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1期
嗅蜜
作者:废 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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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我们彻夜无眠。我们相拥着,最大限度地把肉体贴在一起。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们交替充当着压迫和被压迫者。
她在我的进攻面前所向披靡,身体像旗帜般起伏飘动,而那种全身性的抖动,更是把我那张单位发的可怜的木板单人床蹂躏得摇摇欲坠。她的高潮一个接一个地此起彼伏,就像海浪一样前仆后继,我呢,就像一名冲浪好手,在风口浪尖上雄姿勃发。终于,一阵巨浪朝我席卷而来,浪花瞬间把我整个儿给吞没了……
九
以后的日子里,她一周来一两次,这样的见面频率,约定俗成。一般是,每隔两三天,我就给她打电话,我先在电话里煽情,煽到一定火候,便再次发出邀请。这时,我听到话筒里有急促的喘息声,随即是不加思索地应充,好似邀请是她企盼已久的。有时,她打电话向我表达无聊和寂寞,我自然顺水推舟地要她过来。慢慢地,凡分开两三天一通话,彼此就心照不宣。我会说:今晚你想吃什么?我买去。她也会告诉我,说给我买了一件睡衣,晚上洗完澡可以穿上试试。就这样,我们隔三岔五地相聚,不觉好了两个多月。
王军说,正经女人跟男人发生关系后,都会想到嫁人。所以,你睡完女人,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是,这个女人会不会缠住你;碰到缠人的,你首先要想好摆脱她的良策。
对于何昕,我没有什么良策,我没想到要摆脱她。如果说,一开始我模仿王军,套磁认识了何昕,主要是想同她睡觉,那么后来,我慢慢地把她当作是我的朋友了,一个可以在一起做男女之事,也可以进行人们称之为社会活动的朋友。假如有朝一日,我们共结连理,虽然在我现在看来,多少有点儿不可思议,甚至有点儿滑稽,但也是未尝不可的事。我是一个顺其自然、随遇而安的人,不像王军,有报复女人的情结。
何昕显然在追寻着她的结果。她为我买刮胡子刀,买睡衣,为我做饭,为我打扫房间,她要把她的朋友介绍给我,也要我把我的朋友介绍给她。可是,我又怎么能如此迅速地发展我们的关系呢?要知道,我对她的了解几乎是一个空白,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她是怎样的家庭背景,我一切都不得而知,而每每谈及至此,她都把话题岔开,并不想再谈深入。这使我越来越怀疑她的身份,直觉告诉我,她不是一个坏女孩,却一定是有经历的。
这里不得不扯出两个人:诗人姚贝和他的女友许小姐。
大学同学姚贝给我写了一封信,要我替他办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姚贝在大学时写过不少诗,他的部分诗作现在本市一位许姓的女青年手中,他要我替他拿回来,然后再寄还给他。要知道那些诗都是我青春的记录,我就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它们。诗人在信里不无感伤。
姚贝是我们大学时代公认的校园诗人,在八十年代诗人就像如今歌星球星一样倍受恩宠,姚贝屁股后头永远跟着数不清的漂亮妞儿。每到黄昏,姚贝手执文明棒,头戴自制礼帽,嘴里叼着一只英国首相邱吉尔式的烟斗,在落日余辉中踽踽独行,沉思默想,这在我校女生看来,简直太酷了。姚贝不断用他的诗制造风流韵事,又从经历的风流韵事中汲取灵感去创造诗,他把女人与诗纳人了生活与创作的良性循环,就这样,他的诗就像私生子一样,广泛流落到民间。我想他给我写这封信,是已感到诗歌的没落,他想在人们还没有把诗彻底不当回事的时候,把自己的诗作收集回来。至于许小姐,当年与他一定有一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马上与密斯许联系,上门去取。
许密斯住在一个大院里,壁垒森严的,进去要打电话,要填条子。我进了院子,穿过一排排楼群,好不容易找到她家,一摁门铃,屋内便是一阵狗吠,那畜生嗖嗖地窜到门前,用爪子嘶啦嘶啦地抓挠门板。
我不由得后退一步。
这时,才听得一个女人在骂狗:盼盼,你又不长记性了?找揍呐!随着踢踢踏踏的拖鞋声,门打开了一条缝,一条防盗铁链子后面闪出一张女人冷艳的脸。
你就是朱子仪? 见我点头,她俯身抱起要钻出来的巴儿狗,一挑防盗门铁链子,说进来吧。看我闪身进门,又补充了一句:把门给我带上。
我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跟着她连续拐了几个弯,走进一间大屋子,站在屋子中间的地毯上,环顾着四周。她抱着狗兀自先坐下了,然后瞅着狗对我说:随便坐吧,我这儿特随便。
我敢说这是我到这个城市以后所去过的最好的居所。那么大的厅,简直可以举行中型的舞会,大电视、大音响、三脚钢琴,墙上挂的名人字画,地上摆放的热带植物,厅前阳台透明的落地玻璃,一切都显得气派和富丽堂皇。我的目光在这样的环境中立刻就像被触碰了的含羞草似的蔫了。生活背景的巨大反差能使人变得极度自卑和极度自傲,这是一种失衡,需要通过时间去适应。我在刚进来的几分钟中没法适应这种变化,所以失衡,失衡以后的我一下子变得很乖,很呆,唯唯喏喏,毫无生气。
吴妈,倒水。她把拖鞋勾在脚上晃来晃去,脸冲着屋外喊。
很快,一个利索的中年妇人把茶倒好端到我的跟前。她朝我很讨好地一笑,这一笑焕发了一点我的自尊,但很快随着中年妇人走出屋子,这点自尊也跟着消失了。我不知道我现在该干什么?
她抱着狗,对它又是亲又是摸,就像那狗是她亲生儿子似的。她在对狗儿子无尽的亲热中有一搭无一搭同我说着话。我像跟领导说话似的,问一句答一句,而且还尽可能回答得很完满,能使问话者满意。事后一想,我他妈的当时表现得真他妈的孙子似的太拘谨了!
她对我的职业挺感兴趣。我现在的职业没劲死了。她一把一把使劲地抓着狗皮,一下子无精打采起来。
不过,我要换工作的,最多不超过今年。她接着说。
我对她最后一句话深信不疑。世上有什么事难得了他们?不过,对比她目前的工作状况,我又有了优越感,我的自信心慢慢恢复了。
我们又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便把此次来访的意图又说了一遍。她好像才明白我是替朋友来拿东西的,便在写字台的抽屉里胡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还说,姚贝这个人,嗨,这个人。颇有点不屑的口吻。
对照姚贝对她的溢美以及她对姚贝的不屑,我不禁为诗人的多情鸣不平。我心中的孙子意识猛然觉醒为老子观念,我心说,你他妈的不就是有个好爸爸吗,有什么了不起。这样想着,我就再也坐不下去了,拿起姚贝的诗集,逃跑似的走了。
我听到她追在我屁股后面说,代我向姚贝问好,有空常来……
十
许小姐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居然打电话到办公室来。这无论如何是出乎我意料的。说真的,自打出了她的家门,我就没想到再要去过。不是因为她难看(这里要补充一点,她其实长得十分冷艳,很能征服男人,怪不得姚贝会为她写诗)、条件不好,而是她一切都太好了,我觉得我们不可能平等地交往。
面对一个几乎不可企及的美人的青睐,大多数男人心中可能都会涌现出一种感激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