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废墟上的民主梦
作者:野 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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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石成碑高高树立在村口之时,我看见_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正在开始发育。那些第一次拿到“村组议员证”的代表,分别来自于各自的家族、院落和散户;他们开始学习如何既代表本族本组利益,又极力追求公平公正。他们在体验政治的妥协精神和宽容气度,在享受“人民当家做主”的真正含义和喜悦。
正是这样一套“精神重建”方案在纹江区的逐渐普及,才解开了前述金河镇板房居民的矛盾。每一个人住户,大家要签署入住公约,要推选居民代表,要遵守社区秩序。当百姓之间互相规约自己的行为之时,政府的强权干预则可以退出,吏民矛盾才会稀释和化解。
随着“火凤凰重建工程”的深入开展,纹江区的抗震救灾在有序中紧锣密鼓地进行,大地重现勃勃生机。区委政府组织的工作组深入到灾情最重的村组,直接参与各项重建工作。完全由群众参与的“火凤凰艺术团”,奔赴多个灾民聚居点现场宣传演出。纹江人自编自演自拍自播的电视系列短剧《纹江故事》,已经开始在电视台播出;这些以身边真实人事为原型,以微讽和赞美为基调的方言民俗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确能在民间起到抑恶扬善的教化作用。许多农民第一次看到自己参加演出的电视剧也能播放,甚至还能打动邻里,都非常新奇和兴奋。用鄢家镇农民演员范华秀的话来说——那些围观的群众明明知道我们是在拍戏,但还是被剧情感动得流泪。
每一次灾难都是对公民精神的一次检验,一个公民社会的成熟发育,也必然要经受各种苦难和挫折的考核。我在纹江区看到这样的事实——只有在物质重建的同时,倡导并实施精神重建,我们才可能真正建设出一个美好家园;才可能培养出在危情中坚毅、于悲痛中自持、在困境中凛然向前的人民。注重精神重建,才能使我们在废墟上重建一个乡风文明、民风淳朴、自尊自立、团结互助的社会;才能使我们真正抵达一个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公共秩序自觉遵守、社会环境和谐文明的新时代。
十七
民主不是从天而降的,民主首先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许多论者一向认为,中国国情和农民现状不适合民主,我一直认为这是为极权政治张目的说法。我们每一个人初来这个世界都不识字,不会说话,但是经过学习和模仿,我们都能完成。
当然如果不经指导引导和培育,突然在今天宣布完全“民主”,那必然会出现我在纹江区赈灾最初所看见的现象——村民集体讨论,得出“民主”的一致决定,平分所有救灾钱粮——而这,不叫民主,叫“多数人的暴政”。因为真正的灾民只是屈从于多数村民的意志。
但是当基层政权再三强调赈灾的政策尺度,约定好“游戏规则”之后,再把类似的公共事务交由群众“做主”讨论时,事实上,群众还是能达成合法协议的。我们得承认,今日中国农民还有种种落后和愚昧,但这不是他们的权利该被忽视和剥夺的理由。我们同在这个世界,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皆应享有天赋人权。也许我们的“民主教育”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但是这样的方向,却不应该被质疑和否定。无论我们在这个国家是既得利益者还是未得利益者,悲悯的人性和天然的良知,都足以让我们清楚这样一个常识—迄今为止,民主仍然是这个世界最不坏的制度。
纹江区虽然在发放完第一个月的救灾钱粮之后,还是发现有个别村组,将灾民拿到的钱粮领回后,进行了第二次平均分配。但政府工作组立刻进入进行了干预,村民最终还是认同了“按灾救助”的原则。我在乡下的众多访谈之中,经常询问一些村组干部一个共同问题:你认为农民通情达理的大约有多大的比例?结果基本一致的答复是——应该在95%~98%以上。这个结论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但却深感安慰。
“刁民”这个词多少有违“政治正确”,但在现实社会中,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可以对号入座者。但是刁民不是先天的,一定有其“发生学”意义上的存在道理。一些人爱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而我则想说——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养成什么样的人民。如果政府的公信力缺失,那么必然会培养没有诚信精神的人民。同理,如果政府与民争利,甚至结党营私,那人民也必将蝇营狗苟贪吝枉法。
十八
现实生活中的“刁民”到底是什么样子呢?纹江区的基层干部给我举了两个例子,颇耐回味。就在抗震救灾的紧张状态下,区里的群工部接待了詹家村的一个上访农民。他的诉求是要政府给他赔偿一个媳妇,大家听后顿觉瞠目结舌。经过调查,原来他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其妻外出打工多年,回来坚持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无法协议,其妻只好将他告到法院。他跑去警告法院,不许判决离婚。但是根据《婚姻法》,他这个确属可以依法判离的,法院自然不怕他的威胁。他知道无法起诉法院,于是就选择信访之路了。
前面说过,基层信访是必须接待的,否则他越级上访,地方就要被问责。但是接待了却没法帮他解决——哪里去帮他再骗一个老婆啊。虽经劝说,但他还是要缠访不休,基层也只能苦笑面对。对于这样的人,他就是因为不满判决而决心要天天恶心你,实际是无法可治的。你可以骂他神经病,但是如果他家人和本人不承认有病,基层一般也不敢把他送进精神病院。
还有一个人的故事更有研究价值。他原本一个老师,“文革”期间检举某领导奸污学生,查证不实,反过来因在京上访动静太大,以违反治安条例为由,对他实施了劳教处理。当时他所在的地方行政区划属于绵阳市,而现在则划归到德阳市的纹江区,“文革”后落实政策,他依旧成为了纹江区的一名教师。从现在的眼光看,过去对他的处罚确实可以商榷。于是他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几上省城和北京,给纹江区增添了巨大麻烦和政治影响。
他现在的诉求是平反和索赔,而索赔的金额是一百八十万。当初判他劳教的还是绵阳市某“革委会”的名义,而今天的德阳市根本没有权利去改判,更不要说纹江区了。改判就要赔偿,而纹江区的地方财政要为几十年前邻市的“革委会”巨额买单,也确实觉得太冤。问题是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他只要上访北京,纹江区就得派人出钱去接回,还要在政治上被问责。长此以往,又实在很烦。更不要说一旦赔偿给他,那整个“文革”的冤案就都会起来索赔,倾一国之财力,恐怕也难以偿清。
问题就这样摆着,一边抗震救灾,一边还得派人周密看顾着他,怕他趁着奥运上访,那惹祸就大了。对于这样的“知识分子”,你还不敢再把他随便弄去劳教,更何况在他的教学工作方面,他还是有口皆碑的好老师。最近他提出,要是再不解决他的问题,那他就要“有大行动”了。基层政府知道这种恐吓后,担心万一他作出什么对学生不利的事情,那就难辞其咎。只好将他换一个工作,更加严密地注视起来。
这到底是“刁民”还是“冤民”呢?在基层,还有许多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只是多数人淡忘了伤痛,而只有极少数人还在这么固执地追究而已。当国家对此类问题都只能留待历史时,基层政权只好继续承受这样的夹磨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