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四面楚歌

作者:麦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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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科长哦。
  说阿今可怜,另有一层意思,就是:其实科长也怕着他阿今,可阿今却浑然不知。不知等于是没有,等于无用,等于丢失了。好不容易有一点力量,又丢失了,真是可惜啊,可怜啊。
  荒唐!科长怎么会怕阿今——一个可怜的无名小卒?可事实就是如此。这个事实,也许只有科长自己知道。
  事情是这样的,科长年轻时也爱写写抄抄的,为看见个自己的铅字折腾过几年。只是不知是才气不足,或是功夫不到,还是关系不通,反正结果没成事。相比之下,阿今这方面的运气要好得多,吭哧吭哧写出去的东西,虽不能百投百中,但经常有“中”的机会,新闻报道,通讯纪实,小杂文,小品文,时不时“露一脸”。日积月累,时光一长,剪贴本越来越厚,名字便为人熟悉。当初他来机关靠的就是这一招。
  到机关后,站得高,看得远,名正言顺,时间又充足。因此,阿今投稿量和中稿率又有明显攀高。科长见此真是羡慕煞,早年未遂的心愿又苏醒过来,跃跃欲试。有一回,科长写了个报道,讲的是他们局长如何为基层排忧解难的事,拿给阿今看,说是如果不行就算给他供个素材。阿今当场一目十行地看过后,连夸“行行行”。但心里想,这怎么行呢?稿子太差,差得不上路,要想发表,必须“斧正”。于是,带回家,亲自动手,大刀阔斧,精雕细磨,终于“妙手回春”。第二天一早,又亲自送到报社,为保证采用,送稿的同时又给相关编辑送了他半个月的工资。后来,稿子以要闻在社会新闻版上隆重刊登了,科长的大名尊姓跃然其上,前无阿今之名,后无阿今之姓,纯粹系科长之“独著”。
  这是科长第一回看见自个儿名字赫然见报,简直有些乐不可支,有些忘乎所以。他捧着报纸先是给政治部主任看,受了大表扬,然后又给局长看,又受了“冷表扬”(表面上是不高兴,指责他未经本人同意,实际上心花怒放呢)。回家,又给爱人看,孩子看,又受了大表扬。甚至,还发短信、打电话通知好多朋友、同仁看,完全失去了平时“含而不露”的作风,表现出了常人都有的那种首次见报的喜悦。对稿子是经过怎样秘密的过程发表出来,发出来的有多少字属于他自己,等等细节、实情却只字不提。对阿今不署名也没表示异议,好像阿今帮他改稿送稿什么的都是应该的。
  想想看,当初他对茶叶的态度是那么清正廉洁,如今对稿子却是如此睁眼闭眼。判若两人。为此,阿今既感到糊涂,又若有所悟。他似乎由此“破译”了自己应该怎样讨好科长的秘密。从那以后,阿今索性投其所好,时不时为科长发点稿子,有时是缩写他搞的材料,有时是凭他提供的素材。有时是他的讲话,有时干脆就是自己采、自己写,只给他署名而已。
  科长明明知道阿今这是在取悦于他,也知道自己“无功受禄”的心态不妥当,可就是下不了狠心出面阻止。每个人都有软肋,这就是他的软肋。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结果把事情弄到不可收拾、骑虎难下的地步。
  原来,阿今七搞八搞,半年下来,科长见稿数目超过十篇,按年初部里拟定的“新闻报道的奖励规定”实打实地立了个三等功。省厅内部通讯社还聘他为特约记者,专门为他开了专栏。事情弄到这等地步,麻烦事就出来了。一则,这本身是瞒天过海的事,万一阿今跟他反目,把秘密揭露出来呢?这就是一个怕,怕阿今“变节”。二则,“特约记者”的名誉在外,证书在手,省市领导和上级机关经常派他差事,点名要叫他写些东西,当地报纸有时也会向他约稿。要完成这些任务,岂能离开阿今?这又是一个怕,怕阿今“不予配合”。
  当然,正常情况下,他相信阿今不会为难他的。但万一呢?事情难免是有万一的。何况,现在似乎已经有些“万一”的苗头和险情。首先这几个月来,虽然他自己很想把阿今正式调上来,可毕竟这不是他权限内的事,他可以建议并已多次建议,但一直没有落实。对此,他担心阿今多心,误以为是他在从中作梗。再比如说,阿今去年没有立上功,好处都给他一个人捞了,谁知道阿今心头是怎么在想的,会不会想不开啊?会不会后悔啊?会不会看不起他啊?恨他啊?再比如说,以前阿今帮他写稿子是为了讨好他,是主动的,自愿的,现在是替他解围,是成人之美,是被迫的,无奈的。既然是被迫的,就有可能反感、反抗——在沉默中爆发……这么想着,科长心头就发慌发怵,担心阿今哪天受人挑拨,鬼迷心窍,豁出去了,不跟他合作了,跟他作对了,不愿意做孙子了,要当老子了。甚至还可能更冲动,把他们间不可告人的秘密公布于众,叫他身败名裂!
  所以讲,科长同样也怕着阿今呢。
  这你们没想到是否是?
  其实应该想到的,因为这是一个关于人与人互相害怕的故事。
  
  二
  怕过科长,再讲阿今怕的人,那便是老王。也就是小老王。
  如果讲阿今怕科长更多的是怕他手中的权力,不是人本身,那么怕老王可是真正的怕他人本身。阿今才借到机关时,B市社会上到处都在传播一条短信,讲的就是“新警察的故事”。故事的最初发源地据说在河南,然后北上到首都,然后又南下到广州,从华南又到东南。A省作为内陆,什么时尚都要慢个一年半载,等在B市盛传时其实已经进入尾声。就是说,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起码是有手机的人都知道了。阿今到机关以前就收到这条短信,作为新警官,看了以后感触颇深,加上人年轻,记性又好,基本上背下来了。初到机关时,他见人客客气气,待事老老实实,上班主动替人擦桌子,打扫卫生,吃饭排队让着人,下班总是最后一个走。凡此种种,都会让他油然想起那个新警察的故事。想就想了,没什么的,坏就坏在李兵,中秋节在服务中心排队领月饼,阿今跟他客气了一下,让了他一个先,他当众嘻嘻哈哈地笑道:
  你是新警察吧?
  殊不知,局长就在不远处,听见了,很生气。局长当然也听过这个故事,这故事是往警察脸上抹黑的,你身为警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庭广众下鹦鹉学舌,可见思想境界低下到什么程度。下来,局长决定结合这个故事流行等种种现象,在全局范围内开一个思想整顿大会。宣传科是喉舌,类似的活动必然是挑大梁的。具体到科时,这种事情挑大梁的是老王,他负责思想教育,相关方面的资料和领导讲话稿都要由他来起草。当时阿今初来乍到,科里有什么事都爱抓他。这件事老王更不会放过他——因为他是新警察,有切身体会。抓了他,老王发现还真顶用,首先所谓的“新警察的故事”,说起来大家都知道,但要原汁原味写出来,过了这村谁开得了这店?手机上都删了,网上搜索,搜出了无数个页面,进去看都是“警察的故事”,文不对题,不是那么回事。怎么办?这属于资料收集的活,粗活,老王摊派给阿今。
  没想到,阿今居然当场写出来了,让老王又惊又喜!
  真正的惊喜还在后头,事实证明阿今不但记性好,领悟力也是蛮强的。老王其实对阿今是有敌意的,因为都是靠笔杆子吃饭的,属于同行,不免相轻。老王想,你阿今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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