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治小县若统大国
作者:野 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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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政府引领掀起的这一场悲情风暴,社会良知被苦难震惊感动的慈善巨潮,虽然都会减轻灾民的心灵与生活负荷。但是随着国殇公祭的结束,一切都将会渐次降温。社会生活也会从一时的恐慌和悲悯中解脱出来,各自重归它原本具有的身份、阶层、等级以及无数鸿沟。丧钟落幕之后,陌生平民的血不会成为大众生活永恒的盐。激情会消退,所有悲哀的故事依旧会像这场旷世地震一样被掩埋。谁也无法彻底拯救那水深火热的几千万灾民,根本上说,他们还得自己站立起来,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但地震之后余震未消,无论倒房危房有房的家庭,皆不敢回屋生活。基层政府在没有中央正式通知前,肯定也不敢发文号召大家有房的回房,因为担心万一大的余震再来,那你政府便有误导责任了,于是只能自己率先垂范进屋办公睡觉,老百姓多数时候还是会窥视干部的选择,尤其在这种人心惶惶的时分,官员的身教肯定好于言传。可为何这个睡觉也要成为领导讨论的议题呢?
因为几十万人露宿在路边的各种形形色色的窝棚里,就难以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暑期烈日汛期风雨,都会激化各自内心压抑的情绪。更不要说洗澡解手饮食的种种不便,健康卫生防疫的种种隐忧。就从基本的人道主义立场来说,书记区长天天看着这样的避难场景,都不免满心不安。万一哪天不幸某个老人中暑孩子损伤,都可能激起新的冲突,毕竟住窝棚帐篷都不是长远之计。重建新房且不要说相关扶持政策还没出台,就是国家全部重建也还需要待之时日。如何帮助几十万人民安全过渡,成了基层当前稳定局势的首要问题。
于是,过渡房问题必将写进常委会的议程。
十四
确切地说,纹江区的领导班子还是一个思路缜密的集体。就在大震之后三天,多数灾区还在废墟中找幸存者之时,他们已经开始认真讨论甚至争论要不要修建过渡房的问题了。当时中央政府都还无暇出台相关政策,他们也不知道究竟如何来安置这么多流离失所的灾民。地方财政的财力有限,社会资助的帐篷和资金暂时无法进入他们这样的次重灾区。如果是平时的小灾,中央政府出一点,地方政府配套一点,灾民自己出一点就可以解决。现在的问题是那些好不容易可望小康的农民,再一次被洗白了;他们依靠一点救济和善款,多数依旧难以重修房屋;但是基层政府又不能坐看大家长期在简易窝棚中受罪。
在唐山地震时,一切都还是公有制,国家扮演的是无所不包的上帝形象,因此所有的重建,都由中央政府买单。但是今日的中国,所有制十分复杂,农民的产权也非常模糊。土地既不是国家的,也不是个人的,名义上属于一个虚拟的名称——集体(村组)。农民只是土地的承包经营者,而不是地权拥有者。但是他又是土地产品的实际受益人,国家已经免除了千年不易的皇粮——从这个意义上说,受益人又必须要承担土地的风险和灾害,政府只需要酌情给予不同程度的扶助。
问题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已经使万千家庭彻底破产,政府如果不能彻底安置,就必然要带来对稳定的威胁。而这一切,都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非政府责任的天灾,政府也只是给予福利救济和借贷支持,并不承担全部买单义务。但是在中国这样的农民大国,对于无数甚至还没脱贫的灾民来说,如果没有政府的全方位帮助,则未来的生活许多人必将陷入绝境。
由于多年来政府主动担当“全能救世主”的责权,人民也一直习惯把党中央视为可以依托的“大救星”。这种宣传教化的结果是,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老百姓的“等靠要”心态。你只要真正深入灾区,就会经常面对这样的质问——政府哪个时候来帮我们修房子?你如果说还是需要各家为主重建,那有人就会更加质疑——总理在电视上都说了的:政府会帮你们重建,还要建得更好。——他们会把总理对一个孩子的安慰,视为已经出台的国策。
未来如何重建,国家如何补助,这些问题还将待以时日;但是眼前要修建临时过渡房,却是上下都已肯定了的。中央是在震后半月作出的决定——由国家出钱在灾区城镇集中修建活动板房居住区。这是解决的城镇居民的过渡问题。那么农民呢?散落在大地上的无数农家,他们的过渡如何解决呢?
十五
中央当然也考虑了农民的过渡房问题——每家补助一千元现金,暂时调集帐篷过渡。这样的政策确实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好处,但是落实到基层政权时,就会形成很多的争议与问题了——因为这还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惯性思维。
先说城镇的活动板房,由建设部统一订制,统一派人安装,规定是每亩地只能安置八家,必须一千家集中一处安排——因为这样才不会浪费配套的公共设施(这是按现代社区服务标准设计的)。这就意味着每建设这样一个过渡区,需要一百二十五亩就近城区的土地(因为还要考虑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方便问题)。基层政府必须出钱做好前期的平整三通工作,不如此集中就不予安装。活动板房设置齐全,包含洗浴厕所都有,可住十五年。
看似多好的恩典,但基层算账,房子和安装虽然不要钱,可是配套工作弄完,等于给城镇居民每家要花几千元。更主要的问题是,这样的土地是临时周转,你不能去征用农田,而现成的这么大的空地却很难找,再说有的城镇,没有一千户受灾的,只有几百户的那又怎么办?再就是入住问题,倒塌房屋、危房和贫困无自救能力的要住进,小康微损房的也要求住进,谁都难免会产生攀比和依赖心理。政府日后如果帮助修好房屋,他们会搬迁;如果要他们也出钱来修,那他们可能因为贫穷或者不愿出钱而继续依赖,不修房不搬迁,反正活动板房质量好且基本舒适,还不要租金。那这样的集中避难营,就会成为乡镇的一个永久性伤疤,给未来的基层政权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
如此多的人聚居一起,难免产生各种突发事件。在对政府有过多指望而又不免部分失望的群体之中,则很容易酿成借题发挥的抗议,甚至聚众滋事。一个巨大的弱势群体,再挟带着暂时的普世同情,一旦和基层政权构成对立,则政府原有的强权姿态,便不免失去优势。还有就是花这么多钱修了,城镇居民也未必愿长期合住,互相之间容易产生矛盾。于是有人主张,反正以后还要再修建永久性住房,过渡房显然就是浪费,不如变成现金分发给各家,自己去设法重建。
但是这样又带来新的问题,就是政府对被毁城镇的重新规划问题。究竟是让老百姓在原址各自五花八门再建,还是一切推倒,重新划地,按新的商业模式来操作。很明显,基层政府对付这样的突然大灾浩劫,确实也缺乏经验。而相关学科的研究者们,由于多数时候地震似乎是一个遥远的话题;因此,也缺乏真正能够结合中国底层实际的实用性建议。如果中央财政全部买单,当然可以减少矛盾。但这样一方面可能培养灾民的弱者讨要心态,另一方面还要牺牲所有纳税人的利益和国家财力,这就是所谓的两难困境。
十六
城镇居民的过渡安置从板房到安装再加各种费用,算起来起码每家在一万左右。可是给农民的过渡就只有一千元现金,这显然要给基层工作带来矛盾。于是市委和省里协商,省里再下拨配套一千元。当然这是只给房屋确实没法住的三口之家。可是有的家庭还是老少合住的,人口不止三口,那市里又决定每多一口人,再加八百元。那些房屋轻微受损,比如厕所厨房院墙倒塌,瓦被掀掉或者部分裂纹但需要修补的,那再由乡镇给予评估,每家补五百至一千元不等。
应该说这个方案已经够细,可是基层干部看着还是犯难。从一般常理说,城镇居民要比农民的储蓄稍多,活路也略宽。但是农户只能拿到二千多元过渡金,居民却能享受到价值一万以上现成房屋居住。同样受灾,同样贫困,为何对农民的政策从建国以来,就一直保持着这种倾斜不均呢?近年来经常讨论的农民的基本国民待遇问题,在赈灾的政策方面,也凸显出来。一旦农民也提出要住活动板房,那基层干部又该如何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