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那个时代的肖像
作者:鲁 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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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来挡去,太阳白晃晃照着头顶,把尖峭的一张脸虚幻成模糊的雾和云,直到我下班走出事务所。
他拦住我,也不说话,就用那双淡色的眼睛表达所有的意图。
我用尽心力扫荡残存的温情,让尽可能恶毒的讥诮从眉梢从嘴角绽放,我甚至有了一个充满快感的笑。我说,那个刀疤脸又撇下你骑骆驼去了?
马克耸耸肩,不,是我甩了他。他无视我的恶毒与讥诮,用一种向上帝祈祷的口吻说,错过你,我将不能饶恕自己。
晚了,已经错过。
他一把抱住我,求你,不要推开我,你的拒绝会让我死。
我尖声笑道,那你就去死。
他的搂抱足以令我窒息,还是没能把冷却的身子重新暖热,我庆幸自己终于有了抵御伤害的盔甲,我才不会像我的父亲母亲还有房东太太那样把一生都押给最最靠不住的感情。
我把这个厮守了三年的男人扔在身后,扬长而去。我听见自己解脱了羁绊的脚步声里有他曾经打动过我的信誓旦旦与悔恨,但我一点儿都不担心,他不会去死的。这个年代不乏自杀者,殉情却是太老太旧的童话。
回到家,发现父亲神色不对。虽然与之前的每个周五一样,餐桌上已摆上一条香气扑鼻的清蒸鲈鱼。
这是从机场接来父亲的第四个星期五。除了周末,我总是早出晚归,父亲便在房东太太租给我的大房子里归隐似的住着,也没个伴儿说话,独自拾掇园子,还学着菜谱做饭。我和我的园子因父亲的眷顾有了新的气象,有了家的模样,而父亲的日子终究还是寂寞的。奇怪的是他竟没有闹着回国,反倒心气平和,不像刚来时那么没着没落。或许逃离了母亲留给他的那个家,他才能重新活回一个没有愧疚没有怨恨乃至没有情感的自己。他似乎更勤勉地写,我猜他是在写他自己的一生,就像我替芬妮输入电脑的那些文字,却从不去问他。那是太敏感的话题,弄不好会毁了父女间刚刚建立的信任。
我也始终没有告诉父亲关于壁炉上的照片,以及在房东太太摔倒的那天夜里我们曾经有过的对话,虽然我对芬妮就是父亲女友这个假定深信不疑。隔了一堵墙住着,总有穿墙走过的时候,除非不肯迈步。那个黑夜以后照片被收了起来,父亲不再泛黄地在壁炉上对我笑出一抹年轻,芬妮的眼神却更加山重水复。她的故事仍在键盘的吟唱里继续,坐在轮椅里的身影却渐走渐远。我当然明白,那是一种令局外人走开的威慑的姿态。
洗了手,在餐桌前坐下,我开始享用鱼盘里的鲜美。父亲不动筷,只是陪在一边,闷头抽烟。他的脸在烟雾里若隐若现,像个不规则的幻影。父亲由于皮肤奇痒那个怪病听从医嘱戒烟已有好一阵子,来之前我给他备下的两条烟一动也没动,现在突然又抽起来,恰恰印证了我进门时的感觉,不会没有缘由的。
我问他,爸,发生了什么?
他看我一眼,大口吞着烟,喉结突出来。
我不再问,对他说起马克的事。我把轰走马克演绎成自己的凯旋,我似乎想告诉父亲什么,却连自己也不甚明了。
父亲默默听完,掐着烟蒂。他知道对我与马克的种种他无需表态。
忽然,他站起来,又躬下身对了我的脸说,没错,肯定是她!
谁?我明知故问。
轮椅。我看见她了,紫藤下。父亲有些语无伦次,她转过脸来,就一晃,那个眼神,还有耳轮上那颗黑痣,不是她又是谁?
噢,你是说房东太太。我欲擒故纵。事实上,父亲站在窗前是无论如何都看不清房东太太耳轮上那颗黑痣的,只有感知。
她叫什么?
芬妮,一个法文名。
父亲的肺鼓胀着,简直是声嘶力竭,她……她——却说不出下文。
我接道,不就是害了我们一家,从而被母亲赶尽杀绝的那个女人吗?
父亲跌回座椅,脸痛苦地抽搐。
我用词的残忍显然伤了他,但我没有办法,在两个争夺父亲的女人之间,我总是本能地站在母亲一边。
父亲宽厚地捋了下我的头,那时你还小,不懂,受伤害的其实是她。
但我现在懂了,那是一场鱼死网破,没人能够逃脱。
我又说,爸,其实这也是我非要让您来法国的理由。母亲走了,彼此伤害早已结束。你们还有时间,不是吗?
父亲惊愕,你早知道她?
我点头,猜的,她壁炉上有您的照片。
她的书?
是写她后来在巴黎的遭遇,你们的记忆只在书的气息里。她真的很不容易,苦。
你终于理解她了?父亲吁了一口气。
我想是的。
父亲的一生几乎都在边缘行走,命运的两次跌宕成就了他做人的失败。父亲不像大多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也曾倒在祭坛,却没有成为屈死的冤魂。是北贝救了他,北贝的女人救了他。北贝的女人用与政治毫无干系的青睐替他挽回男人的尊严,使他被另一种人性的力量呵护和拥戴。这个力量当然包括了后来成为我母亲的那份近乎病态的爱,而恰恰又是这份爱,直接酿成了父亲经历中的第二次坠落,致命,再也站不起来。生活的悖论就是如此不可理喻。
父亲的女友再次找到父亲是在他成为名记以后。自从给父亲写了那封绝交信,他们已经十多年没有彼此的音讯。但他忧伤的眼神从未走出她的内心,她矢志不婚,守望着被自己亲手撕毁的一个承诺。并没有人强迫她写,那封信只是马背上长大的烈士遗孤对一个信仰狂热的反馈。女友在延安窑洞出生,父亲打小在村街卖豆腐,是满口蒜味加粗鲁的老革命;母亲则是北平学潮泡出来的进步学生,他们的结合本来就是革命浪漫主义的经典。简陋的婚礼上,新郎新娘并排坐在新刷了白灰的土炕上,双手齐齐码在膝头,一个垂头娇羞,一个仰面憨笑。炕桌上是新娘遍寻山坳采来的一束野山菊,插在土罐里。人散去,夜阑珊,花影在油灯扑闪里摇曳。新娘等着新郎来吻他,却被一把掀倒,撕开了衣衫。于是有了她,中间没有丝毫过渡,热炕未及焐暖,后半夜就起了枪声,父亲冲出去,从此再没回来。母亲生下她不到三年,也在一场狙击战中牺牲。从此她成了队伍的女儿,在首长的窑洞里挨个儿吃挨个儿住。出延安,又随了部队的马背进城。秧歌锣鼓的狂欢中,她目睹了新政权诞生的喜悦,年纪虽小,却也明白这份胜利包含了父母的鲜血。因此,信仰在于她,流经血管与生俱来,爱难免就败在了下风。短短几行字她写了一个通宵,写了撕,撕了写,又揉成纸团,被泪水泡湿,扔进纸篓。信一寄出她就悔,悔青了肠子,人一日日蔫成了瓜秧。等到回头去找,父亲早已不知去向,只好在梦里重温相拥相吻的销魂。紫藤是那么灿烂那么炫目,在头顶飞扬,像用电闪雷鸣送来幸福的幻影。第一次看到父亲在省报上的署名,女友觉着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想也没想就冲到报社门口,门卫问她找谁,她噎住,又踅回来,她不知如何面对。然后是一天天收集报纸,把父亲的文字全部剪下来,贴在本上。收集了几个月,胆怯和犹豫被剪子一一剪断,本子也越贴越厚,她终于鼓足勇气,打电话把他约到母校的紫藤架下。毕业后,她一直都在那里授课。
重逢几乎是平静的。父亲并没受多大磨难,所以并不恨她。当那封信随了风雨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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