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3期
泣血追踪(上)
作者:谭 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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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来那可怕的情景,小顺重复着“死的人太多了,人太多了……”,他一下子站起来,脸痛苦地痉挛着,眼睛里闪着泪光,“我不想说了……”他转身出去。我们大家都沉默着……一会儿,小顺又回来,谈话继续下去。
小顺醒来时已经在医院,火灾的图景翻腾在脑子里,他还以为是在做梦呢。小顺在深圳医院住了一个半月,烧伤面积40%。政府发了表扬信,说他是“救人英雄”。但是在赔偿问题上葵涌镇政府只答应给1万元,后来和表哥林洋他们一起找到龙岗劳动局,才赔到4万元。我问赔偿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小顺说没有标准,就像做生意讲价,一来二去,就成交了。回到家,小顺治病一两年用去两三万元,他和芳兰都没有工作,目前收入来源一是楼下的铺面租给别人,收一些房租;二是哥哥小龙和嫂子在外打工;三是父亲卖菜,挣很少的钱。两家十口人就这样维持着。
令我惊讶的是,小龙两口现在就在致丽原来的老板劳钊泉所办的“致发集团”下属的玩具厂打工,而且小顺在伤势恢复后和凌花一道也曾找到致发集团,终于因为玩具所用的毛料刺激受伤的皮肤不能坚持回来了。我不由地问:“那个老板的厂使你们受了那么大的伤害,你们怎么还愿去那里打工呢?”小顺说,工作的机会不好找啊。再说如果到新的厂,人家不了解你,工资也低。原想自己在老板底下干过,总会照顾一些……我和他们算了一下:如果找新的工作,往返路费600元,介绍费几十元,押一个月的工资,再加上试用期工资大约只有正式工的一半,这额外的外出成本至少1千元钱。我无法不理解外出挣钱的个中艰辛,对他们来说,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而是真的没有什么选择。
几天的采访,使我们每个人都感到身体和精神一样沉重,决定找一个中午休息一下。
下午4点,我从睡意朦胧中起来,赶紧叫小刘他们,准备找死者商金霞的哥哥。金霞有兄妹六个,金霞排行第四,妹妹云霞当时也在致丽厂,11月22日她打电报告诉家里金霞出事了。当时金霞26岁,已经结婚,孩子4岁。接到电报当天,大哥商振松和二哥商雨松就赶到重庆坐飞机到了广州,住了一夜,第二天乘五小时汽车到了龙岗。
可能因为坐飞机,他们是第一批到现场的家属。他们要求见当时集中在日光球场的亲友,但是接待的人不同意。里面的人听说家属来了,也要求见,同样不让。大哥商振松毕竟见多识广,他们马上找到葵涌镇政府,要求见没有受伤的亲友。镇政府才允许日光球场的人陆续出来。第二天(23日)下午,他们随“考察团”(可能是事故调查团)进了火灾现场,亲眼目睹了劫难后的可怖场面。楼梯上一片狼籍,被踩掉的鞋子到处都是,还看到一只断手。三楼所有的机器都是漆黑的,周围的墙壁也是黑的。回到住的宾馆,商雨松恶心得吃不下饭,只好输液。第三天,他们去认尸体,只许一个人进去。认领了尸体,还允许他们举行了告别仪式。仪式拍了照,照片现在金霞的丈夫那里。
而妹妹云霞,当时被踩倒,幸亏被一个男孩(林小顺?)拉起来,不然也会被踩死。她的腰受了伤,没有得到赔偿。她的男朋友那年也在致丽,现在夫妇二人连孩子都在浙江打工。
商家兄弟又给我们介绍了他们的表姐妹——当时也在致丽打工的许红云。
晚上,许红云在两个哥哥和丈夫的陪同下,从BD村匆匆赶来。我看着他们穿的高腰雨靴上粘满了红色的泥巴,知道是经过了一番艰难跋涉。
红云告诉我们:厂房三层楼,一楼是裁床,二楼是手工缝纫,她所在的三楼是电车,大约有八十多台。由于是计件,又是生产旺季,赶货非常紧,噪音又大,她埋头干活,火着起来了她根本不知道。直到大火把有的机器烧得爆炸了,发出很大的响声她才发觉,这时三楼已经基本没人了。她急忙向楼梯跑去。看到极为可怕的情景:一层二层的楼梯全部堵满了人,每层大约堵了有二百人,“有的人就头朝下,脚朝上,夹在那里不能动”,一层本来有一个大门,但被封死,叫喊声、机器爆炸声响成一片。红云当时还算清醒,她意识到从楼梯根本跑不出去,于是回到三层,抱了一块海绵从板房的一个小窗口跳了下去。摔伤了右手,还造成了脑震荡。她的表姐把她接到自己的房子,待了两小时,醒了过来。第二天她跑回宿舍取自己的物品。但是连上月的工资、身份证都被偷光了。
关于赔偿,红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伤怎么样,她想死了那么多人,政府肯定不会再来赔偿像她这样的。再加上她是父母最小的女儿,父母在家急得要命,就随着一批人回家了。红云那时才20岁,回家后发现右手留下病症,不能提东西,冬天不能洗衣服;脑震荡也没好,经常头疼。大哥是医生,不断给她拿药治病。后经人介绍和林卫东结婚,林家很穷,但是丈夫对她很好,不让她干活,还背着她买好药来给她治病。他们的钱都用来治红云的病,农村人认为最重要的房子至今没有盖起来。林卫东说:“房子盖不盖没关系,重要的是医好你的病。”夫妻的真情令人感动。
接着,红云介绍了在致丽工作的情况。和珠江三角洲大多数三来一补企业一样,致丽厂工资低(新工人连加班往往一月200元左右,两年以上工资慢慢增加,像红云干了二年多每月不超过400元),赶定单期间工作时间过长(从早7:30干到晚12点,最长的一次红云记得连续六十小时,星期天也不能休息),食堂伙食差。这些严重影响着工人的健康,经常有人晕倒,红云本人晕倒过两次,有一位女工身体不太好,隔四五天就晕倒一次,实在不能坚持了就离厂了。晕倒的工人自己付医药费,休息期间没有工资。红云说她晕倒那次休息了两天,结果被扣工资100多元,只发了150元。
伙食不好,工作时间长,工人忍受不了就罢工。据红云说一年有五至六次罢工,有人在墙上贴一张纸,要大家今天不要来上班。按红云的说法,太累了,都想歇一下,再加上前一道工序不上班,后面的也不能做,就这样罢工了。但是罢工往往没有好的结果,不上班扣工资,三天不上就会被开除,最终大家还是去上班了。这与其说是“罢工”,不如说是工人只是想得到最起码的休息权利。说到工会,红云坚持认为致丽根本没有工会。但我知道,致丽是有工会的。那个中方厂长黄某某就是工会主席。只不过这个工会主席根本不为工人的利益说话,就是这个黄某某,贿赂检查组,留下安全隐患,是这场大火的重要责任人。
对于工人来讲,他们唯一可能的选择是“干”还是“不干”,怎么于是丝毫没有发言权的。但是工作不仅是每个外出打工人的必然目标,而且也是他们每天生存的必须。正因为如此,工人们几乎没有和资方正面对话的能力。致丽厂毁掉之后,香港老板在离龙岗很近的地方——他的家乡开办了新厂,通过老乡关系招收原致丽厂的熟手女工。有人给红云带话,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回去(到新厂)。但是受伤的红云已经心有余力不足了。至今她身心的伤痛没有恢复,可能永远不能恢复,也没有得到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