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3期
泣血追踪(上)
作者:谭 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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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短短一个星期中访谈了死者家属、伤者和原致丽厂的工人等18人/户,得到原致丽厂员工名单45人,其中死者27人,伤者5人。
我们找到的死者之一淑芳的家就是张禹帮忙的。张禹告诉我们,本村有一个叫淑芳的死难者,并带我们去了淑芳家。沿着小路不远,到了淑芳的姐姐淑荣的家,淑荣听说了我们的来意,跑去喊来了父母。父亲来时,带来了保存完好的事故处理文件,我一一拍照(但事后发现,照得不清楚)。刘家仅两个女儿,大女儿淑荣原已经出嫁到外村,父母的计划是让淑芳在家招个女婿。没想到小女儿一去不回,只好让大女儿一家搬回来。一家人重新翻出六年前令人心碎的回忆:最初,听人传说致丽玩具厂着火了,他们还心存侥幸,不会有淑芳。没想到,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有人送电报来,那个人站在村头喊:“你女儿烧死了。”当年淑芳23岁。后事是刘父和一个亲戚去办的,路上还碰见另外几个BC乡人也是致丽死难者的家属(我们急忙打听Bc乡的人的地址,但是刘父没有记住他们的名字)。到了深圳龙岗,他们找不到接应的人,就自己租车到葵涌,见到了火灾的现场。但当时已被拦住不能靠近。这时一个人过来,带他们去镇政府。从此他们被隔离,四五个人陪着,连想上街买烟也不被允许,理由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直到办完所有的手续,把他们送到广州火车站上车为止。
在访谈中,听好几个人提到BC乡的几姐妹,我们决定尽早去BC乡。早上头疼起来,我勉强起床,吃了药,又出发了。当时我们只知道这几个姐妹姓蓝,但她们到底是几个人,叫什么名字,她们的父亲叫什么名字,并不清楚。但是凭几天的经验,我们相信到BC乡能够打听到。那天B镇逢集,人和车混成一片。幸好小刘曾走过这条路线,我们顺利地找到车,坐车到BC乡。这时,外面开始下雨,而且越下越大,这是不好的兆头,因为当地的泥土路,雨后又滑又粘,我们没有高腰雨靴,走泥路是不可能的。BC乡到了,因为不逢集,又下雨,街上冷冷清清。我们被困在乡里。小刘又和几位农民聊起来,那几个人立即表示知道此事,而且准确地给出了死难四姐妹的父亲的地址和姓名。他们告诉我们。蓝家四姐妹因为都未婚,她们的坟都在一起。同时,他们还提供了另一位死难打工妹的父亲的姓名和地址。这样,加上我们原来知道的刘燕群,Bc乡在致丽大火中死难的打工妹至少是六个!这是何等惨痛的事啊!难道贫穷家庭的孩子的生命也像她们的收入那样微不足道吗?
我们一边听着人们议论着当时的事,一边盼着雨能快些停。可是雨不停地下,丝毫没有停的迹象,我们知道今天是不可能进村了,无奈中,坐上返回B镇的车。
在凌花的帮助下,我们包了一辆面的去她的家——BA村。尽管小刘早说过这条路极难走,真上路了发现比想象的更糟。由于刚下过雨,一路的烂泥足有半尺深。车剧烈摇晃着往前走,终于在路上陷进去出不来了。我们只好下车走路,司机再想办法找人把车拉出来。
我们先去了小梅家(对小梅家的访谈参见“重庆:第一次追踪报告”),又顺着蜿蜒的田埂,一路上绕着弯子来到元淑家。元淑的家庭情况和小梅有些相似,只有兄妹二人,元淑外出打工的目的是为哥哥修房子,可是两年了,她只寄回500元钱,在收拾遗物时也没有存折,最后还是她的补偿金才修起了这座房子。元淑的母亲一再说,“元淑的脑壳比他哥哥聪明”,可是她还是不得不为哥哥出去打工,“因为她哥哥以后是要照顾我们的么。”说着,元淑的父亲拿来元淑的照片和事故处理文件。在玻璃镜框后面的元淑脸圆圆的,微笑着。母亲流着泪抚摩着女儿的照片,告诉我们,最悲惨的,是父母头天刚给元淑发电报让她回来相亲(只有电报才能请假),第二天就接到葵涌来的电报,通报元淑死了。那年元淑20岁。母亲带着怨恨指着屋里的一切说:这房子和房内的磨米机都是元淑的补偿金置办的。
正说着,元淑的哥哥进来了,果然是一个极老实的农村年轻人,面对着屋内的气氛,他显得手足无措,站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说。元淑的逝去,使这个家庭沉闷异常,即使盖起新房,儿子结了婚,也没有丝毫的缓解。因为父母从身体到精神全都一蹶不振,两位老人全不能干活,如今两人的衣服各自洗,各自补,谁也不能照顾谁。
在访谈中,有人告诉我们:D乡DB村有一位死者,是支书家的儿媳。并指着一位老汉说:你就跟他去,他们相邻不远。告辞众人,跟着老汉上路。老汉原来是来镇上做小生意的,他的水果摊就在路边。老汉蹲在地上一点一点把摊开的梨、苹果收进纸箱,我们觉得太麻烦老人了,就说算了,我们自己找吧。老人说没关系,一边又装好生姜,用绳子捆扎好,搬到对面的房子里。随着老人上路了。他说不远,但在一片片的烂泥路上也走了好一阵。
老人把我们送到支书家门口,就转身回家了。支书夫妇和二儿媳在家,死者王正迎的丈夫于兴彦和现在的妻子女儿一同回娘家去了。他们给他打了电话,说马上就回来。支书先和我们聊。支书对我们相当客气,一再表示相信党相信政府的政策,在赔偿上不讨价还价,他只是觉得对不起他们,“在外打工比家里还辛苦”。我相信这里面有一半是言不由衷的。后来兴彦三口人回来,以为我们是致发集团的(原致丽玩具厂老板现在的企业),向我们提出最好能到致发集团打工。我一下子明白了,是他们误解了我们的身份和目的。他们在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家庭的惨痛损失中煎熬了六年,从来没有什么人关心过他们。今天,他们竟然相信那个香港老板能够派人跑到受害人的家里,重新过问他们的事情。他们怎么会如此天真呢?唯一的解释是:外出打工是他们最便捷的选择,而打工之路是充满艰难的,他们不愿放弃哪怕是希望渺茫的任何机会。
我赶快把名片递过去,说明了我们的来历,避免了误解。兴彦告诉我们,和妻子一起在致丽的还有妹妹于汇萍,妻子死亡的消息是11月24日妹妹通知的。当时他正在上海打工,接到电报直接去了广东。从家里出发的有弟弟、弟弟的妻哥和王正迎的大姐夫。他们碰巧同一时间到了广州,然后一同去葵涌。
政府有三个人和他们谈判。一开始政府的人就拿出一份已经拟好的文件给他们看,上面明确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开始他们不愿意在赔偿协议上签字,他们提出两个要求:第一,要见老板;第二,要求解释起火原因。对方的答复是,第一,要保护老板的安全,这么多人都要求见怎么行;第二,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他们对赔偿数额(1万元抚恤金,1万元“困难补助”,1.1万元孩子抚养费,共3.3万元)不满意,因为正迎的妈妈知道小女儿死了,受了很大刺激,从此腿就抬不起来了,在赔偿项目中没有她。对方说,不考虑娘家的赔偿。谈话只一个小时,他们当天没有签协议。第二天,对方催他们,尸体要赶快火化,不然会坏掉。但要看尸体必须签协议。这本来是不合理的规定,但所有人都没有提出异议,他们就是利用家属急于见到死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