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四面楚歌
作者:麦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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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害怕的。
老王也是可怕的,因为老王常常把他当作整治他人的枪使。
前面讲过,老王是那种巴不得人家都倒霉遭殃的小人,如果讲科长和阿今更多的是想把上官江当作抬举自己和全科的果实的话,那么老王则是想把上官江当作自己的杀手,干掉别人,保全自己。老王最擅长背后搞鬼、检举揭发、暗渡陈仓什么的,上官江作为检举揭发的英雄式人物,何乐不利用他?借力用力、借刀杀人才叫高明。所以,老王非常希望上官江尽快、尽多地检举人家的什么不是不对。为了实现这个希望,达到难堪别人的目的,老王经常主动向上官江提供谁谁谁的这个不是,那个不对。他搜罗这类情报的本事的确也超群,什么李兵何时与他女朋友同居了,同居过几回{什么科长爱人哪天上哪个领导家烧香了,烧香是为了什么;什么阿今哪篇报道失实了,故意夸大其词是为什么等等,五花八门,无所不有,知道得细,报告得勤。
上官江听着这类“报告”,心里很清楚老王的险恶用心:想把他当枪使呢。可这类鸡毛蒜皮的事值得他检举揭发吗?领导见他汇报这类小玩艺会兴师动众去调查、澄清吗?再说,如果大家发现他尽是揭露这类琐碎小事,能不骂他吗?对此,上官江感到既悲哀又可怕,他知道自己要真是贫嘴去反映这类琐事,不但不可能解决什么问题,反而会得罪人,扰乱人心,让人家鄙弃他。同时,他又知道自己如果老是对老王的“情报”置若罔闻的话,老王又会说三道四,以为他是胆小不敢向上汇报。
上官江觉得,自己的胆量真是越来越小了。
相比之下,上官江对李兵是不大怕的,因为两人关系情况特殊——有私交!说来也巧,上官江的老丈人曾经是李兵老丈人的老首长,老首长是走过长征的,真正的老军人。几年前仙逝。但在几十年前,他是一军之长,那时李兵的司令岳父不过是个小参谋,给军长跑腿的资格都还没有。司令对老军长崇敬有加,对老军长的后代也是倍加关怀,过年过节经常问寒问暖,关系一直保持着。李兵当了司令女婿后,把这层关系自然接过来了,如今又与上官江是同事,亲上加亲,两家走动便越发频繁,交情也就更深了。
这种情况下,两人按理是没什么可怕的。但理是理,事是事。事情总是比道理复杂。比如李兵和上官江之间,有一件事就很复杂。什么事呢?说来挺丢人的,原来李兵和那个被开除的女主持确实有一腿!这是密中之密呢,按理上官江是不该知道的。但事情就是比道理复杂,有一天两人正亲热时,居然被上官江的手下不幸撞见了。这种概率也许是万分之一的,但撞见了就是百分之百,就是不幸!
话还没有说明白,继续说:李兵的电视栏目组租用的是上官江的房子,因为两人的关系好,上官江给了李兵不少优待,比如免费打扫卫生、代缴水电费等。有一天,服务员去打扫卫生,正好看见李兵跟那个女主持在亲热。服务员的嘴守不住的,很快在一些人中间传,上官江听说了,去问李兵。李兵矢口否认。出于对李兵负责,上官江决定查一查,到底是谁在嚼舌头。一路盘查下去,把“当事人”找到了。当事人指天发誓她没有乱说——亲眼看见的,有时间,有地方,有情景,有鼻子有眼,不容置疑!回头,上官江又找到李兵责问,在强大的事实和道理面前,李兵只好承认了,让上官江很失望。
后来李兵虽然成功蒙骗了妻子,但上官江毕竟捏着他的尾巴(还有证人)。所以,李兵是不可能不怕他的,不论上官江嘴上怎么许诺,他心里总拖着长长的阴影,担心上官江因为某种原因失信于他。这是一种没完没了的怕,有私交和人品保证都没有用。
再讲这件事后,上官江对李兵隐隐产生了一种不信任,后来又出了有人告李兵贪污公款的事,虽然没告倒他,但在上官江看来,这不过是躲过去了而已。上官江相信一种种迹象表明,李兵的清白是可疑的,就像他对妻子的清白是可疑的一样。一个人品不端的人,可以不忠于妻子,也可能不忠于朋友、亲人、组织。这是上官江对李兵的一个怕。怕他不端的人品,有种与狼为伍的感觉。其次,他也怕哪天有人确凿掌握了李兵贪污的事实,把证据丢给他,让他做艰苦的抉择:告必然是伤害了李兵,不告呢又对不起自己头上的光环。他觉得这一天迟早会降临的,起先这仅仅是一种不祥的预感,并没有多少理由;后来,慢慢地,他似乎还找到了理由,就是:其一,李兵不是一个有城府的人,他冒冒失失的性格是藏不住这么大秘密的;其二,他这人的运气也不行。要不怎么会连个偷情的事都会被人撞见?这种事被人撞见的可能是很小的,他都过不了关,更何况贪赃枉法的事。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兵哪,你躲得过一时,躲得过一世吗?
这么想着,上官江的后背骨经常莫名地发冷。他怕着呢。
第三章 后记
A省B市公安局宣传科的故事,是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男)。在一个多风的、细雨滴答的、天空墨墨黑的、对门歌声不绝、隔壁孩子哭闹不止的夜晚跟我讲的。朋友当过多年领导,口才非常之好,讲话热情高,有技巧,这么多人和事,讲得井井有条,一点不乱,时而高低有度,时而抑扬顿挫,让我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朋友眉飞色舞地对我总结道:“总而言之嘛,统而言之嘛,大老王,小老王。李兵,阿今,上官江,这五个大男人哪,谁都怕着谁,或你怕我,或我怕你,或明的怕,或暗的怕,或怕的深,或怕的浅,或怕是,或怕非,或怕过去,或怕现在……”
这天夜里,我们一夜未眠,就这么东说西说过了一夜。
天亮了,我们都困了,朋友闭上了眼睛,可嘴里还在说:
“我手下有十七个人,其中有十六个人都怕我,只有一个人,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年轻,他谁也不怕,连我也不怕。我想尽快把他弄走,因为我不想让一个不怕我什么的家伙做我的手下。”
我问:“‘弄’是什么意思?”
他说:“就是宁死不活也要把他搞走的意思。”
我想,就算小年轻现在真的什么也不怕,可真要是让人“宁死不活”地搞一下,他还能什么都不怕吗?
刚刚,我下楼去买烟,当我准备付钱拿烟时,我又怕了——我怕买了假烟。同时,我看到服务员把钞票又打又吹的——我知道,她是怕我的钱是假的。我们都怕。他怕,我怕,买烟怕,买肉也怕,买茶叶也怕,买家电也怕,买房子也怕……买什么不怕?买什么都怕。
本文也献给我自己。
或者讲,跟我一样的人。
我的情况是这样:今年四十三岁,男,未婚——我得说明这不是征婚广告。我已经有过妻子,离了,现在也没闲着,有未婚妻。我跟她爱我一样爱她。她不大爱我,因为我经常冲她撒谎。尽管我们都知道自己并不太爱对方,却都不想离开对方,因为我们都怕重新找一个没准就更差劲。当然更好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可我们都不想也不敢冒险。我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我们怕。我怕。我性格里最大的特点就是胆小,多疑。多疑也是胆小——这一点跟阿今很相似。我希望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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