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细嗓门

作者:张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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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说:“我知道你是她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女人嘛,结婚后还有朋友是很不容易的,你担心她合情合理,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他站起来,将手探出去,握了握她的手,“你也应该理解我的感受。”
  他竟然让她理解他的“感受”,林红倒退半步,喏喏着说,你该走了。
  李永很礼貌地跟她握手辞别。林红插上门,将门反锁,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这天晚上林红睡得并不好,那只乌鸦又在梦里诞生了,或者说,这只粉红色的乌鸦,伴随着她从唐山一直飞到大同。无论是在唐山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小寐,在特快列车上迷糊,还是在旅馆温净的房间里貌似酣睡,那只乌鸦都在安静地冷眼望她。它油光水滑,踯躅着朝她踱来……林红醒了,醒了的林红将壁灯全部打开,艰难地喘着气。她快速奔到窗前,犹豫着拉开一角窗帘,相对于明晃晃的干冷的白天而言,她似乎更喜欢黑夜。
  天原来早就亮了,阳光晃眼。她囫囵着洗完澡,然后给妹妹打电话。妹妹没接,是个男的接的。这个男人的声音很陌生,以前从没听过的。妹妹又换了男朋友?林红问你是谁啊?对方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用一种挑衅的口吻反问,你是谁啊?他的声音尖利暴躁,明显是个刚过青春期的男孩。这样的孩子没教养是正常的。妹妹总是喜欢形形色色的男人……她已经跟过多少男人了?林红一阵眩晕,随之呕吐就无法抑制地开始了——她在卫生间待了足足半个时辰,每当她直起腰身,呕吐就重新开始。她盯着马桶里的污物和卫生纸,内心无比洁净——该吐的总要吐出来,该说的话总要说出来。
  林红默默地注视着镜子。镜子里林红的脸色好多了,是那种植物根须的嫩白。
  她心不在焉地联系岑红。岑红手机未开。林红想了想,把自己的手机也关了。已经上午八点半,岑红还在睡懒觉?这孩子从少女时期就整日睡眼惺忪,无论是跟人谈话还是自己发呆,她的眼睛总是没有完全睁开的样子。这常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她要么自卑得要命,要么骄傲得要死。岑红倒无所谓。她好像对一切都无所谓,大大咧咧的。有次;林红亲眼看到她将一沓手纸塞到裤裆里,当岑红留意到林红在观察她时,她吐了吐舌头解释说,卫生巾用完了。林红绝不做这样的事,这样的事不该是女孩做出来的,但这些并不妨碍林红跟岑红成为朋友。高中时,她们都穿米黄连衣裙,梳吊辫,一起到餐厅打饭、蹲厕所,晚上会跑到一张床上搂着睡觉,连她们的乳罩也都是同样的型号、同样色调和同样的款式。有那么段时期,她们两个甚至越长越像,比如说,林红的眼睛本来大而幽深,后来却越长越细小,看人时眼神游离,仿佛旁人都是用来蔑视的;岑红的皮肤本是麦粒黄,跟林红好上后,肤色越来越浅,到最后。变成了林红的那种近乎透明的乳白……这些神秘的变化叫她们两个吃惊,吃惊中挣扎着些许羞赧,慢慢地,隐隐升腾起对彼此的厌恶,她们只好互相怄气,互不理睬。
  厌恶来得快,也就消失得快,不消几天。怄气变成了想念,都念起对方的好,互相给对方写信。林红的信写得比岑红的信更情真意切,也更富有色彩,她会引用席慕容跟汪国真的抒情诗,来证明她对岑红的友谊的纯度和热度。岑红就不同了,她极少回信,她更喜欢用行动来表达歉意。她会拉着林红的手去学校的商店买便宜的头花,或者从学校的花圃偷一朵蔷薇,插进灌满清水的墨水瓶。清晨放到林红的书桌上。
  现在林红的手里就有一盆微型蔷薇,虽是冬天,却开得繁复肥美。林红一直是个养花高手,她家里有口硕大的瓷缸,她在肉联厂当屠宰女工时,经常把从冷库里偷来的猪内脏存进一口一人高的破瓷缸,专用来沤花肥。自从开了肉铺后,她的肥料沤得更好,常有养花的老头老太太跟她讨要,她也乐意把自己养的花送给熟人。这盆蔷薇就是林红赠给岑红的礼物。把这盆娇嫩的植物从唐山带到大同是多么不易,她把玩着花盆,心脏倏地就顶到了喉咙。为保持镇定,她颤抖着手指掐死了叶片上的一堆红蜘蛛卵虫,等她把蔷薇塞进旅行包,就有人来敲门了。
  来的不是岑红,而是李永。
  不光是李永,还有个陌生女孩。
  这女孩把自己包裹得像只粽子。李永平静地向林红询问,昨天晚上睡得好不好?有没有怯炕?林红说,一觉就到天亮了,好多天没睡这么香这么沉了。她说话时疲惫的神态没有逃脱李永的眼睛,李永又问林红吃没吃早点,林红说还没有,她早晨一般不吃饭,好多年了,一直都这样。吃早饭会让她胃疼。李永蹙了蹙眉说,你连毛病也跟岑红一样。长期不吃早饭,胃病只会越来越厉害的。我们到“永和豆浆”吃馄饨吧。
  林红一直注视着那女孩。李永大清早带一个陌生人过来,让林红有些纳闷。
  “岑红刚才打电话说,她联系不上你。”李永在电梯里说,“她让我转告你,头中午她就到了。”
  “真是麻烦你们了……”林红嗫嚅答道。她的木讷并不妨碍她在电梯里机敏地窥视那女孩。女孩把蓬松的波希米亚式围巾解开了,林红这才发现,她的头发非常短,一层蓬松的、厚实的、金黄的卷毛顶在头顶,像是头顶上开出了一朵向日葵。在宾馆前台结账时,林红还在不时瞥着女孩,女孩也不时瞥她几眼。林红将目光怯怯挪开,不经意就看到那张发票。是两间房。两间房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林红的是单间,而另外一间是双人间。这样看来,昨天李永也住在这家宾馆。
  “永和豆浆”店大得很,人也异常多。空气里满是炸油条和韭菜合子的香味。李永好不容易找了个靠近落地窗的座位,跟女孩并肩坐了。“忘了给你介绍,”李永面无表情地说,“这是米粒。米粒,这是林红。你嫂子的好朋友,林红。刚从唐山过来的。”
  米粒朝林红笑了笑。她笑起来很可爱。她有颗龅牙。
  “你名字很好,”林红的声音很小,“是你本名吗?”
  “我妈起的,”米粒说,“我妈喜欢标新立异。”说完,她扭头对李永说,“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妈养的那只狐狸犬,前天早晨,做了一个它这辈子最聪明的选择。”等她发觉林红也在注视着她,她反而就不说话了。李永问,它是不是又把肉骨头偷着叼给隔壁的小母狗了?米粒这才“咯咯”地笑着说,“这次它干得更彻底,”她伸手掐了掐李永的脸蛋,“它终于跟那只女狗私奔了,都两天没回家了。”
  “你们怎么不去找它?”李永点上支香烟。
  “我们干吗去找它?”米粒有些吃惊似的问,“你不觉得它很幸福吗?”
  对于米粒赤裸裸的调情和表白林红很不适应,林红不是傻子,她知道米粒其实真正想说些什么。女人的嗅觉通常要比猎犬还灵敏。如果没有猜错,女孩无非就是李永的新欢,或者说,这个看上去很聪明的女孩,就是林红婚姻生活中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的年龄不会很大,即便不是大学生,应该也是那种刚刚上班一两年的公司小白领。从面相看,她脸颊的线条流畅,没有丁点油腻斑驳的光泽,额头也明亮,衬得狭长的丹凤眼格外多疑机警。睫毛呢,倒是粗长黑润,透些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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