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0年第5期
是经济史,还是政治经济学?
作者:汪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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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它要求将实际的社会过程、经济过程或政治过程离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多样的历史关系,从而它与规范式的叙述一样都是形式主义的理论方式。在这个意义上,科学的与规范的这两个术语并无根本冲突。
让我从博兰尼的方法论开始讨论上述两个问题。在《经济:制度化的过程》(chapter 7,Primitive,Archaic and Modem Economics:Essays0f Karl Polanyi,ed.George Dalton,Boston:BeaconPress,1968,pp.139—174)和《大转变》(TheGreat Transformation,Boston:Beacon Press,1957)的若干章节中(尤其是第1、2、6章),博兰尼反复地阐释了经济、市场等范畴的两层相互区别的含义,即实质的含义(substantive meaning)和形式的含义(formal meaning)。博兰尼说:
经济的实质含义源于人的生活离不开自然和他的同伴。它是指人与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互换,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为他提供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
经济的形式含义源于手段一目的(means—ends)关系的逻辑特性,这在“节俭的”(economical)或“节约的”(economizing)这样一些词语中体现得很明显。它指的是这样一个确定的选择状态,即因为手段不足会造成要在手段的不同使用之间进行选择。如果我们把决定手段选择的规则称作理性运动的逻辑,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这个逻辑变量用一个临时的术语来表示,即形式经济学。【(卡尔-博兰尼:《经济:制度化的过程》,见本书《反市场的资本主义》(下同),页l一2)】在这里,博兰尼严格地区分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认为只有后一概念才能用于对实际的经济过程或经济的经验形式(empirical econo-my)进行考察。这是因为实质性的经济活动绝不是抽象的市场活动,而是被镶嵌在各种人类生活、各种制度和文化之中的过程,它无法按照所谓“自我调节的市场”及其规范运动。此后有些经济史家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区分,例如布洛克说:
自我调节的市场这个概念可追溯到亚当·斯密,但直到十九世纪晚期,当边际主义者提出关于产品、劳动力和资本市场的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之时,这种思想才得以系统化。在这一模式中,所有商品——包括劳动力和资本——都是在竞争性市场上进行买卖,因此价格变化将使供求达到平衡。许许多多交易通过价格机制媒介,达至一般经济均衡,其中所有资源都会按照可能采取的最有效率的方式得到利用。(弗雷德·布洛克:《自我调节市场的矛盾》,见本书,页152)对于经济和市场的形式主义理解为微观经济学提供了基本的概念。它的核心是以价格体系作为媒介自动调节供求关系。按布洛克的说法,经济学家们可能对各不相同的市场如何促成了宏观经济整体疑惑不解,但他们仍然习惯于在边际主义的框架内解释这些市场。然而,除非存在着将所有各种市场连接在一起的完整的网络,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某一市场的任何一种均衡会有助于宏观经济的效率。这里存在着一种逻辑上的困难,但为什么——正如博兰尼注意到的那样——现代经济学家如马歇尔、帕累托、涂尔干都混同上述两种含义,甚至像韦伯、帕森斯以及批评过这一现象的门格均没有认识到区分这两种含义对社会学分析的重要性呢?
不止一位学者注意到如下事实,即经济的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的重叠建立在一种“偶然的”发现之上。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哈耶克曾把价格体系的协调作用看作是一种偶然被发现的自生自发的秩序,他认为,正是这一偶然发现为现代经济和社会提供了范式。按照他的理解,这一自生自发秩序既是历史的,也是非历史的:作为一种对历史关系的偶然发现,它是历史的(不是个别人的理性制造或设计);作为一种不能等同于任何历史的现实关系的自生自发秩序,它是非历史的。(F.A.Hayek: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Chica-g0:University 0f Chicago Press,1948.)哈耶克将那些经济学家的“科学模型”斥之为科学主义的谬误,认为这一思想方式可以追溯到欧洲思想中源远流长的理性主义传统。他的理论的核心在于呼吁人们尊重内在于历史的秩序。这一关于历史的“内在的”理解从另一层面将经济或市场的实质含义与形式含义重叠了起来,因为我们实际上找不到一种明确的标准对此进行区分。博兰尼的解释与此略有相似之处,他认为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所以能够重叠纯粹出于“逻辑上偶然的情境”:“近两个世纪以来,西欧和北美出现的一种人类生活的组织形式当中,选择的规则恰好适用于此。此种经济形态是一种市场定价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交易行为的进行涉及参与者对交易手段的选择,因此这一体系的运作适合于以经济的形式含义为基础的方法。“一旦这种体系支配了经济体,经济的形式含义和实质含义实际上就会重叠起来。”(卡尔·博兰尼:《经济:制度化的过程》,见本书,页2—3)
如果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的重叠仅仅是一种偶然的现象,那么,对于市场价格的形式主义描述或规范式描述(对于在给定情境中的选择方法的描述)就不能等同于市场体系的实质过程。哈耶克所以将价格体系视为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一种既从属于历史又不等同于历史现实的范畴即是为此,在这个意义上,他关于价格体系和市场的研究仍然是一种形式的研究,而不是实质的研究。(这就是他将自生自发秩序内在而又区别于实际的社会事务的原因。see Friedrich A.Von Hayek:“Kinds of Rational-ism”。in Studies in Philosophy,Politics and Eeo-nomics,Routledge&Kegan Paul,1967,p.71.)博兰尼注意到了这一重叠的偶然性质,却没有把这一重叠视为一种内在于历史的普遍秩序的呈现;他相信如果仅仅借助于为特定的经济形式(它总是依赖于特定的市场)而设计的分析方法,就无法分析经济体的运动过程本身,因为所谓经济体的运动包含着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与各种各样的制度、国家政策、传统、习俗和事件联系在一起,从而绝不能化约为单纯的以价格为中介的供求关系。换言之,尽管博兰尼也注意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市场的某些重要因素,但他拒绝对这些因素进行内在论的或者形而上学的解释,拒绝将这一秩序视为代表整个历史的秩序。因此,他根本不相信十九世纪资本主义乃是中世纪以来市场活动持续扩张的自然结果,恰恰相反,他指出:全国性市场的出现是由于国家的有计划的重商主义政策,亦即某些建国策略的副产品。所谓“自律性市场”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