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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
作者:汪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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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我们查看的所有职工档案上,均表明了企业属性为“集体”。此外,前注引述的从扬州市档案馆查得的关于扬州纱厂企业属性的文献(B26-2-379-29-31)和1980年纺织工业部《全国纺织工业企业概览一览表》均提供了扬州纱厂企业属性为“集体”的历史事实。
(4)扬计(97)字第089号(扬州市计划委员会文件)。
(5)扬国资综(1997)23号(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扬州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1997年9月28日)。
(6)《关于发布〈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综发(1991)23号)第八条第1款。
(7)《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第六条。
(8)《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款。
(9)《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10)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下发的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31日下发)第一章第六条。
(11)参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下发的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31日下发)第一章第六条。
(12)中央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13)李洪肇(证券投资部主任、律师):《国企加速产权与职工身份双重置换——析八部委2002年第859号文》,页1。
(14)引自扬州市市长在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6月30日),见《扬办通报》第13期,页20,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2003年7月1日。
(15)中央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16)中央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17)中央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18)扬州市长在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6月30日),见《扬办通报》第13期,页23。
(19)扬州市委书记在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6月30日),见《扬办通报》第13期,页4、10、12。
(20)同上,《扬办通报》第13期,页13。
(21)同上,10—11。
(22)《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03]88号)。
(23)同上,页16。
(24)同上,页4。
(25)扬州市长在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6月30日),见《扬办通报》第13期,页23。
(26)《关于通裕集团企业改制的建议》。
(27)《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扬府发[2003]88号),页7。
(2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审议通过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31日),页4。
(29)《深圳:全面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大行动成效突出》,2002年9月19日《钢结构网》。
(30)《深圳:66幢违建楼竟堂皇发售》,《深圳商报》2003年10月31日,亦见同日《南方网》。
(31)《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深化改革方案》。
(32)《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03]88号),页16。
(33)《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深化改革方案》,页2。
(3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页3。
(3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审议通过的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页4。
(3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页7。
(3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页3。
(38)《关于国槐不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调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发[2001]74号),页3。
(39)《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深化改革方案》,页8。
(4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页5。
(41)《关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调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办发[[2001]74号),页4。
(42)《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扬府发[2003]88号),页1-2。
(43)《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页3,4。
(44)《关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调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办发[2001]74号),页5。
(45)《通裕集团与××集团股权转让协议书》第八条第二、三款。
(46)陈忠:《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以人为本、发展通裕》,通裕集团三届六次专题职代会文件之一,页3。
(47)《通裕集团与××集团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七条第三、四款。
(48)《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页4—5。
(49)《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扬府发[2003]88号),第五条第21、22款,其余23、24款也是有关土地转让或租赁的规定。
汪晖,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汪晖自选集》、《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