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北京共识”还是“中国经验”?
作者:黄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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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与此相关但又有所不同的是,“中国”还是一整套古老的但至今还活着的文明形态,这个文明与西方的以基督教文明为主线的文明形态不同,它里面不仅包括儒—法—道—佛所构成的汉文化,也包含很多种直到现在还活着的“小文化”、“小传统”,因为中国是由多个民族、多种文化组成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集合体。现在,我们当然可以说传统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了,现代化来势凶猛,甚至势不可挡,人们早就或多或少地“西化了”。但是,如果不是只看表面,例如不是只看关心中国的老外们最为热爱也常常是我们知识人自己最为痛心疾首的文物,不只是看人们不穿中装穿西装,不用古典文言而说现代的(实际上是“西化了”的)白话,而是仔细去看中国普通人是怎样思考、交流、交往的,就会承认,我们老祖宗的传统还在,人们还是讲“礼节”、重“情面”、认“亲情”的,还是根据“差序格局”所形成的“远近亲疏”和“尊卑长幼”来为人处世的,既以此来安排日常生活,也凭此来考虑正式关系的。这也是“中国发展道路”的奥秘之一,它部分地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海外华人与家乡还保持着如此密切的情感的和经济的联系,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工虽然报酬如此之低(甚至还常常拖欠)却每年把几十亿元现金邮寄回家。
所以,“中国”不仅在时间上远比现代英国早得多,在内涵上也比英国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丰富得多。
但问题在于,我们几乎总是用英国十八世纪形成的概念、理论、范式来解释中国的历史和实践,而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总会不断地遇到矛盾;当我们遇到矛盾的时候,总是认为一定是我们自己的经验错了。我们很少会去怀疑理论和概念本身(“资本”、“劳动”、“市场”、“国家”等等)是不是有问题或局限。我们很少会想,用这些概念来分析中国可能会有什么错。而这些概念、理念,其实是从局部的、很小很特殊的经验里面出来的,但是我们总是不断改变现实来适应这些理论,甚至不惜削足适履。我们有没有想过,中国这样一个社会是不是一定要用英国式的工业化这种方式来组织?这种组织方式再“成功”,也就是在很有限的人群和有限的地域里搞了两三百年,到今天也就在很有限的地域内解决了很有限的人的“城市化”问题。而人类社会有文字的历史已经几千年了,各种文明形态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个走下来,有的是消失了,但是有的还在生生不息地变化着、发展着,延续了几千年甚至更长。它们的历史要悠久得多,覆盖的人群要多得多,它能够提供的解释也应该是丰富的,最少有着自己的另外的解释。
回到中国来。中国1949年的时候城市人口只有几千万,五十多年下来,已经是五亿多,更清楚地说,这已经超过了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全部人口的总和,超过了欧洲的城市人口的总和!欧美花了两三百年时间,其间还有那么多的血腥[侵略、殖民、贩奴、屠杀(印第安人等)],特别是战争(既包括“在大英帝国的历史上最可耻的与中国进行的那场鸦片战争”,也包括两次世界大战(2)!),才解决了世界上少数人的“城市化”或者“现代化”问题,我们怎么重走西欧北美的道路呢?西欧北美的道路,暂且撇开道义不谈,仅仅从可行性上说,究竟有多少“普世性”?当我们用从那里局部的经验所形成的概念理论来讲这儿发生的事的时候,是不是就有可能,问题不是出在经验上、实践上,而是出在理论上、概念上?为什么我们总是怀疑自己身边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而拜倒在各种洋的理论、概念、模式、公式、曲线、警戒线之下?我们今天有没有可能再次回到当年《实践论》和《改造我们的学习》所提出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教条主义必须少唱”?或者,就像歌德“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那句老话说的一样,不是实践本身错了,而是那些理论有问题?也许,不是那些理论错不错的问题,而是滋生那些理论的经验基础和我们的现实实践差得太远,而这个现实实践本身其实是完全可以产生出别的理论、别的概念、别的阐释框架的?
所以,为什么要提出“小康社会”的概念?“现代化”不就行了吗?对于认识而言,特别有意思的是在话语上、概念上、认识上的转换。最早我们是要建设“四个现代化”,那时候现代化是最大的合法性,它要解决晚清以后任人宰割的局面。现在我们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小康”的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先建设小康社会(所谓“初级现代化”),初级阶段一百年以后就可以是现代化社会(“高级现代化”)了;但是,是不是还可能有另外一个解释,那就是:“小康”本身就是对“现代化”的替代(ALTERNATIVE),即不再是追求西方式的发展模式,不以破坏自然、损害他人为代价来搞“现代化”,而是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角度来建设小康?在小康之后(不只是时间之后,也是逻辑之后),也许不是“现代化”,而是别的什么,例如,回到我们的老祖宗的说法,“小康”以后应该是“殷实”,然后是“大同”?
我们可以回到1970年代后期的一个讨论,邓小平从1975年主持工作开始,不断地讲“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要搞社会主义,但是不能通过贫穷来实现社会主义。仔细看,他只是说什么不是社会主义,但还没有说什么是社会主义。当不断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时候,有时给人的印象以为只要富裕就是社会主义。富裕的方式也有很多,社会主义应该是富裕的,但是资本主义也带来部分人和部分地区的富裕,甚至整个西欧北美,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还有日本啊,南韩啊,也都是富裕的了,但是,那基本上是前面说的,用破坏自然和损害他人的代价来换取的富裕,显然不是我们讲的社会主义。其实,邓在许多场合多次讲过,中国“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可能解决”。
1989-1991年以后,几乎所有的前社会主义国家都在经历着“市场化转型”,除了中国(和某种程度上越南)外,几乎全都出现了贫困人口增加、人均预期寿命下降的痛苦,如果再把眼光放远一点,也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在其工业化初期(所谓人均GDP800-1000美元期间),也都是GDP增加的同时贫困人口也是增加的。中国现在有很大的城乡差别,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最近的发展带来的后果,既有自然地理的根源,也有社会经济结构不合理造成的结果。但是,无论是以贫困人口的绝对数还是其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数来看,中国是独树一帜的,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标志,也是“中国经验”的一个表现吧。
马克思主义最经典的叙述是,资本主义使生产力高度发展,但是资本主义也带来贫富差距、剥削、战争,它早晚要被社会主义取代。社会主义是使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同时,在社会关系里面形成一种“和谐”(逐渐消灭三大差别)。今天我们谈构建和谐社会这个话题,一开始当然还是“小康”式的和谐,那么,“大同”式的和谐是什么?小康的和谐与老式的(英国西欧式的)现代化是什么关系?可以不可以不用那种“工业化”(一方面对内剥削对外侵略,另一方面远离自然破坏自然)的办法来实现“小康”与“和谐‘?还有,它与中国老式的和谐(“老婆孩子热炕头”是一种小康,“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是一种和谐)是什么关系?我们今天说的“小康”和“和谐”,不是简单回到陶渊明的遐想,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无疑社会主义按照它的实质就一定是和谐的,而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小康,至少是以合作为基础的,在合作的基础上来构建和谐社会;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很重要的历史根据,就是前面提到的,走对内剥削压迫、对外殖民侵略的道路已经不可能了,这也不只是个道德承诺的问题,而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已经不可能走西欧北美之路了,与此同时,回到我们自己过去的“黄金时代”也不可能,《诗经》的时代,或者唐宋的时代,作为社会文化来讲应该也是很辉煌的时代,即使是再辉煌的时代,我们也回不去了,所以今天不论是讲小康社会还是讲和谐社会,都是面向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