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那个时代的肖像

作者:鲁 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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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不爱都是次要,结婚只为门第联姻,是高贵家族不得不为的一种义务。开始的时候,他想象十八世纪早成古董,除非活在另一个星球,哪怕大家闺秀总也好歹会沾上半点时尚飞沫,他试着与之相爱,试着擦出一些火花,终于冷石无果。他不得不逃,逃也是无奈。
  最后一次是已经走进教堂,他穿了白色西装,新娘婷婷立在身边,婚纱轻浪一般摩挲他的衣袖,让他恍若梦中。神父在问他,愿不愿娶某某小姐为妻,他答不上来,觉着这一问有逼压、围剿乃至迫他就犯的意思。别过头一瞥,婚纱里的脸光滑洁白宛若一个面具,写不住任何喜怒哀乐。刹那间,他觉着很不快活。为什么非要这个没意思透顶的婚礼?他转身就走,走过庄严的神乐,走过众目睽睽,猛劲推开教堂大门,他看到了天,碧蓝碧蓝的。他笑了,从台阶上噔噔噔地跑下去。
  恍惚听到新娘的啜泣,并没打动他。
  自然背了一身骂名。
  那一年的九个月里,老男爵夫妇相继死在诺曼底庄园里,他是忤逆之子,却也分到维瑞奈的老房子与大宗股票中的二三成,优渥的日子得以继承。他穿了黑衣去墓地参加葬礼,回到巴黎就买了黑色奔驰开起了出租车。当然不为一个糊口的职业,他不缺钱。究竟为一份怎样的企图,他自己也不甚了了,就怕一不留神又不知不觉复制原来的生活。此前颠覆了贵族遗少愤世嫉俗的姿态已让他厌倦,心里滋生着一种微薄而淡然的期许,或者反倒是一份极致的俗常更能触摸到不矫饰的原生态。出租车永远都在滚动,碾过路面也碾过岁月,不会停留在一个坐标上。而这正是他要的。当然,还有真爱。
  但他的运气并不好。即便游历在被称为爱情摇篮的巴黎,他的爱情也没有叩门而至。
  中国女人姗姗来迟,却捷足先登。
  新桥上的不眠之夜看起来是没有错过。但谁又能证明,邂逅就是爱的前提,相逢就等于没有错过。中国女人有过爱,原是从爱里逃出来,对他这个一见钟情的法国男人是幸还是不幸?
  这是芬妮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在写得非常之好的这几个章节里,仍然没有最终的谜底。
  但我相信钥匙已在手中。
  父亲在敲我的门,然后走进来,神色有些慌张。他说,楼下门厅外的台阶上扔了一个天蓝色睡袋,里面睡了—个人,有亚麻色头发露出来。
  活的死的?
  父亲瞪我一眼,责怪我玩世不恭。活的,在动。
  我忍住笑,准是马克,什么花样都能玩出来。昨天傍晚他就找到维瑞奈,在园门外纠缠,非要重修旧好。我二话没说咣当闭了门,把他锁到外面。他砸着门说,我会一直等你回心转意。其实他应该明白,即便他从此再也不改变性倾向,我与他也没了可能。我不怨他,只是在一起的欲望死了,爱是救不活的。
  那你也该找人家好好谈谈。
  当然是父亲的思路,我则相反。这类事,越谈越糟糕。我对父亲扮个鬼脸,您别愁,等我下楼把他扔出去。
  父亲闷闷地,靠在门边不走。我打量他,发现眼泡浮肿,一脸菜色,人都佝偻了。
  又是一宿没睡?我问他。
  父亲讪笑,墙那边轮椅吱扭了一夜,搅得心烦。
  到底还是飙上了。我急咻咻嚷道,爸,您刚才还说让我同马克好好谈谈,您为什么就不去敲隔壁的门?您还惦着她是不是?为什么不能说开,非要彼此折磨?连芬妮都说没时间了,您真不怕再失去?
  父亲瞅我一眼,那一眼里什么都有,然后转身下楼,给我缓慢踉跄的一个背影。那个棕红色头发开了出租车的男爵突然就从楼道里向我走过来,一闪眼,又没了。
  等我洗漱完下楼,就去扔那只横卧在台阶上的睡袋。马克的头勾了进去,但我知道他醒着。这只睡袋还是我买的,为了一次野营度假。我们把睡袋铺在一棵百年老树下,两人都钻进去,在里面捉爱情迷藏,露出两脑袋,一前一后像个袋鼠。那时真开心,总是没完没了围了老树疯闹,抖落一地的树叶。一只不明就里的飞鸟,冠上一抹靛青,就栖在睡袋上,弄得我们大气不敢出,生怕惊飞了它。如今一切结束,我只有把睡袋连同过往的记忆都扔到大街上去。爱情在我们这一代是快餐消费,不可能常新常驻,马克理应明白。我与父亲哼哧哼哧把他抬到园门外,真累,—个大男人的分量到底不轻。
  我说,马克,回家吧,别再烦我。
  睡袋在地上蠕动,我一手按住,马克挣扎着,还是从袋里钻出来,早已泪流满面。
  父亲慈父般地看他哭,一如重温自己的旧梦。
  陡然,他的脸冻在那里。我抬起头,看见房东太太,也就是芬妮正摇着轮椅向我们走来。
  8
  
  我把父亲朝轮椅前推搡过去。
  芬妮的手在僵直的腿上摩挲,终于没有伸出来:芬妮。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淡定,眼睛看向远处。
  噢,芬妮,父亲咬着这个陌生的名字,犹疑着,迸出迟到了二十多年的一句问候,你还好吗?芬妮不作答,眼神尖锐起来。父亲便有些不知所措。
  我抢上前,太太,谢谢您来看我父亲。我故意挑白,是觉得他们不该再浪费时间,一生的等待难道还不够长。
  芬妮不置可否,却给了我一丝歉意,对不起,没有预约。
  我说,父亲已经等您很久。一直发愣的父亲扯了扯我衣角。
  是吗?她笑,依然很淡,依然不看父亲。然后摇轮椅兀自上了直指门厅的甬道。她显得有几分霸道,气势上早早盖过了父亲。我想她是有意为之,就像上回我来应聘那样。
  客厅里都是芬妮的家具,因了她的到来,尘封的气息又弥散开来。她从轮椅换到沙发,皱了皱眉,似乎并不喜欢自己的气息亦步亦趋。父亲为她捧出一杯龙井,搁到几上,喏,家乡的茶。她的细眉舒展了—些。父亲知道,她年轻时就喜欢喝茶,而且只喝上好的龙井。她当然不会说她已经不喝茶了,只喝咖啡,还有红酒。从马背上的烈士遗孤到男爵夫人,已把她的许多习惯过滤掉,包括她喜欢的龙井。她扬起眉梢,正眼把父亲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父亲搓着手拘谨地站在那里,不知坐好还是站好,鬓边一层白霜。芬妮的眼睛便氤氲了湿湿的雾气,怎么不坐?语气也有了几分伤感。
  我赶紧退场,回到楼上自己卧室,拿出芬妮的章节再读,却一个字也读不进。楼下有喁喁的细语声传来,语意并不明朗。
  岂止语意,芬妮从来访一开始就严严地罩了层面纱,让人猜不透她的用心,既不否认父亲的存在,又绝口不提旧事,仿佛有情无情的那颗心早已沉到深井里,再也打捞不上来。那么,为什么她要来?只是履行等待太久已然苍白的一次重逢?如果真是那样,两人又何苦隔了那堵墙整整徘徊一夜。如果不是她抢先,赶走马克后,父亲就会去敲门,他孤注一掷的表情已昭示了决心。父亲构思的重逢决不是芬妮给他的那么平淡。自从紫藤下认出她,父亲的分分秒秒部不再平淡。即便他已不爱,已没有能力爱,即便干涸的眼眶再流不出眼泪,他也会掩面唏嘘,对二十年的相思做一个了结。一生的守候无论多么索然,都是惨烈的。
  我还是不了解芬妮,不了解那个看球的男人曾经怎样分解或者消蚀了她与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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