉快而理想的状态。如果我们愿意体验到这种天赐之福,就要有强烈的信念。“不必为自己担忧,把一切的担忧留给神。”所有的宗教中都含有这个教导。
任何人不用对此感到胆怯。以十足的良心献身于服务的人,会日益在更大的范围内领会服务的必要性,并不断丰富他的信念。如果一个人不准备放弃自身利益,不认识到他出生的条件,他就不可能踏上为众生服务之路。我们每个人有意或无意地做过服务,如果我们慎重地培养服务的习惯,服务的愿望将随之增强,并且不仅仅为了自己的幸福,也为了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幸福。
十五 再论奉献
上周我写到奉献,但感到还想再写一些。作为自有人类以来就创立的一条原则,也许值得做进一步的探讨。奉献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履行的义务,或者要给予的服务。无私地为他人服务,获益的不是他人,而是我们自己,就像偿还债务时,我们是在服务自己,减轻自己的负担,尽自己的义务。此外,我们所有的人,包括道德高尚的人,都要把自己的资源奉献出来,与整个人类共享。如果这是一条法则,显然它就是一条法则,那么,在生活中我们就没有自我放纵的余地,而是要自我克制。自我克制把人与兽区别开来。
有些人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这样的生活枯燥乏味,缺乏艺术性,没有时间照顾家庭。但我讲的自我克制不是弃世,不是隐退到森林中去。自我克制的精神应该统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一位父亲把生活看作是义务而不是放纵,他仍然是位家长。一位以奉献精神经营的商人,即使经手一千万卢比的钱,如果他遵循这条法则,运用他的能力去服务大众,他仍是一位商人。他不会欺骗或投机,他过着简朴的生活,不伤害任何生灵,他宁可损失百万元也不愿伤害任何人。不要以为这种商人只是我的想象,令全世界感到庆幸的是这种商人西方有,东方也有。他们虽然屈指可数,但毕竟存在于现实中。哪怕只有一个人,也不再是凭空想象了。我们都知道在Wadhwan有一位慈善裁缝。我还知道一位这样的理发师。还有大家都知道的一位纺织工。如果我们深入下去,会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碰到这样的人,他们过着奉献的生活。无疑这些奉献者靠劳动维持生计,但谋生不是他们的目标,只是他们所从事的职业的副产品。莫迪拉尔(Motilal)起初是位裁缝,后来仍然是位裁缝。但他的精神改变了,他的工作变成了敬拜。他开始考虑其他人的福利,他的生活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化。自我奉献的生活是艺术的顶峰,充满着真正的喜悦。如果有人觉得奉献是负担,或者令他苦恼,奉献就不是奉献了。自我放纵导致毁灭,自我克制带来永生。喜悦不能孤立地存在,它与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有关。比如一个人喜欢矫揉造作的布景,另一人喜欢不断以崭新的面貌呈现的天空景象。因此,喜悦与个人和国家的教育有关。我们喜欢的事物是从小被教导要去喜欢的东西。以绘画为例,很容易看出不同的民族风格。
另外,许多奉献者认为他们提供了无私的服务,就能够随意接收别人送的东西,无论自己是否需要。当这种想法占据了支配地位时,他就不是一位仆人,而是变成了统治人民的暴君。为他人服务的人不会考虑个人的安逸,因为一切听从神的安排。他不会被服务途中的任何东西拖累,他严格地获取他的所需,把多余的留下。当他发现自己身处困境,他仍将保持平静、不气馁、头脑清醒。他的服务就像美德一样,他满足于奉献本身就是回报。
还有在服务的时候,人不敢疏忽或耽误。如果某人认为在个人事务上他要勤奋,在没有报酬的公共事务上,他想在什么时间以任何方式做都可以,那么他还需要学习奉献学的初级课程。自愿为他人服务要求发挥人的最佳才能,并将它放在个人事物之前。实际上,纯洁的献身者总是毫无保留地为服务人类献出自己的一切。
十六 斯瓦得希(1)
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斯瓦得希是最重要的一条法则。与自然法则一样,精神法则同样不需要人为制定,它们本身就存在。但由于愚昧或其它原因,人们经常忽视或不服从它们。这就需要用发誓来保证人们遵守法则。有素食倾向的人用不着发誓来强化他的素食,看到肉食,不但诱惑不了他,反而会引起他的厌恶。斯瓦得希原是人的本性使然,但如今却被人彻底遗忘。因此必需发誓遵守它。从最深远的精神意义上说,斯瓦得希代表了灵魂从世俗的束缚中获得最终的解脱。肉体不是灵魂本来的或永恒的居所,它是灵魂未来旅程的障碍,肉体妨碍了她与所有生命的统一。斯瓦得希信徒在努力与众生融为一体的同时,寻求从肉体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如果这种解释是正确的,那么斯瓦得希信徒的首要责任是为邻人服务。表面上看,这样做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利益。但如果奉献给邻人的服务是纯洁的话,就绝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和一人相处,如同和整个宇宙在一起。”是一条永恒的法则,我们要用心体会。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被“距离感”诱惑,跑到地球另一端去服务,他不仅放弃了对邻居的义务,还会挫败他的雄心壮志。举个具体的例子,在我住的地方,有邻居、亲戚和我赡养的人。他们需要我,寻求我的帮助和支持是他们的权利。假定我现在离开他们,到远方去为其他人服务,我的决定会使周围的小世界陷入混乱,同时我的游侠骑士的作风还可能打扰了新地方的氛围。把自家的邻居置之不顾,又给想要服务的人无意中帮了倒忙,这是违背斯瓦得希原则的第一个后果。
这样的例子多得是。这就是为什么《薄伽梵歌》说:“履行自己的义务虽死犹荣,承担他人的义务充满危险。”若将这个原理用于我们的生活环境,就是斯瓦得希法则。《薄伽梵歌》提到的“自己的义务”完全适用于斯瓦得希,因为斯瓦得希就是要我们承担属于自己的义务。
错误理解斯瓦得希法则,会导致不良的后果。例如我眷顾自己的家庭,不择一切手段聚敛钱财,就是歪曲了斯瓦得希。斯瓦得希法则只要求我用正义的手段履行对家庭的合法义务,这一做法将为我展示普遍的行为准则。斯瓦得希的实践绝对不能伤害任何一个人。如果伤害了其他人,就不是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是自我主义在作祟。在某些情况下,斯瓦得希信徒可能要响应号召,为服务大众牺牲自己的家庭。这种甘愿牺牲行为是对家庭的最高服务。“得着生命的,将要丧失生命,为我丧失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这句话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家庭。假定我的村庄发生了瘟疫,为了服务传染病人,我、妻子、孩子和所有家庭成员都付出了生命。在劝说最亲近的人加入服务行列时,我并不是我的家庭的毁灭者,相反是它的最忠实的朋友。在斯瓦得希里,没有自私自利的余地;如果有自私自利的话,那就是它的最高形式,与最高的利他主义没有区别。斯瓦得希最纯粹的形式是全身心地为大众服务。
正是沿着这一思路,我认为,手工纺织是斯瓦得希法则应用于社会的必然而最重要的结果。我问自己:“什么样的服务是大多数印度人目前最需要的服务?同时所有人都容易理解和赞同,实行起来也容易,还能让数千万处于半饥饿状态的农民能够活下去。”答案出现了,只有土布或手工纺车的普及化满足这些条件。
但愿没有人认为通过土布来实践斯瓦得希会伤害外国人或印度的厂长。已经弃恶从善的小偷,或准备退还偷来财产的小偷,他已经不是祸害了。相反他是位获益者,他可能意识到了,也可能没有意识到。同样,如果世上所有的鸦片瘾君子或嗜酒者摆脱了他们的毒瘾,酒店主和鸦片贩子就没有顾客了,但不能因此说酒店主和鸦片贩子吃亏了。从最真实的意义上讲,他们是获益者。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铲除罪恶的回报绝不是损失,而是纯粹的收获。
如果以为履行斯瓦得希的义务就仅仅是手工纺线,并穿上用纺线做的土布衣服,那是十足的误解。土布是通向在社会中履行斯瓦得希义务的第一步,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些人,他们身穿土布衣服,同时还佩戴各种令他们着迷的外国产品。这种人不是在实践斯瓦得希,而是在追逐时尚。斯瓦得希的信徒要仔细考察环境,一旦有可能就尽力帮助邻居,还要偏爱当地产品,即使当地产品比外地产品质量差、价格昂贵,他也会尽力补救它们的缺陷。但不会因此支持外来产品,而放弃本地产品。
像其它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样,如果盲目崇拜斯瓦得希,它也就被置于死地。我们一定要提防这种危险。拒绝外国产品仅仅是因为它们产自外国,而把全民的时间和金钱浪费在推销不适合于本国的产品上,则是可耻的蠢行,是对斯瓦得希精神的违背。但一位斯瓦得希的真正信徒对外国人却没有恶意,他不会鼓动别人去抵触任何人。斯瓦得希主义者不是狂热的仇恨者,大公无私的原则根植在最纯洁的爱中。
注(1):第十六节是甘地1931年出狱后写的。斯瓦得希,Swadeshi,指自给自足,爱国,使用本地、本国的产品,抵制外国产品,当时尤指英货。
甘地(1869—1948),印度民族主义运动和国大党领袖,“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创始人。曾领导印度人民为争取自治不懈奋斗,1948年遇刺身亡。
吴蓓,自由撰搞人,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英格兰的落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