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关中农村调查随笔
作者:贺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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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酒席的人不能白来,而必须送礼。送礼的数目因关系远近及酒席的种类,而有很大不同。本组村民一般20元到50元,朋友同学50-100元,特别的亲友,比如舅舅参加外甥的婚礼,没有几百元出不了手。一般情况下,办酒席花的钱虽然也多,收的人情钱总是更多。这样,办一次酒席就多一次增加收入的机会。我想最初出现酒席时,恐怕就是为了众人抬一,由一大群人出钱援助一个要办事(红事白事等)的农户,让这个要办事的农户度过办事时无力支付的窘境吧。
荆门人民酒席越来越多,酒席就越来越成为负担,人人惧之却无法摆脱。可以计算一下,如果按以上办酒席的节奏,一个五口之家,基本上每两年就要办一次酒席,一个50户的村民小组(人情圈),一年就要办20多次酒席,加上朋友亲戚,又是二十多次酒席,一年下来,每户总共得出席约五十次酒席,每户送50元人情,就得送近3000元出去。对于不很富裕的荆门农民,一年3000元人情,的确是很大的负担,又确实是不能不出的负担。
荆门农村酒席由可能是众人抬一的互助,变成今日人人陷于其中苦不堪言的麻烦事,实在让人无法想通。
与荆门农村酒席如上困境完全不同的,是关中农村的酒席。关中农村酒席的种类及数量都远比荆门为少。关中的酒席一般为红白事,即婚嫁或丧事。小孩出生,除第一胎满月摆几桌酒以外,再不会办其他的酒席。做寿的事情,不只是十岁、二十岁不做(也不能做),即使七十岁、八十岁的老人,除非家庭经济条件十分的好,一般也不做寿。关中农村办酒席少,酒席却还丰盛,尤其相对于关中农村日常生活中的俭朴,酒席不止是丰盛,而且被我们同去调查的几位伙伴怀疑酒席是被关中人民有意用来改善平时艰苦生活的。以中档婚事酒席为例,一般会有6-10个凉菜、6-8个热菜,有酒、有烟。这个酒席的水平,我们在关中武功县新庄村调查近十天的吃喝中,一次也没达到。我们住在村文书家中,村文书家的经济条件在全村应是相当好的,住房也极宽敞。文书家的伙食却每天是咸菜就馒头。据村支书讲,关中农民一年人均吃肉在5斤左右,荆门农村人均吃肉,估计在50斤左右。的确,相对关中来说,荆门农民好吃得多。平日里再困难,也会有几个新鲜蔬菜,不时有一些荤菜改善生活。荆门农民不关心建房,而关心吃穿。或者更抽象地总结,荆门农民不关心长远投资,而更关心现实享受。关中农民建一栋漂亮而宽敞的住房的人生目标,在荆门人看来,是太远大了,以至飘渺起来。
关中的习惯,不仅是办酒席时吃得异乎寻常地好,而且来吃酒席的人几乎不送礼。外甥娶媳妇,在荆门农村,舅舅至少得送几百元钱,送千元以上不少见。而在关中,舅舅不送钱,只“搭红”,送一个被面或毛毯即可。如果送钱,一般亲友和户族的人,也就5到10元,20元便封了顶。
吃的又好,送的又少,这样的酒席,对于事主来说,真是不划算的事情,而对于客人来说,却是打牙祭改善生活的难得机会。这样的酒席,没有人愿意办,这也是关中农村酒席极少的原因。
但是为什么关中农村,事主在办酒席时只收了那么少的人情,却要办那么好的酒席出来?
关中农村办理红白事时,一定要由户族来办,在办理红白事期间,户族所有家户一并过来帮忙,也过来吃饭。一个户族10-20户人家,约100口人,这样规模帮助办理红白事的班子,一定十分热闹。户族参与办理红白事时,不会认为是在帮别人办事,而是在办自己的事情,因为红白事本来就是户族的事情。在存在广泛面子竞争的关中农村(以建房和厚葬为典型,至今如此),户族办理红白事,就不只是事主一家的事情,而且成为户族之间竞争的表演,一个户族办理红白事的热闹程度如何,生活水平如何,已经成为这个户族地位与声誉的重要方面。因此,如果有的事主家庭经济条件好,而竟在办酒席时的标准低,户族内部就不会同意。而如果事主家的确比较穷,户族内允许事主将就办一下的力量就会占到上风。
换句话说,关中农村红白事的酒席,已经成为不同户族之间进行面子竞争的工具,这样的酒席具有公共性。而荆门人民的酒席,仅仅是自家的私事,只是他们自家的私事,就使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不参与其中。关中农村则因为红白事是户族的公事,而迫使事主参与进来。无独有偶,我的同事罗兴佐先生讲,江西办酒席的情况与关中农村十分相像,一是酒席少,二是人情少,三是酒席的公共程度高,即酒席成为不同“房”派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每一“房”都希望本“房”办的酒席压倒其他“房”,一“房”没有办出象样的酒席,一定会受到其他“房”的嘲笑。
为什么荆门农村的酒席成为私事而关中和江西农村的酒席却具有高度的公共性?这与荆门农村农民的高度分散,而关中和江西农民还有一定的组织化有关。具体来说,一旦农民高度分散之后,村庄舆论力量便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那些以办酒席来敛财的行为,虽然为所有村民不满乃至愤恨,所有局中的村民,却又不得不主动地参与其中,而在农民一定程度上被组织起来的地方,试图通过办酒席来敛财的行为,会受到强有力舆论的抨击,规模超出农户的事情,很快便变成了公共的事务。关中新庄村一个村民小组长曾颇为羡慕地说,听说有的地方办红白事收的人情可以抵支出有余,那真是好事,因为这样就可以帮事主度过他们办红白事这一类人生的难关。这个村民小组长的想法很好,他却不会料到,荆门农村会以办酒席敛财,以至搞得人人苦不堪言。
红白事本身的性质还与婚姻有关。关中农村,婚姻圈在10-20里的范围,这个范围内,男女双方个人性的熟悉是很难的,婚姻离不开中间人的介绍。经过中间人的介绍,女方到男方家看条件是否合适,一是看住房,二是听村民的评论。住房不好或村民评价不高,条件好一些的女方就不愿提这门亲事。而男方要娶一个好媳妇,其父母及本人就得努力建一栋好房子,在村中有一个好名声。相反,荆门农村的婚姻圈则小得多,青梅竹马同村结婚现象十分普遍。同村结婚的男女双方,一定是不仅对对方的外在条件(如住房和村民的评价),而且对对方的个人气质、才情状况都有切实的了解。或者,这种熟悉使自由恋爱成为可能,个人内在气质而非外在条件,使爱情之花真正绽放。
在通婚地域、自由恋爱、村民个体化程度及村庄公共性竞争之间的相互关系中,究竟因果关系如何,还需要更深入的讨论。
贺雪峰,学者,现居武汉,主要著作有《新乡土中国》、《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